
在两个人的婚姻走到尽头,闹到要上法庭打离婚官司的时候,很多人可能会听说有个“离婚诉讼里的损害赔偿”,但这到底是啥,不少人就迷糊了。简单来说,就是在离婚的时候,如果一方有过错,给另一方造成了损害,那无过错方就有可能要求过错方给予一定的赔偿。可这赔偿具体包括哪些,什么情况下能主张,又该怎么去争取呢?下面咱就来详细说说。
一、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有几种情况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一是重婚,就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二是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三是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四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比如老张和妻子离婚,原因是老张长期对妻子实施家暴,这种情况下妻子就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主张损害赔偿。
二、损害赔偿的范围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上述过错行为导致的实际财产损失,比如因家庭暴力造成的医疗费、误工费等。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无过错方精神上的抚慰,像配偶的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行为,会对另一方造成精神上的痛苦。比如小李发现妻子与他人同居后,精神上遭受巨大打击,患上了抑郁症,花费了不少治疗费用,那么这些费用就可以作为物质损害赔偿的一部分,同时小李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三、主张损害赔偿的时间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要主张损害赔偿,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比如小王作为被告,在离婚时没有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离婚后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他就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主张赔偿。
四、主张损害赔偿的证据收集
要想成功主张损害赔偿,证据至关重要。可以收集的证据有很多,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报警记录、证人证言、聊天记录等。以家庭暴力为例,被家暴方要及时去医院治疗,保留好病历、诊断证明等,同时报警,警方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也是重要的证据。比如小赵遭遇丈夫家暴后,及时去医院检查,拿到了诊断证明,并且报了警,警方也做了相关记录,这些证据就为她在离婚诉讼中主张损害赔偿提供了有力支持。
离婚诉讼里的损害赔偿确定后,后续还可能出现一些问题,比如赔偿金额的执行。要是过错方不按照判决支付赔偿款,无过错方该怎么办呢?又或者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新的情况,该如何应对?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很容易让无过错方的权益再次受损。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告诉你怎么申请强制执行赔偿款等问题。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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