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对于行政拘留和刑事判刑经常混为一谈,其实二者所依据的法律基础不一样,前者依据的是行政法规;而后者依据的是我国的刑法,并且后者的惩处力度明显比前者要严厉的多。但是在行政拘留的过程中会遇到被执行人患病的情况,那么,在我国,糖尿病能行政拘留吗?结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大家解答如下:
在我国,糖尿病能行政拘留吗?
如果达到拘留的法定条件就可以拘留,行政拘留与糖尿病没有直接关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该条对于适用对象作了消极性的排除规定,即对于符合某些特定情形的人员,行政拘留对其不适用,以体现人文关怀。
以上就是“在我国,糖尿病能行政拘留吗?”的具体回答。我国的执法机关在执行相关法律制裁的时候并不是单一的从法律角度考虑问题,也会综合被执行人的相关的健康情况进行判定,如果身体状况确实不允许也会有相关其他惩治措施的,但是个人是不可以以患有糖尿病为借口而拒绝执行行政处罚的,如果确实患病,在拘留期间可以和相关管理人员沟通,可以继续进行服药或者注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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