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因儿童伤害误工费的索赔可以得到支持吗?

最新修订 | 2024-07-28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ArticleTitle}

职工受到人身侵害时,因耽误工作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通常可以索赔到误工费。生活中儿童遭到人身侵害的事件多发,虽然儿童本身没有工作,但其家长因儿童伤害误工费的索赔可以得到支持吗?下面看看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规定,若因发生人身损害赔偿的侵权行为(本案中,交通事故造成未成年人的损害,属于对未成年人的人身损害)一般需要承担下列费用: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

其中对于误工费而言,针对适用已经在从事工作具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而对于本案中未成奶奶人的损害,可以说不存在误工费的赔偿,但是由于未成年人受伤一般需要家人的照顾,根据《解释》的规定,对于家人照顾产生的护理费,若家人中是因此而产生的误工的参照其误工标准赔偿,不存在误工标准或者是雇请护工护理的,按照护工的标准进行赔偿。所以,若非从护理角度考虑,对于未成年人受伤不存在误工费的情况,但是若因受伤课业受影响而需要补课的合理费用,则也需要由侵权人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因此,当人身伤害事件的主体是儿童时,儿童本身不存在劳动行为,不涉及误工费的赔偿。但是家长因照顾儿童耽误工作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可以按护理人员的工资标准支付。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7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1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家长因儿童伤害误工费的索赔可以得到支持吗?
一键咨询
  •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5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7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5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8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1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7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1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4****26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8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6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6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8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8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4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7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宿迁177****4070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77****723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78****220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家长因儿童伤害误工费的索赔可以得到支持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家长因儿童伤害误工费的索赔可以得到支持吗,相关法律规定的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损害赔偿
退休人员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能否获支持
[律师回复]
一、退休人员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能否获支持
8月,退休教师王老在回家途中被一辆小轿车撞伤,导致左腿骨折。王老住院治疗30余天,评定为十级伤残。王老要求肇事司机赔偿其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7万余元。
庭审中,双方就误工费赔偿事宜争议较大。王老认为其虽然退休,但仍在一家补习学校授课,有一定的收入,应当赔偿误工费。而肇事司机则认为,王老已经退休不再上班,而且每月都能领到退休工资,不应赔偿其误工费。
审理认为,误工费是否计算在赔偿项目之内应从受害人实际遭受的损失角度来考虑,而不能机械地以年龄界定。对超过退休年龄且确已丧失劳动能力的,误工费应不予考虑。相反,虽然超过退休年龄但并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实际仍在从事劳动,只要其因受到损害导致收入的减少或损失,就应当考虑其误工费。误工费具体数额应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本案中,原告王老虽已超过了60岁的退休年龄,但其确实在学校从事教学工作,并且有证据证明在车祸受伤期间王老每月被扣发工资。因此,王老要求肇事司机赔偿误工费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应予支持。
二、法理评析
我国《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本条中的“公民”是指一切自然人,退休人员自然属于本条所规定的公民之
一,因而,根据《民法通则》第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的规定,受害人中的退休人员是可以请求误工赔偿的适格权利主体,作为致害人自然成为赔偿义务主体。
从现实的角度来看,退休人员依法从事社会劳动,肯定是可以带来退休费以外的劳动收入,被致伤治疗和全休期间,不能从事此前所从事的有偿社会劳动,势必会使退休费用外的其他直接收入减少。
从法理的角度来说,民法上所说的“误工”的“工”,是一个广义的范畴,应指具有有偿性的一切社会劳动,既包含了未退休人员在岗在职时的从事的本职工作,也包含了无固定职业人员的从事的临时性有偿社会劳动,以及退休退职人员所从事合法的的社会劳动。退休人员因受伤造成退休费以外的其他收入的减少,自然属于误工收入的减少的范畴。本案中,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第2款的规定,参照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的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收入,是通行的做法。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291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儿童有没有误工费?
误工费是相对于有收入的人群而言的,因为一个行为的发生导致工作耽误,收入减少,那么就可以要求行为人赔偿误工费,所以儿童是依法不想有误工费的赔偿的,没有这个说法。误工费的申请应该出示一定的证据材料,这样法庭才能够依法判决。
10w+浏览
工伤赔偿
交通事故受害人自行申请鉴定的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法院能否支持
[律师回复] 受害人提交的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鉴定意见,依据的是公共安全行业准则(规范),并不是法律依据,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三期”的计算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因此,对受害人“三期”的鉴定意见不应当予以支持。一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结合医疗机构的意见及原告的伤情综合确定受害人的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GA/T1193-2014):
本标准由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中国法医学会和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79)归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1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车祸儿童颅脑损伤是否可以索要误工费
车祸致儿童颅脑损伤是不可以索要误工费的,因为儿童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劳动法上的劳动主体资格,儿童也不是依靠自己的劳动获得收入来维系自己的日常生活的,儿童的生活费基本上都是由监护人承担的。所以,儿童在交通事故当中无从谈及误工一说,因而不能索要误工费。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拐卖儿童具有持续性吗
具有持续性。拐卖儿童罪就是属于在进行持续的犯罪,从而没有进行停止,这种行为也会以继续犯来进行处罚,只要构成了此罪行,那么就一定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判决,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我国也是对犯罪人员做出了较重的处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误工费每个月一万二法院会支持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交通事故误工费每个月一万二法院会支持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误工费每个月一万二,是否支持,要看是否有证明误工所造成的损失。有证据证明,则应当予以支持,没有证据证明,则不应支持。《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生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抚养义务的被抚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就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1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儿童车祸骨折大人照顾嫩肤索赔误工费吗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赔偿通常只针对受害者本人。如果受害者有固定收入,其误工费将根据实际经济损失来计算;若受害者没有固定收入,则会参考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来确定。遗憾的是,对于受害者的家属来说,他们通常不享有误工费的待遇。这意味着在处理事故善后和应对家庭经济损失时,家属可能需要依靠其他途径或资源来应对。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非婚生子女向生父母索要抚养费需要得到支持吗
[律师回复] 非婚生子女向生父母索要抚养费应该得到支持吗
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生活为止。非婚生子女向生父母主张抚养费的,当事人应该证明双方有血缘关系。
咨询:
我是我生父母非婚生的女儿,今年15岁,一直以来我都跟母亲生活,由其抚养,我与母亲也没有要求生父范某出过抚养费用。但是近年来,由于我母亲身体不好,抚养我越来越困难,且最近面临下岗,而且我马上就要上高中,学费等其他费用增加,我便去找生父索要抚养费,但被拒绝,甚至认为我不是他的女儿,请问我该怎么办,能否要求生父承担抚养费?
律师解答:
只要有确切证据证明你与范某存在亲生子女关系,你可以要求其支付抚养费。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生活为止。”可见非婚生子女的权益与婚生子女的权益一样,不受歧视,均受法律保护。据你介绍,你系你母亲与范某的非婚生子女,由于范某不直接抚养你,因此范某应依法负担你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到你能生活为止。当然如果范某拒不承认你与他的父女关系,且拒不承担抚养费用的话,你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对方承担抚养费用。一旦案件到,你方需提交你与范某父女关系的证明。一般而言,非婚生子女的证据很难直接收集,在尽量收集此类证据的同时,你可以考虑在向后申请委托鉴定机构做亲子关系司法鉴定,以确认双方父女的关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赔偿标准 > 家长因儿童伤害误工费的索赔可以得到支持吗?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