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这也是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其实就算生活当中那些工作不是特别稳定的每天也有着属于自己的经济来源。因此,关于误工费不存在者根据对方的身份不同有的就不需要赔偿的这种情形。主张赔偿误工费的当事人应该了解一下民事诉讼中误工费的判断是怎么规定的?
一、民事诉讼中误工费的判断是怎么规定的?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误工费的概念
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误工损失是一种间接损失,赔偿误工费是对受害人的损害进行法律上的补救。即受害人因受伤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而形成的损失。赔偿受害人误工损失体现了民法侵权法填补受害人的损失原则。
三、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二)《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四、提供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
(一)《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内容包括即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的建议。
(二)《误工证明》 所在的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误工期司法鉴定书》 即关于误工时间的司法鉴定文书。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判断误工费的核心就是误工的时间跟当事人的收入状况,很多时候都是关于收入状况的这一点双方争执不下,因为有些人从事的工作的性质每天的收入都是不定的,所以自己还是得在证明收入状况的这方面收集相应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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