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阴影下的求助
2024年10月22日,邓某某怀着对工作的期待,入职东阳XX某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担任木工。然而,命运却跟他开了个残酷的玩笑,入职当天,他左手手指就遭受严重开放性损伤,神经、动脉、肌腱断裂及骨折。经法定程序,此次事故被认定为工伤,2025年8月21日鉴定为十级伤残。但与用人单位就工伤赔偿事宜始终无法谈拢,邓某某无奈之下委托陈建平律师团队为其维权。
仲裁庭上的有力辩护
案件来到金华市金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陈建平律师虽未到庭,但给予了特别授权支持,由胡静律师代表出庭。胡静律师全面分析了案件的特殊性,入职当日受伤、伤情较重且涉及分包关系。她依据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详细的医疗诊断及费用凭证等证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系统有力地阐述了邓某某依法应获得的各项工伤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
调解桌上的艰难博弈
在仲裁庭主持的调解过程中,胡静律师积极斡旋。围绕赔偿总额、支付期限以及商业保险理赔的配合等核心问题,与被申请人方展开多轮协商。为确保10万元赔偿款能按时支付,她成功推动在调解协议中设定明确的违约金条款,若被申请人逾期或不足额支付,需加付1万元违约金,并可就未付款项及违约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也明确了邓某某配合办理商业保险理赔的义务及相应补偿。
调解成功的曙光
最终,在仲裁庭的协调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申请人某某公司向邓某某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共计100,000元(不包含已支付的7,944.82元医药费),于2026年1月23日前付清。若未按时足额履行,应加付10,000元违约金。邓某某配合办理商业保险理赔手续,理赔款归被申请人,如需其到场,被申请人承担误工费、交通费。双方再无其他争议,这场工伤赔偿纠纷至此画上圆满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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