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分为哪几项?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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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勘查和检验鉴定,2、责任认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3、处罚执行。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分为哪几项?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是指针对交通事故的一种处理手段。如果当事人双方无法在法定期限内进行调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终止调解,由当事双方人向法院提出诉讼。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出行安全当然是最好的,但是如果遇到交通事故又该如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分为哪几项呢?下面将由小编为您介绍。

一、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1.受理报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

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

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

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二、交通现场急救程序

1、正确判断伤情和受伤部位;

2、注意正确的搬动伤员方法,保护脊柱和骨折肢体;

3、按先救命,后救伤的原则,先心肺复苏,后处理受伤部位;

4、迅速止血,包扎伤口,固定骨折;

5、尽快转送医院。

三、交通事故调解程序

1、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赔偿,不是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是否亲切调解由当事人自己决定,而不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职权行为。

2、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损害的调解是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损害赔偿调解应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 行。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指定。在调解过程中,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标准、赔偿总额等进行协商,从而达成协议。

四、交通事故赔偿程序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

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通过上面的介绍,相信您已经了解到了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分为哪几个项目了,包括现场事故的处理调节以及赔偿程序。除此之外,还需要考虑受理条件,办理流程,工作依据以及受理时间,还有交通事故处理费的相关标准,这些都需要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处理。但具体流程则如上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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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联)和发票联(
第二联)是否齐全,检查开票的内容和和每一联上时候盖上了财务章。
2、带上抵扣联去国税认证。
3、把抵扣联交给认证窗口,税务局工作人员会把抵扣联放入一个类似扫描仪的东西过一遍,然后还给你并且会打印出一式两联的增值税发票认证结果清单和认证结果通知书(清单和通知书是连在一起的两张纸),两联一共四张纸上都要自己盖上放在窗口的认证专用章。注意事项:
1、收到增值税发票不要折叠也不要撕掉带孔的边。
2、税务局认证时间一般为11日至月底最后一天,申报期不认证。(申报期不一定10号结束,以当月税务局公布的实际申报期为准)
3、必须在开票之日起180天内认证。
4、每天同一个企业只能认证一次,一次可以认证多张发票,但上午去一次,下午去一次就不行了。
5、认证后发票必须当月入账,发票对比信息两个月左右到达退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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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收到增值税发票一定要尽早认证,如果有错误还有时间让开票单位重新开具,只需要作废错票,重新开具就可以了。而且,月末认证的人会很多,排队浪费时间。万一月底最后一天才去认证,发生错票,来不及重开,本月就不能及时入账,而且,开票单位再下月要开一张红票再开一张蓝票,比较麻烦和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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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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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解决程序分为自行协商程序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对事故证据进行固定后,迅速撤离现场,不能影响公共交通秩序,否则很可能会被以违反《交通安全法》或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
2、最好及时向车辆保险公司报案,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或是保险公司的指示准备理赔手续;必要时向交管部门报案,等侯交通警察处理;
3、有保险公司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记录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等的应该认真填写,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保单号、车型、事故责任等做详细的记录,然后共同签名;
4、凭着记录书或是赔偿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理赔。如果在办理理赔的过程中,需要交管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得向交管部门提出申请,交管部门会按照简易程序处理,在法定的期限内出具事故认定书。
二、交通事故处理技巧有哪些
1、一方全责的事故处理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情况下,可采取如下程序:
A、责任方向所投保公司报案,索取报案号;
B、事故双方就近选择交通事故处理中心解决;
C、快速中心勘验定损;
D、根据定损结果确定赔偿金额,责任方直接赔付,从快速中心获得赔偿凭证;
E、责任方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理赔;
2、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的事故处理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双方负同等责任的情况下,可采取如下程序:
A、责任方分别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要求保险公司现场定损,赔偿方式为自赔;
B、保险公司现场勘验定损后,110报警去所属交通队;
C、由交通队出具简易程序交通事故认定书;
D、凭事故认定书和保险公司的勘验定损单据自己修车,自己理赔;
注:若保险公司建议直接去快速中心处理的,可选择第一处理方式。
3、事故一方负主要责任,一方负次要责任的事故处理
此类事故关键在于对损失的分担协商结果,协商能确定的去快速中心处理或经过交警处理均可,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根据认定书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4、快速中心处理事故注意事项
经过快速处理处理轻微交通事故,必须具备如下条件才能被受理:
A、事故为两车事故,三辆车事故不予受理;
B、事故车辆均有交强险;
C、事故车里司机为B1以上驾驶证的,需提供体检回执,无体检回执的不予受理;
D、事故双方须持驾驶证、行车证,交强险保单;
E、事故车辆交强险均为本市保险公司承保,外地保险公司承保的不予受理(希望今后取消此限制)
如果发生事故后发现事故不符合快速中心处理的情况存在,及时报警通过交警解决。
二手房买卖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二手房在转手一次后,它的质量能不能得到保证、又应该如何查验、买房时怎么确认买到放心的二手房等。这些都是很多买房人非常关心的,下面,我们来看看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由我为大家解答。
1.了解房屋情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签合同。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申请过户。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九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退房的程序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退房的程序和注意事项有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第一步、购房者发出的退房通知
购房者可以通过挂号信、传真、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退房申请。若因为开发商的责任导致退房,则由开发商自己承担退房造成的损失,包括贷款利息、房子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等;若购房合同中约定了退房的赔偿标准,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不足弥补损失的,可另行要求赔偿;如果是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等原因导致退房的,开发商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步、15天内办好各种手续
买房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开发商应当退还买房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买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在所述手续或者文件尚未签订前,开发商应当代替买房人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与利息。
第三步、开发商退还房款
开发商应当在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买房人,并且办理完毕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如果无法办理完成前述内容,自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第16日至买房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开发商应当每天向买房人支付总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退房注意事项: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4、办房产证前退房更省事
业主最好是在房产证办完之前办理退房手续,如果拿到房产证后装修房屋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问题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鉴定过程,然后走诉讼之路,拿到胜诉证明后办理退房手续,过程较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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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条件是什么
依法,人民不得违反当事人自愿原则,将普通程序转为简易程序。当事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认为异议成立,或者人民在审理过程中发现适用简易程序不当的,移送普通程序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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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打官司程序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打官司的流程
一、立案受理
原告向,应递交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状副本和证据副本。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庭前准备
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被告应诉后,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在依法传唤双方当事人的同时,应做好开庭的各种准备,如通知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调查必要的证据,向当事人告知合议庭的成员,主持庭前交换证据等。
三、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时,首先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由法官查明当事人到庭情况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开庭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或判决。法庭调查主要是在法官的主导下,查明案件的事实,当事人在此阶段应当充分的举证、质证。法庭调查结束后法官根据案件情况归纳本案的焦点,审理即转入辩论阶段。当事人在辩论阶段可以围绕本案焦点阐述自己的观点,充分行使辩护权。法庭辩论结束后,在法官主持下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一般由法官当庭作出判决。如果案件复杂不适宜当庭宣判的,则定期宣告判决。
打官司的注意事项
一、打官司原告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您应当确定您所涉及的纠纷是否是属于的受理范围,不要以为任何争议都会受理。比如您的纠纷依法应当先经行政复议,而您未经过行政复议的程序,是不受理的。又比如在合同纠纷中,双方如果在合同中已经约定了发生争议后选择仲裁机关解决争端,也不会受理此案。再比如,劳动争议案件依法也必须先经劳动仲裁后才会受理。

二,您应当确定被告是谁。不要以为这是个可笑的问题,相反,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如果没有准确地确定被告,很可能会不受理您的诉讼;即使受理了案件,也会因此驳回。另一方面,处理一项纠纷可能有多种诉讼方式,也可能有多个被告可供选择,如何正确地选择被告往往涉及到具体案情以及诉讼策略的制定,这是一个诉讼技巧。如果您在这一方面无法判断,最好的办法是请教律师。

三、您应当有比较充分的证据。审理案件,是以事实为依据,而认定事实的主要依据就是证据。在一般的诉讼中,原则上是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所以作为原告,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在没有收集到基本的证据时提讼往往是不明智的。正确的做法应当是自己或者委托律师先进行诉前的调查举证,然后在定夺是否以及如何进行诉讼。

四、选择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提讼。根据诉讼法,受理案件还涉及到管辖权的问题,包括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等。原则上,如果选择了没有管辖权的提起了诉讼,会告知您向有管辖权的去提讼。但为了减少您在诉讼中所花费的不必要的精力,最好不要选择错误。在某些类型的案件中,原告可能有多个有管辖权的可以选择诉讼,有时这对诉讼会有较大的影响,应当认真考虑。

五、写好诉状。在诉状中,最关键的问题之一就是诉讼请求。如何确定诉讼请求,将决定案件的性质,务必要认真对待。
二、打官司被告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接到送达给您的诉状后,您就是被告了。这时应当立即对诉状所及的纠纷内容进行调查,如到查阅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

二、慎重地确定应诉策略。轻视的态度是要不得的,缺席不应诉更是等同于任人宰割,的缺席判决往往对被告不利。

三、尽早查阅有关法律资料,熟悉诉讼程序,否则在不经意中丧失自己的权利,就吃大亏了。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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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手房买卖程序和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对于关于二手房买卖程序和注意事项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买卖流程
一、看房:买方看房、买卖双方初步洽谈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日期等事项,一般买卖双方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买卖双方支付;
二、查档: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价到档案大厦国土部门查房档案;
三、签合同:买卖双方协商房屋价格、定金、首期款、资金监管、贷款申请时间、赎楼费用、过户申请时间、税费支付方式、交房日期、租客情况、佣金的支付时间及比例、违约责任,确定这几大要点后,买卖双方与中介签订三方合同或者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把上述内容写入合同(深圳市统一格式合同),支付定金给中介公司;
四、卖方同担保公司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卖方委托担保公司办理相关事务;
五、资金监管及贷款申请:买方支付首期款到按揭银行资金监管账号(一般是原贷款银行,如果换其他银行会多出一些费用),买方及担保公司与银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及相关文件(一大堆,都没看清楚,只是忙着签名),买方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同意贷款后出具贷款承诺书给买方(一般银行直接通知担保公司),约7~8个工作日左右;
六、赎楼:买方向担保公司支付担保费用后,担保公司向原贷款银行申请赎楼,担保公司向银行出具赎楼担保,进行赎楼及注销抵押登记手续,约5个工作日左右;
七、房屋过户:买方同担保公司去深圳市房地产产权登记中心三楼(金湖文化广场,位于银行汽车站和南方药厂之间)签订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递交房产过户申请,担保公司领取回执,需5个工作日;
八、买方同担保公司到领证窗口签署回执缴费领取房产证(记得多复印一些,再见到它时要等全部贷款还清之后啦),担保公司领出新房产证同按揭银行在深圳市房地产产权登记中心作抵押登记,银行把首期款给卖方,新房产证抵押登记后,银行把扣除赎楼贷款后的贷款给卖方,约10个工作日左右;
九、交房: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水、电等过户,买方领钥匙。
退房的程序和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退房的程序和注意事项包括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第一步、购房者发出的退房通知
购房者可以通过挂号信、传真、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退房申请。若因为开发商的责任导致退房,则由开发商自己承担退房造成的损失,包括贷款利息、房子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等;若购房合同中约定了退房的赔偿标准,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不足弥补损失的,可另行要求赔偿;如果是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等原因导致退房的,开发商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步、15天内办好各种手续
买房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开发商应当退还买房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买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在所述手续或者文件尚未签订前,开发商应当代替买房人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与利息。
第三步、开发商退还房款
开发商应当在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买房人,并且办理完毕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如果无法办理完成前述内容,自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第16日至买房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开发商应当每天向买房人支付总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退房注意事项: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4、办房产证前退房更省事
业主最好是在房产证办完之前办理退房手续,如果拿到房产证后装修房屋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问题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鉴定过程,然后走诉讼之路,拿到胜诉证明后办理退房手续,过程较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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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程序分为哪几步
1、成立清算组。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3、破产财产分配。4、清算终结。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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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工伤鉴定有哪些程序和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鉴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分别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工伤认定申请即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人不同,申请的先后顺序也不同。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遇有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才可以提出。但是提出时间从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 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按填表说明填写); 2、工伤职工身份证件、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初诊病历、住院病历、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四、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1、生产事故类的工伤,应提交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备案记录和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 2、认定职业病时,应提交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原始资料(或健康档案)以及有职业病诊断权的医疗机构的病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或其他有效证明; 4、由于机动车事故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的法律文书与相关证明;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因工死亡提交人民宣告死亡的结论; 6、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救治资料和死亡证明; 7、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事发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8、属于因公、因战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旧伤复发的鉴定证明。 对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书面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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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对事故责任认定首先要从各个角度、各个方面分析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把造成交通事故的各种相关的因素都找出来,不管这种因素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必然的还是偶然的,主观上的还是客观上的,都要认真加以分析,研究判断每一因素与交通事发生之间的内在联系及各个因素之间的具体联系,然后抓住矛盾,严格按照交通事故责任的构成,从是否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存在,违章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等综合进行考虑,从而作出准确的责任认定。词句要准确、恰当,文字要简练、通顺,并尽可能使用专业术语,制作后要反复检查,认真修改,特别要注意检查认定书与其他现场调查是否有矛盾。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即: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通过上文的详细介绍,我们知道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的四方面内容,这个责任认定书不是由当事人书写的,因此只需要简单了解一下应当载明的内容就可以了。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代理有哪些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代理有哪些事项
一、程序
1、委托人说明案由、无效的理由和事实依据,确定无效宣告请求目的。
2、签订无效宣告代理合同、代理。
3、委托人提交身份证明,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4、委托人按合同交纳相关费用。
5、要求委托人书面提供涉及与无效专利有关的在先权利的有关检索资料,或提供相同技术领域、相近技术领域、相关技术领域的有关技术资料;并要求委托人提供相关的检索资料。委托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要求是原件及复印件,如只提供复印件,应书面提供复印件的出处、印刷、出版时间和资料封面、二封、三封或封底、扉页等内容。如涉及外观专利的无效,还需提供与专利相同或相近似的各类资料、画册等资料,代理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在先公开文件、技术资料,在先制造销售使用的发票、合同、产品实物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其他经过公证的在先公开行为的证明材料。
6、研究证据材料,确定最有效的无效宣告请求方案,是否需要对重要证据作相关的公证或鉴定;撰写无效宣告请求书,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7、无效宣告程序中的和解,根据委托人意见提出和解方案和条件,并撰写、签订和解协议书。
8、研究专利权人的意见陈述书,适时作出答辩。如涉及高、新技术的专利无效,委托人应指派熟悉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合、指导进行技术分析、撰写无效请求、参加口头审理等过程。
9、专利无效涉及侵权纠纷时,协助委托人以下工作:
1)协助委托人在答辩期(15天内)得到专利复审委员会的无效审理通知书;
2)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后,向人民提出中止审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请求;
3)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无效决定后,向人民转送有关无效决定书。
二、委托人提交材料清单
1、委托人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工商执照和法人证明。
2、专利权人的专利证书、授权专利公告文件。
3、与无效专利相关的在先公开的专利文件、在先公开的科技文献、公知技术和其他技术资料。
4、专利无效涉及侵权纠纷时,委托人还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委托人的产品实物、照片、产品说明书及其他材料。
2)人民送达的包括诉讼请求书在内的全部文件。
3)委托人被控侵权产品的生产经营情况、技术来源、时间、投产准备情况说明。
收费标准无效代理收取代理费的最低标准为5000元,根据案情难易程度酌情协商。无效请求费、专利检索费、取证费、差旅费采用预交制,按实际发生额凭票收取。
合同违约纠纷起诉程序与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合同违约纠纷起诉程序与注意事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劳动合同纠纷注意事项:
1、要件及内容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应当向人民递交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原告应预交案件受理费,如申请缓交、减交、免交的,要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特困证明或其他材料等。当事人必须依确地行使诉讼权利,按的要求提供必须提供的诉讼材料。
2、举证指南诉讼当事人应详细阅读送达的《民事诉讼案件举证通知书》,并按照其规定全面地向提供认为可以证明其主张或反驳对方的证据材料等证据。以下为您介绍几种劳动纠纷案件有关举证范围的指南,为您诉讼提供参考。一般举证范围: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及送达日期;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雇佣关系的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关证明或者当事人其他协议等证明材料。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明;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因涉及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范围:
(1)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的决定通知等;
(2)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罚的,提供相应的规章制度。
(3)职工违章违法的有关证据材料等;
(4)职工的工资、奖金收入情况等;
(5)涉及培训费的,用工单位必须提供支付培训费的具体依据及必须服务期限等。追索劳动报酬的举证内容提供劳动起止日期,所欠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等有关证据。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范国:
(1)企业交纳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证据等;
(2)职工的工资奖金情况;
(3)职工伤势鉴定及医疗费单据等。
3、管辖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管辖,劳动合同履行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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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这几项程序,政府无权将你的房子作为违建拆除
违建拆除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没有经过下列程序的就不能对房屋进行拆除工作:调查取证、认定违法兼职、做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下达执法文书、强制拆除的审批、制作拆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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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申请公示催告程序的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对于进行申请公示催告程序的注意事项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第
一,申请人必须是票据被盗、遗失、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若票据未填写收款人,而票据在收款人手中丢失的,由出票人出具已将票据交付收款人的证明后,由收款人作为申请人;若票据未填写收款人而在付款人手中丢失的,由付款人作为申请人。

二,可申请公示催告的票据是指按照规定可以依法背书转让的有效票据。

三,管辖的是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上未载明付款地的,汇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本票出票人的营业场所,支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代理付款人即付款人的委托代理人,是指根据付款人的委托代为支付票据金额的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

四,申请的原因必须是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且利害关系人处于不明状态。现实中,不排除有部分出票人,在将票据交付他人后,在持票人未提示付款前,以票据丧失为由,恶意向申请公示催告,达到非法的目的。(利用公式催告程序实施诉讼欺诈应属民事侵权,并可按照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给予民事司法制裁,其严重者可被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申请公示催告,申请人应当向人民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丢失支票存根复印件(持票人申请的,还必须提供由出票人出具的书面证明等材料。 特别提醒的是,公示催告申请人应自申报权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一个月内申请人民作出判决。逾期不申请判决的,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综上所述,公示催告程序是人民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式催告不明的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间内申报权利,逾期无人申报,作出宣告票据无效(除权)的判决程序,属于非诉讼程序,即特别程序。所以,如果票据丢失后不公示催告,其票据利益就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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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都包含什么注意事项和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协议离婚都包含什么注意事项和程序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协议书是指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出于合意而解除婚姻关系,对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作适当处理而达成的一种书面约定。其在我国是依照行政程序,由婚姻登记机关办理。那么对于协议离婚有哪些注意事项和程序呢?
一、协议离婚的注意事项
1、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
2、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或无民事行为能力者,不予办理。
4、本办理过结婚登记的,不予办理。
二、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的条件
1、当事人双方须有自愿离婚的合意,且意思表示真实;
2.当事人须对子女和财产作适当处理;
3、办理过结婚登记;
4.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男女双方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
2.离婚原因;
3.财产处理(婚前婚后);
4.子女抚养和教育;
5.住房的归属;
6、其他约定(债权债务等).
7、应附上: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结婚登记机关发给的结婚证。
四、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和市辖区的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协议离婚程序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五、离婚证的法律效力
1、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的凭证,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当事人即具备再婚的条件.
2.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3、在国外,离婚证的效力高于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调解书。例如中国公民(离婚者)要与外国人在国外登记结婚,只要持离婚证,外国婚姻登记机关就给予登记。如果持判决书、调解书就得办理离婚公证后才能认可。国际上多数国家一般不承认离婚调解书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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