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劳动者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用人单位的招聘条件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拥有一定的学历成为一些企业的招聘门槛甚至是主要条件,这一方面的确是为了做到人尽其才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另一方面也可能存在着扩充门面之嫌。那么劳动合同主要学历不真实怎么办?
一、职工谎报学历劳动合同有效吗
劳动者谎报学历,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在判定劳动者的行为构成欺诈时应当遵循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假如劳动者的学历是公司的明确要求,劳动者明知却谎报学历的,应当认定为欺诈,劳动合同无效。
二、劳动合同无效怎么办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根据无效的劳动合同要求另一方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劳动者用以交换的劳动力的特殊性,对于无效劳动合同,不可能采用返还及追缴等办法处理,所以,根据无效劳动合同的特点可以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撤销合同、重新订立合同、修改合同和赔偿损失三种。
1、撤销无效的劳动合同。
撤销合同的处理方式,适用于被确认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是国家不予以承认和保护的,应通过撤销合同来消灭依据该合同而产生的劳动关系,即劳动合同整体被确认无效。如正在履行的合同,要停止履行。对于已履行的部分,对劳动者付出了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到相应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支付,参照本单位相同或相似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确定。劳动合同全部无效而用人单位对此有过错的,如果当事人双方都具备主体资格,劳动者要求订立劳动合同的,在撤销无效的劳动合同的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2、修改无效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修改合同的处理,适用于被确认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及程序不合法而无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的某项条款被确认无效,该项条款不得执行;应依法予以修改。
3、赔偿相应的损失。
无效劳动合同所引起的赔偿责任主体是用人单位,不是劳动者。这一点在《劳动法》第九十七条有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法律的规定该劳动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实践中,主要是看公司的处理态度,如果劳动者虽然谎报了学历但实际工作能力、综合素养都满足公司规定,此时是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但若是劳动者隐瞒行为后果严重,损害了公司或者其他劳动者相关权益则需要按劳动合同无效处理并承担其他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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