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离婚财产怎么判刑?

最新修订 | 2024-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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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清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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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精神病患者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而配偶又是其法定的监护人,所以,一方在提出离婚诉讼前,必须先要求人民法院变更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在确定了新的监护人后,才能由新监护人代理精神病患者参加离婚诉讼。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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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可能在结婚的时候并没有发现对方的身体异常而在结婚后得了精神疾病,因为认为照顾的责任压力过于巨大而希望通过离婚摆脱这些夫妻间的义务,很多人可能会因为这样不符合道德要求而谴责想要离婚的人。那么,精神病人离婚财产怎么判刑

一、精神病人离婚财产怎么判刑?

与精神病人离婚只需要进行合理的财产分割而不会涉及到判刑的问题。

精神病患者属于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而配偶又是其法定的监护人,所以,一方在提出离婚诉讼前,必须先要求人民法院变更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在确定了新的监护人后,才能由新监护人代理精神病患者参加离婚诉讼。在审理一方是精神病患者的离婚案件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有关司法解释中规定,如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疗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都可确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判决准予离婚。

离婚财产分割方法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精神病人离婚财产怎么判刑?综上所述,结婚是出于自己的意愿也就意味着离婚也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但是离婚的原因是因为对方的精神疾病而不愿意承担照顾的责任并没有触犯任何可以予以判刑的刑罚规定,所以只要当事人能够考虑到精神病人的困难而在财产分割上有所退让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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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还是归患者本人,可以由其监护人来管理。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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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离婚财产怎么分?
1、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不得分割;2、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3、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4、精神病人生活困难的,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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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精神病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精神病患者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而配偶又是其法定的监护人,所以,一方在提出离婚诉讼前,必须先要求人民变更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在确定了新的监护人后,才能由新监护人代理精神病患者参加离婚诉讼。在审理一方是精神病患者的离婚案件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有关司法解释中规定,如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疗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都可确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判决准予离婚。具体到离婚财产分割,要从下面几方面考虑:
1、要看精神病患者是男方还是女方;
2、要看精神病患者所患疾病的程度;
3、要看有没有过错。总体上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是在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前提下平均分配的,据你所称事实,对方有可能获得经济上的帮助。
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讲到现在,大家应该对精神病离婚财产怎么分割这个知识有了初步了解吧。如一方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无法继续生活时,另一方是可以提出离婚申请的。在财产分割上面,要考虑对方性别、精神疾病程度和有无过错等。一般情况下,会按照照顾女方和无过错原则进行财产分割,对于患有精神病的一方,也会适当照顾。
当初给哥哥相过好几次亲,都不太满意,后来遇到了嫂子,只不过总是催着结婚,后来也就结婚了,但没想到嫂子是个精神病患者,那么与精神病离婚财产怎样分割
[律师回复] 可以协商到民政局离婚或者诉讼到法院起诉离婚。婚后共同财产平分,但是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为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婚后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但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可以协商或者诉讼到法院解决。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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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离婚怎么分财产?
1、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不得分割;2、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3、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4、精神病人生活困难的,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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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离婚时,财产怎样分配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精神病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精神病患者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而配偶又是其法定的监护人,所以,一方在提出离婚诉讼前,必须先要求人民变更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在确定了新的监护人后,才能由新监护人代理精神病患者参加离婚诉讼。在审理一方是精神病患者的离婚案件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有关司法解释中规定,如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疗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都可确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判决准予离婚。具体到离婚财产分割,要从下面几方面考虑:
1、要看精神病患者是男方还是女方;
2、要看精神病患者所患疾病的程度;
3、要看有没有过错。总体上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是在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前提下平均分配的,据你所称事实,对方有可能获得经济上的帮助。
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讲到现在,大家应该对精神病离婚财产怎么分割这个知识有了初步了解吧。如一方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无法继续生活时,另一方是可以提出离婚申请的。在财产分割上面,要考虑对方性别、精神疾病程度和有无过错等。一般情况下,会按照照顾女方和无过错原则进行财产分割,对于患有精神病的一方,也会适当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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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精神病离婚如何分财产?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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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精神病人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律师回复] 对于与精神病人离婚财产怎么分割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据此规定,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三种情况:
1、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复发;第
2、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种强或外伤造成精神病;第
3、因精神病遗传而在婚后患精神病。在一般的离婚案件中,离婚诉讼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但是,因精神病人的特殊情况,应当区别对待,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应当在其精神正常的时间进行诉讼,如果是无诉讼能力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根据《民法总则》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应由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抚养关系的兄弟姐妹代为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 配偶;
(二) 父母、子女;
(三) 其他近亲属;
(四) 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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