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的含义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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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网络诈骗通常指为达到某种目的在网络上以各种形式向他人骗取财物的诈骗手段。犯罪的主要行为、环节发生在互联网上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网络诈骗的含义是什么?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普及,不仅方便了人们的生活,同时也带来了违反犯罪的隐患。一些不法分子常常利用网络骗取受害人钱财,给受害人的财产权带来侵害。那么网络诈骗的含义是什么呢?网络诈骗的构成特征是什么?下面跟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网络诈骗罪的构成特征

现实社会的种种复杂关系都能在网络得到体现,就网络诈骗犯罪所侵犯的一般客体而言,自然是为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网络诈骗犯罪行为人所侵犯的一切社会关系。

但是应当看到互联网是靠电脑的连接关系而形成的一个虚拟空间,它实际并不存在。就互联网来说,这种联接关系是靠两个支柱来维系的,一个是技术上的tcp/ip。

另一个是用户方面资源共享原则。正是这两个支柱,才使得国界,洲界全都烟消云散,才使得虚拟空间得以形成。

这里的网络诈骗犯罪侵犯的是复杂的客体,网络诈骗犯罪所侵犯的同类客体应是网络上信息交流于共享得以正常进行的公共秩序。

而其所侵犯的直接客体应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应当指出,利用互联网进行的骗情骗色不属于本罪。

二、诈骗罪招摇撞骗罪界限

两者都使用骗术,后者也可能获得财产利益,这两点相同;但是,主观目的、犯罪手段、财物数额要求和侵犯的客体,均有不同。招摇撞骗罪是以骗取各种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活动,是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公共利益或者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它所骗取的不仅包括财物(但无数额多少的限制),还包括工作、职务、地位、荣誉等等,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当犯罪分子冒充国家工作人员骗取公私财物时,它就侵犯了财产权利,又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属于牵连犯,应当按照行为所侵犯的主要客体和主要危害性来确定罪名并从重惩罚。如果骗取财物数额不大,却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应按招摇撞骗罪论处;反之,则定为诈骗罪,如果严重地侵犯了两种客体,一般依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按诈骗罪处治;如果先后分别独立地犯了两种罪,互不牵连则应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处理。

三、网络诈骗罪的定义

网络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拟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相信大家通过上述文字的阅读,对网络诈骗的含义已经明晰。律图小编提醒您,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诈骗金额较大,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大家在使用网络同时,要提高警惕性,避免走入网络诈骗的圈套,造成财产严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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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罪成立的客观条件
必须有非法集资的行为。
(1)集资的主体应当是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公司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公司、企业聚集资金的目的。
(3)公司、企业募集资金主要通过发行股票、债券或者融资租赁、联营、合资等方式进行,其中发行股票和债券是一种主要的集资方式。
(4)公司、企业在资金市场上募集资金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集资诈骗罪成立的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聚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据为己有,既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非法集资的个人控制之下,也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本单位的控制之下。在通常情况下,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
集资诈骗罪的含义以及集资诈骗管理层判刑吗
[律师回复]
一、集资诈骗罪的含义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司法实践中认定本罪,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行为人使用诈骗的方法非法集资,是构成本罪的关键。这里须符合两点:其
一,集资必须是非法的,即必须是未经批准或者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面向公众募集资金其
二,集资具有诈骗的性质,即采取虚构资金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等手段,骗取公众的集资款,说到底就是以集资之名,行诈骗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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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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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二百条规定,单位犯集资诈骗罪的,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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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判决书内容包含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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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羁押处所)。
辩护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人民检察院以×检×诉[20××]××号书指控被告人×××犯××罪,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者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人民检察院指控……(概述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的意见)。
被告人×××辩称……(概述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供述、辩解、自行辩护的意见和有关证据)。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概述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有关证据)。
经审理查明,……(
首先写明经庭审查明的事实,
其次写明经举证、质证定案的证据及其来源,
最后对控辩双方有异议的事实、证据进行分析、认证)。
本院认为,……(根据查证属实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论证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是否成立,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的什么罪,是否应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从重处罚。对于控辩双方关于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应当有分析地表示是否予以采纳,并阐明理由)。根据《刑法》××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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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告人×××犯××罪,判处……(写明主刑、附加刑)。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即自20××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被告人×××……(写明决定追缴、退赔或者发还被害人、没收财物的名称、种类和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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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犯××罪,免予刑事处罚(如有追缴、退赔或者没收财物的,续写第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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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无罪。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2日起10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1份,副本×份。
审判长 ×××
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或代理审判员)×××
审判员 ×××
××年×月×日(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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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诈骗罪缺席判决是什么含义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贷款诈骗罪缺席判决是什么意思
民事诉讼中的缺席判决,即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通常情况下,当事人为了避免遭受不利于自己的诉讼后果,都会于言词辩论之日到庭并进行辩论。但由于民事诉讼具有私法的性质,当事人对自己的权利具有处分权,而且,实践中经常存在一些阻碍当事人到庭的因素,所以当事人不能到庭的情形实属难免。在一方当事人不能到庭的情况下,应对有关的争议法律关系作出怎样的处理!为解决这些问题,在西方国家,形成了缺席判决主义与单方辩论主义两种代表性的缺席判决制度模式。
缺席判决制度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人民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并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的充分行使。
诈骗非法占有为目的是什么含义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诈骗非法占有为目的是什么意思
诈骗的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指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影响到是否构成诈骗。因此,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常常是诈骗案件辩护的关键。在笔者办理的数起诈骗案件中,笔者均是抓住这个关键实现辩护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无罪释放。
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属于主观方面的内容,在司法实践中采用推定的方式来认定。最高人民2020年在长沙召开的全国审理金融案件工作座谈会上形成的会议纪要对金融犯罪案件中认定“非法占有目的”作了明确的规定,此规定虽然是针对金融诈骗案件,实际上对于普通诈骗和合同诈骗也可以参照适用。
根据司法实践,对于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
(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
(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
(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但是,在处理具体案件的时候,对于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不能单纯以财产不能归还就按金融诈骗罪处罚。
在诈骗案件的辩护实务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应当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既要避免单纯根据损失结果客观归罪,也不能仅凭被告人自己的供述,而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认定时,必须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也就是必须有确实、充分的证据才可以认定,具体可以从以下三方考察:
一、证据能否证实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
二、证据能否证实行为人存在上述纪要中罗列的7种情形;
三、是否在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网络盗窃与网络诈骗的定义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网络盗窃的定义
网络盗窃,是指通过计算机技术,利用盗窃密码、控制帐号、修改程序等方式,将有形或无形的财物和货币据为己有的行为。网络盗窃罪是一种常见的网络犯罪。当前,网络盗窃案件时有发生,但由于中国目前网络盗窃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不完善,司法界和学术界对网络盗窃的定性常常发生争议。
中国现在已迈进互联网时代,众多的网民以网络为平台,构成了一个互联网社会,在这个社会里,网民们以虚拟身份出现,通过网络代码方式进行各项活动,这种以代码为基础的交流方式给了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出现了网络盗窃等新型违法犯罪活动。
网络诈骗的定义
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增强自我意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现在很多网页挂马都为广告方式使网友中毒,所以不要贪速度,很容易就一不小心点错。为电脑安装强有力的和防火墙。定时更新,提防黑客侵入。
手段:
1、黑客通过网络方式盗取别人虚拟财产。一般不需要经过被盗人的程序,在后门进行,速度快,而且可以跨地区传染,使侦破时间更长。
2、网友欺骗。一般指的是通过网上交友方式,从真人或网络结识,待被盗者信任后再获取财物资料的方式。速度慢,不过侦破速度较慢。
3、网络“庞氏诈骗”。一般是指通过互联虚假宣传快速发财致富,组织没有互联网工作经验人员,用刷网络广告等手段为噱头,收敛会费进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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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金融诈骗的含义都是如何规定的?
网络金融诈骗属于诈骗罪的一种,可参照诈骗罪的规定来进行惩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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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盗窃与网络诈骗的定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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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盗窃,是指通过计算机技术,利用盗窃密码、控制帐号、修改程序等方式,将有形或无形的财物和货币据为己有的行为。网络盗窃罪是一种常见的网络犯罪。当前,网络盗窃案件时有发生,但由于中国目前网络盗窃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不完善,司法界和学术界对网络盗窃的定性常常发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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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增强自我意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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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段:
1、黑客通过网络方式盗取别人虚拟财产。一般不需要经过被盗人的程序,在后门进行,速度快,而且可以跨地区传染,使侦破时间更长。
2、网友欺骗。一般指的是通过网上交友方式,从真人或网络结识,待被盗者信任后再获取财物资料的方式。速度慢,不过侦破速度较慢。
3、网络“庞氏诈骗”。一般是指通过互联虚假宣传快速发财致富,组织没有互联网工作经验人员,用刷网络广告等手段为噱头,收敛会费进行诈骗。
合同诈骗罪“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含义,与诈骗罪区别
[律师回复]
一、合同诈骗罪“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含义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目的在于无偿取得他人财物,根本不具有履行合同的诚意,所以其“虚构事实、隐瞒真象”的内容通常是:

1)虚构合同主体,即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行为,这是合同诈骗犯罪中最惯用、最常见的诈骗手段。方式主要有以下情况:一是盗用合法主体的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二是捏造根本不存在的主体与他人签订合同。三是利用已被撤销的单位与他人签订合同.

2)虚设担保。即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行为。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作担保,是指行为人提供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汇票、本票、支票等金融票据)支付定金或作为抵押物。以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是指行为人以虚假的证明行为人对房屋等不动产和车辆等动产具有所有权的证明文件,即以自己不享有所有权的财产作抵押物。

3)设置陷阱。即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取得和履行合同的行为。此种诈骗方法最具欺骗性,行为人本身并无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诚意,却与他人签订合同,先付给小额货款或少量货物,制造准备履约的假象,骗出全部货物或货款后,就采取推、拖、躲、赖等手段不履行合同的其余义务。

4)携款逃匿。即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的财物后逃匿的。行为人通过合同取得对方的货款、预付款后直接逃匿,或者取得对方的货物后立即低价倾销,将赃款占为己有,逃之夭夭。这种行为本身就足以表明行为人的犯罪故意,其犯罪性质容易认定。

5)其他方法。
、虚构合同标的。
b、利用合同制裁条款骗取定金、违约金。
c、取得财物后大肆挥霍的。
d、拆东墙补西墙。可见,随着经济交易形式的多样化、现代化,会不断出现新的合同诈骗的手段。
二、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区别从本质上看,合同诈骗罪也是一种具体的诈骗犯罪,其与诈骗罪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它们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只侵犯财产所有权,是单一客体,而本罪既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同时又侵犯合同行为管理制度。(
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尽相同。诈骗罪可以表现为虚构任何事实或隐瞒真相,以骗取财物;本罪只是在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因而欺诈手段有特定范围的特殊性。(
3)犯罪主体不尽相同。诈骗罪限于自然人主体;本罪主体包括单位,且是任何单位。(
4)本罪与诈骗罪属于法条竞合,应当遵循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
合同诈骗罪“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含义,与诈骗罪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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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诈骗罪“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含义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目的在于无偿取得他人财物,根本不具有履行合同的诚意,所以其“虚构事实、隐瞒真象”的内容通常是:

1)虚构合同主体,即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行为,这是合同诈骗犯罪中最惯用、最常见的诈骗手段。方式主要有以下情况:一是盗用合法主体的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二是捏造根本不存在的主体与他人签订合同。三是利用已被撤销的单位与他人签订合同.

2)虚设担保。即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行为。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作担保,是指行为人提供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汇票、本票、支票等金融票据)支付定金或作为抵押物。以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是指行为人以虚假的证明行为人对房屋等不动产和车辆等动产具有所有权的证明文件,即以自己不享有所有权的财产作抵押物。

3)设置陷阱。即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取得和履行合同的行为。此种诈骗方法最具欺骗性,行为人本身并无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诚意,却与他人签订合同,先付给小额货款或少量货物,制造准备履约的假象,骗出全部货物或货款后,就采取推、拖、躲、赖等手段不履行合同的其余义务。

4)携款逃匿。即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的财物后逃匿的。行为人通过合同取得对方的货款、预付款后直接逃匿,或者取得对方的货物后立即低价倾销,将赃款占为己有,逃之夭夭。这种行为本身就足以表明行为人的犯罪故意,其犯罪性质容易认定。

5)其他方法。
、虚构合同标的。
b、利用合同制裁条款骗取定金、违约金。
c、取得财物后大肆挥霍的。
d、拆东墙补西墙。可见,随着经济交易形式的多样化、现代化,会不断出现新的合同诈骗的手段。
二、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区别从本质上看,合同诈骗罪也是一种具体的诈骗犯罪,其与诈骗罪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它们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只侵犯财产所有权,是单一客体,而本罪既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同时又侵犯合同行为管理制度。(
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尽相同。诈骗罪可以表现为虚构任何事实或隐瞒真相,以骗取财物;本罪只是在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因而欺诈手段有特定范围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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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罪与诈骗罪属于法条竞合,应当遵循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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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盗窃与网络诈骗的定义是什么?
网络犯罪, 是指行为人运用计算机技术,借助于网络对其系统或信息进行攻击,破坏或利用网络进行其他犯罪的总称。既包括行为人运用其编程,加密,解码技术实施的犯罪,也包括行为人利用软件指令。网络系统或产品加密等实施的犯罪,还包括行为人借助于其居于网络服务提供者特定地位或其他方法在网络系统实施的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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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纠纷
深圳网络诈骗报警方式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深圳网络诈骗报警方式包含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深圳网络诈骗报警方式有哪些
1、网站平台报案
如果您发现网上有害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线索或需要安全求助,您可以通过“网站导航”进入各地报警网站进行报案或举报。如果遇到紧急情况或有危难时,请直接拨打110。 最后,感谢您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和支持。
2、向当地网络警察举报。
全国各地打击网络诈骗举报电话
国家公安部 :010—65202044;010—65202055
深圳市公安局:0755-84465520
3、电话报警
中国大陆民众可以直接拨打“ 110 ”报警电话求助,这是最为常见最方便快捷也是最为广泛使用的报警方式。
4、短信报警
全国统一短信报警号码“ 12020 ”,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移动用户通过移动电话编写报警短信发送到12020即可。12020将作为报警的公益号码,免收短信费用。
二、遇到网络诈骗怎么办
1、保持冷静、确定损失
当遭遇了网络诈骗,我们需要尽量保持冷静,切莫慌张,首先,我们要确定自己的损失,如钱财、物品等,可以的话,可列出损失清单,供报案所用。
如被骗财物为游戏道具、游戏币、账号或其他虚拟物品,请先联系该游戏、软件或网站的管理员进行处理。
2、尽快报警、防止二次受骗
确定了损失之后,我们必须尽快报警,切不可再联系网络诈骗者,防止二次受骗,有的受害者扣回损失心切,未经报案便私下联系网络诈骗者,并且轻信了其提供的退款、退物的谎言,二次受骗,使损失进一步扩大。
3、想尽办法、尽快止损
报警之后,我们可想办法进行止损,如尽快联系银行或快递公司等。若为网银诈骗,且有保存诈骗者开户行及账号等信息的话,可立即登录对方开户行的网银和电话银行,输入对方的账号后,故意输错三次登录密码,这样对方的网银转账跟电话银行转账功能就会被暂时冻结24小时,为我们联系银行、报警,进一步止损工作争取宝贵时间。
4、搜集证据、妥善保存
网络诈骗者一般都是通过媒介与被害人接触联系,如QQ、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和网络游戏等。首先受害者要保存所有证据,以及交易记录,最好有银行的交易记录,还要网络聊天记录,与对方的联系方式。
三、网络诈骗的手段有哪些
1、黑客通过网络方式盗取别人虚拟财产。一般不需要经过被盗人的程序,在后门进行,速度快,而且可以跨地区传染,使侦破时间更长。
2、网友欺骗。一般指的是通过网上交友方式,从真人或网络结识,待被盗者信任后再获取财物资料的方式。速度慢,不过侦破速度较慢。
3、网络“庞氏诈骗”。一般是指通过互联虚假宣传快速发财致富,组织没有互联网工作经验人员,用刷网络广告等手段为噱头,收敛会费进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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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网络诈骗报警方式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深圳网络诈骗报警方式有哪些
1、网站平台报案
如果您发现网上有害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线索或需要安全求助,您可以通过“网站导航”进入各地报警网站进行报案或举报。如果遇到紧急情况或有危难时,请直接拨打110。 最后,感谢您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和支持。
2、向当地网络警察举报。
全国各地打击网络诈骗举报电话
国家公安部 :010—65202044;010—65202055
深圳市公安局:0755-84465520
3、电话报警
中国大陆民众可以直接拨打“ 110 ”报警电话求助,这是最为常见最方便快捷也是最为广泛使用的报警方式。
4、短信报警
全国统一短信报警号码“ 12020 ”,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移动用户通过移动电话编写报警短信发送到12020即可。12020将作为报警的公益号码,免收短信费用。
二、遇到网络诈骗怎么办
1、保持冷静、确定损失
当遭遇了网络诈骗,我们需要尽量保持冷静,切莫慌张,首先,我们要确定自己的损失,如钱财、物品等,可以的话,可列出损失清单,供报案所用。
如被骗财物为游戏道具、游戏币、账号或其他虚拟物品,请先联系该游戏、软件或网站的管理员进行处理。
2、尽快报警、防止二次受骗
确定了损失之后,我们必须尽快报警,切不可再联系网络诈骗者,防止二次受骗,有的受害者扣回损失心切,未经报案便私下联系网络诈骗者,并且轻信了其提供的退款、退物的谎言,二次受骗,使损失进一步扩大。
3、想尽办法、尽快止损
报警之后,我们可想办法进行止损,如尽快联系银行或快递公司等。若为网银诈骗,且有保存诈骗者开户行及账号等信息的话,可立即登录对方开户行的网银和电话银行,输入对方的账号后,故意输错三次登录密码,这样对方的网银转账跟电话银行转账功能就会被暂时冻结24小时,为我们联系银行、报警,进一步止损工作争取宝贵时间。
4、搜集证据、妥善保存
网络诈骗者一般都是通过媒介与被害人接触联系,如QQ、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和网络游戏等。首先受害者要保存所有证据,以及交易记录,最好有银行的交易记录,还要网络聊天记录,与对方的联系方式。
三、网络诈骗的手段有哪些
1、黑客通过网络方式盗取别人虚拟财产。一般不需要经过被盗人的程序,在后门进行,速度快,而且可以跨地区传染,使侦破时间更长。
2、网友欺骗。一般指的是通过网上交友方式,从真人或网络结识,待被盗者信任后再获取财物资料的方式。速度慢,不过侦破速度较慢。
3、网络“庞氏诈骗”。一般是指通过互联虚假宣传快速发财致富,组织没有互联网工作经验人员,用刷网络广告等手段为噱头,收敛会费进行诈骗。
由于朋友最近不小心好像在办理房贷的时候背骗了,想了解一下房贷合同诈骗罪是如何规定含义的?
[律师回复] 司法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9月20日至22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了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形成的《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精神,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
(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
(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
(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但是,在处理具体案件的时候,对于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不能单纯以财产不能归还就按金融诈骗罪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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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网络诈骗是网络诈骗吗?
电信诈骗主要是通过手机短信和电话要求对方转账实施的诈骗活动,网络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才去欺骗隐瞒的手段进行数额较大的诈骗活动,有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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