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劳动者在进行劳动时,会受到许多无理的用人单位。对我们的自身权益和合法权益进行侵害,那我们在遇到这类案件时该如何解决和处理呢。下面小编就没劳动合同被扣工资怎么维权相关有哪些部门管理,这类自身劳动权益保护问题为大家进行解答。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提起劳动仲裁,根据我国《劳动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有足额及时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义务。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时单位的过错,单位在入职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员工支付二倍的工资。
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工资标准的,按照同工同酬支付工资,克扣工资的,可以选择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一、《劳动合同法》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工资支付条例》
18.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9.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的劳动法律规定如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无故克扣工资,劳动者可像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由相关部门对劳动者的损失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如劳动者对处理的意见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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