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劳动合同被扣工资怎么维权?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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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提起劳动仲裁,根据我国《劳动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有足额及时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义务。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时单位的过错,单位在入职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员工支付二倍的工资 

没劳动合同被扣工资怎么维权?

我们劳动者在进行劳动时,会受到许多无理的用人单位。对我们的自身权益和合法权益进行侵害,那我们在遇到这类案件时该如何解决和处理呢。下面小编就没劳动合同被扣工资怎么维权相关有哪些部门管理,这类自身劳动权益保护问题为大家进行解答。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提起劳动仲裁,根据我国《劳动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有足额及时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义务。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时单位的过错,单位在入职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员工支付二倍的工资。  

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工资标准的,按照同工同酬支付工资,克扣工资的,可以选择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一、《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工资支付条例》

18.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9.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的劳动法律规定如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无故克扣工资,劳动者可像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由相关部门对劳动者的损失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如劳动者对处理的意见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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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相克扣工资怎么维权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用人单位变相克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形
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根据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
二、提高业务指标属变相克扣工资吗
公司此举是否合法,要看其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是如何规定的。如果在合同中本来就有这种约定,或者公司提高绩效考核要求已经过劳动者本人的同意,则公司的做法无可挑剔;但如合同中没有类似约定,或事先未征得劳动者同意,则公司擅自提高工作要求的做法就是一种变相克扣员工工资的违约行为。从你反映的情况看,公司实然改变薪金发放政策显然对于绩效考核要求未经劳动者同意,属违约行为。对此,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原劳动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金,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金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据此,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有权责令其支付工资报酬及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即惩罚性赔偿。因此,面对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劳动者有权向劳动部门举报。
三、单位克扣工资怎么办
1、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变相克扣工资怎样维权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用人单位变相克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形
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根据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
二、提高业务指标属变相克扣工资吗
公司此举是否合法,要看其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是如何规定的。如果在合同中本来就有这种约定,或者公司提高绩效考核要求已经过劳动者本人的同意,则公司的做法无可挑剔;但如合同中没有类似约定,或事先未征得劳动者同意,则公司擅自提高工作要求的做法就是一种变相克扣员工工资的违约行为。从你反映的情况看,公司实然改变薪金发放政策显然对于绩效考核要求未经劳动者同意,属违约行为。对此,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原劳动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金,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金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据此,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有权责令其支付工资报酬及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即惩罚性赔偿。因此,面对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劳动者有权向劳动部门举报。
三、单位克扣工资怎么办
1、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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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相克扣工资如何维权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用人单位变相克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形
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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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
二、提高业务指标属变相克扣工资吗
公司此举是否合法,要看其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是如何规定的。如果在合同中本来就有这种约定,或者公司提高绩效考核要求已经过劳动者本人的同意,则公司的做法无可挑剔;但如合同中没有类似约定,或事先未征得劳动者同意,则公司擅自提高工作要求的做法就是一种变相克扣员工工资的违约行为。从你反映的情况看,公司实然改变薪金发放政策显然对于绩效考核要求未经劳动者同意,属违约行为。对此,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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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单位克扣工资怎么办
1、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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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遭到公司克扣工资,员工应该怎么办呢
1、协商解决。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进行协商,这不是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
2、申请调解。
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
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仲裁处理。
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如果想提讼打劳动官司,必须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
4、诉讼解决。
即我们平常所说的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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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况下才可以减扣工资:
1、劳动者因个人主观原因未能完成工作任务,单位可以扣减其工资,但扣除后剩余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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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扣减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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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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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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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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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相克扣工资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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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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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高业务指标属变相克扣工资吗
公司此举是否合法,要看其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是如何规定的。如果在合同中本来就有这种约定,或者公司提高绩效考核要求已经过劳动者本人的同意,则公司的做法无可挑剔;但如合同中没有类似约定,或事先未征得劳动者同意,则公司擅自提高工作要求的做法就是一种变相克扣员工工资的违约行为。从你反映的情况看,公司实然改变薪金发放政策显然对于绩效考核要求未经劳动者同意,属违约行为。对此,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原劳动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金,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金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据此,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有权责令其支付工资报酬及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即惩罚性赔偿。因此,面对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劳动者有权向劳动部门举报。
三、单位克扣工资怎么办
1、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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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被无故扣工资怎么办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同时可以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和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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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教师被克扣工资,怎么维权。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一、如果遭到公司克扣工资,员工应该怎么办呢
1、协商解决。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进行协商,这不是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
2、申请调解。
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
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仲裁处理。
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如果想提讼打劳动官司,必须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
4、诉讼解决。
即我们平常所说的打官司。
诉讼程序的启动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提讼后启动的程序。
二、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况下才可以减扣工资:
1、劳动者因个人主观原因未能完成工作任务,单位可以扣减其工资,但扣除后剩余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时,用人单位可以扣减劳动者工资,但每月扣减的工资不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并且扣减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扣减工资。
首先可以肯定一点,员工被公司克扣工资的行为肯定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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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克扣工资怎么样维权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如果遭到公司克扣工资,员工应该怎么办呢
1、协商解决。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进行协商,这不是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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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
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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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如果想提讼打劳动官司,必须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
4、诉讼解决。
即我们平常所说的打官司。
诉讼程序的启动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提讼后启动的程序。
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况下才可以减扣工资:
1、劳动者因个人主观原因未能完成工作任务,单位可以扣减其工资,但扣除后剩余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时,用人单位可以扣减劳动者工资,但每月扣减的工资不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并且扣减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扣减工资。
家政扣工资应该怎么维权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申诉,要求解决。按照《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但跨月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提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家政扣工资应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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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提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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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被无故扣工资怎么办?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同时可以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和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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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教师被克扣工资怎样维权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一、如果遭到公司克扣工资,员工应该怎么办呢 1、协商解决。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进行协商,这不是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 2、申请调解。 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 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仲裁处理。 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如果想提讼打劳动官司,必须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 4、诉讼解决。 即我们平常所说的打官司。 诉讼程序的启动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提讼后启动的程序。 二、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况下才可以减扣工资: 1、劳动者因个人主观原因未能完成工作任务,单位可以扣减其工资,但扣除后剩余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时,用人单位可以扣减劳动者工资,但每月扣减的工资不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并且扣减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扣减工资。 首先可以肯定一点,员工被公司克扣工资的行为肯定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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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
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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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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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况下才可以减扣工资:
1、劳动者因个人主观原因未能完成工作任务,单位可以扣减其工资,但扣除后剩余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时,用人单位可以扣减劳动者工资,但每月扣减的工资不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并且扣减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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