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现役军人的婚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并不是不允许与现役军人离婚,只不过说在离婚的时候要求更为严格一些。而此时如果与现役军人生育的子女尚未成年的话,那其实也是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做出处理才行。不过此时,和军人离婚孩子会判给哪一方呢?这是很多当事人比较关系的问题,下文中律图小编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和军人离婚孩子会判给哪一方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1、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所谓同居,是指行为人与现役军人配偶一定时期内姘居、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行为,包括较长时间里公开或秘密地一起生活。但如果与现役军人配偶偶尔或短期地发生不当性行为,则属于通常所说的通奸行为,应受到社会道德谴责,不构成破坏军婚罪。
不管是否与现役军人离婚,其实在处理孩子抚养问题的时候,法律方面的规定都是一样的,并不会因为是现役军人离婚,在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上面就有所不同。那么一般情况下和军人离婚孩子会判给哪一方呢?其实,在争夺孩子抚养权问题上面,哪一方的抚养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那么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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