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四川鼎仁律师事务所的解正军律师代理。解正军律师自2019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200件,在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工伤赔偿等民商事领域经验丰富,尤其专精于债权债务和工伤赔偿案件。
2021年3月3日,被告巫XX到原告兰州某某大型吊装设备有限公司承建的项目工地做地面杂工。6月13日,被告在工作中受伤,先后两次住院治疗。相关生效法律文书已确认2021年3月3日至6月13日期间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023年6月29日,被告所受伤害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评定为十级。
之后,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与被告不存在劳动关系,无须支付被告工伤待遇133,706.55元,并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被告则答辩称,双方劳动关系已被生效判决确认,劳动关系应于2022年3月23日终止,原告应依法支付工伤待遇,请求维持仲裁裁决结果。
解正军律师在代理过程中,紧紧围绕已有的生效判决,强调双方劳动关系的存在,并结合被告的治疗情况和劳动权利义务的履行事实,对劳动关系的终止时间以及工伤待遇进行合理的阐述和论证。
法院审理认为,生效判决已确认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原告主张不存在不予支持;结合相关事实认定劳动关系于2022年3月23日终止;核算工伤待遇各项费用总计为152,499.55元,但因被告未对仲裁裁决提起诉讼,视为认可仲裁结果,所以原告支付金额以仲裁裁决的133,706.55元为限;因原告起诉,仲裁裁决未生效,但法院审理以仲裁请求和诉讼请求为限。最终判决确认双方劳动关系于2022年3月23日解除,原告支付被告工伤待遇赔偿款133,706.55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法律干货:
1.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要及时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评定,这是获得工伤待遇的关键一步。
2.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事实很重要,在后续纠纷中可以作为有力证据。
3.如果对仲裁裁决结果没有异议,要及时决定是否提起诉讼,避免因未上诉而影响自身权益主张。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劳动者在遭遇工伤后,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同时,我们也要尊重法律事实和法院的判决。解正军律师执业多年,在民商事领域有丰富经验,所在的四川鼎仁律师事务所位于凉山州西昌市大石板路东段3号检测苑五楼,能为大家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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