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与执业背景
邵如阳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和管理学学士学位,知识储备丰富。他于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经验,现担任江苏联盛(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证号为13101201710361536,服务地区主要为江苏-泰州(核心靖江),联系地址在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人民南路德禧隆商业街1号楼3楼。他秉持“专注勤勉胜兵先胜而后求战”的执业理念,累计承办案件千余件,在刑事辩护、合同事务、知识产权及金融保险领域表现出色。
案件基本情况
被告单位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从事软件开发、技术服务等业务。被告人艾某系该公司集成部主管。2019-2020年期间,公司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技术支持等帮助,收取开发维护费用60余万元。艾某按照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某的安排,参与相关软件的开发维护工作。20XX年X月XX日,艾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在家属帮助下退缴个人违法所得28000元。公诉机关指控艾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辩护策略与意见
作为艾某的辩护人,邵如阳律师提出了一系列辩护意见。首先,强调艾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其次,指出艾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从轻、减轻处罚;还提及艾某系初犯、偶犯,无前科劣迹,主观恶性较小;艾某案发后积极退缴个人全部违法所得,认罪悔罪态度良好;且艾某作为公司技术主管,是按照公司实际控制人安排开展工作,参与程度有限。请求法院综合考虑这些情节,对艾某从轻处罚。
案件结果与律师价值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技术支持,艾某作为主管人员,其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艾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系从犯,积极退缴违法所得,可从轻处罚,但缓刑建议未被采纳。最终,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退缴在案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邵如阳律师在本案中发挥了关键作用,精准把握如实供述情节,成功论证从犯地位,积极推动退赃退赔,全面梳理量刑情节,全程跟进程序保障,与家属有效沟通并合理管理量刑预期,避免了更重的刑罚,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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