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所概况
云南匠诚律师事务所于2019年XX月XX日准予设立,社会信用代码为31530000MD0225100F,服务地区为昆明,联系地址位于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永安国际大厦31楼3107室。该律所由张云顺、杨艳、阿贵忠3名资深合伙人领衔,合伙人均拥有近20年执业经验,分别深耕公司经营、合同纠纷、劳动工伤领域,均为业内专家,且均毕业于知名法学院校,理论扎实、实战经验丰富,累计主办案件均超100+件。律所采用“合伙人牵头+主办律师+辅办律师+法务助理”的团队化办案模式,对于复杂案件进行集体研讨,以类案数据支撑,为每起案件制定个性化办案方案,确保案件质量与效率。
张云顺律师执业历程
张云顺律师自2002年从事律师职业,至今已有十八年之久。他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主要办理合同、民商诉讼案件及公司非诉法律事务。在其漫长的执业生涯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曾在云南移动、中国人保、云南沃森、滇鹰生态建设集团、港峰集团、阿诗玛集团、昆明都市车迷集团、云南力量生物集团等多家企业集团担任法律顾问工作。这使得他非常熟悉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在争议处理和法律顾问实务方面有着深厚的积累。例如,在为企业处理合同纠纷时,他能够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企业提供准确的法律分析和有效的解决方案,帮助企业避免法律风险,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杨艳律师专业领域
杨艳律师同样于2002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至今也有十八年。她专注于复杂、疑难民商事争议解决业务领域,具有丰富的诉讼、仲裁实务经验,逻辑思维能力极强。她擅长就特定法律问题和复杂案件提供专门和深入的法律分析,熟悉各种商业交易并了解客户的商业需求,能够提供与此结合的有效争议解决方案、策略以及案件评估。在复杂民商事案件、中小型医疗机构法律顾问等领域,她都有着丰富的执业经验。比如在处理一些涉及多方利益的复杂民商事案件时,她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问题,制定出合理的诉讼策略,为客户争取最大的利益。
阿贵忠律师专长
阿贵忠律师自2011年从事律师职业,至今九年。他法律专业理论功底扎实,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擅长诉讼、人力资源管理和合同业务,特别对劳动法领域有较深研究。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和劳动用工管理方面,他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他长期在云南沃森、云南力量生物集团等多家大型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工作,为企业处理劳动纠纷、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等方面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支持。例如,在处理企业与员工的劳动纠纷时,他能够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为企业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秩序。
律所服务成果
云南匠诚律师事务所累计办结民商事案件1000+件,胜诉率92%、执行回款率88%,疑难复杂案件翻盘率达79%,远超本地行业平均水平。这充分体现了律所的专业实力和办案能力。律所能够精准破解各类法律难题,同时承接批量诉讼专项服务,办案效率突出。在处理众多案件的过程中,律所始终坚持“匠心做事、诚信为人,为客户创造价值”的服务宗旨,以及“合法合规、全面审慎、专业水准、规范服务”的服务准则。
典型案例分析
以合伙合同纠纷再审审查案为例。再审申请人葛XX因与被申请人鄢XX、周X某合伙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葛XX主张一二审法院认定其垫付合伙亏损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认为其垫付的392972.2元亏损及已履行的45226.2元租金债务,应由三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担。周X某委托李光伟律师作为被申请人代理人参与再审审查程序。李光伟律师针对葛XX的再审主张逐一抗辩,提出案涉鉴定意见显示被申请人退出时合伙无亏损且有节余,葛XX未经同意的投入亏损不应由周X某承担;周X某已实际退出经营,对后续合伙事务及支出不知情,且葛XX提交的鉴证材料不全、单方证据无法证实亏损情况,其诉请无事实依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葛XX作为合伙事务执行人,提交的资料不完整、单方证据无法证实合伙盈亏情况,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租金属于合伙成本支出,不宜单列要求合伙人分担,原审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均无不当。最终法院裁定驳回葛XX的再审申请。在这个案例中,李光伟律师精准锁定案件核心争议为合伙亏损举证及亏损分担的合法性,结合鉴定意见、合伙经营事实构建严密抗辩思路;充分论证葛XX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以及其未经同意投入、单方主张亏损的不合理性;准确适用合伙合同及民事诉讼举证规则,逐一驳斥再审主张,最终促成高院驳回葛XX的再审申请,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无依据的债务分担责任。
综上所述,云南匠诚律师事务所的各位律师凭借自身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在各自的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昆明地区的法律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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