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案由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陈晓伟律师代理。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开始从事法律工作,执业多年来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他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还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擅长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合规等领域。
2012年2月至2021年间,管某某、付X等人以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0余亿元。杨XX先后担任多个职务,负责的事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亿余元,2021年3月31日被查获归案。审理期间,杨XX家属代其退缴500万元。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做了大量工作。他及时会见杨XX,了解案件事实,审查起诉阶段通过阅卷全面掌握情况。开庭前,陈律师提出辩护意见,认为杨XX应认定为自首、构成立功,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退赔,建议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认为杨XX不构成自首和立功,但鉴于他是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违法所得,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案例二:以虚假外汇交易平台为名进行吸收公众存款,损失数额特别巨大
还是陈晓伟律师代理的案件。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王X、行XX等人以某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名义,虚假宣传外汇交易技术服务,非法吸收资金折合人民币257XXXX5476.53元,致使10200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11.55亿余元。
陈律师接受委托后,先去会见行XX,重点了解是否有实际经营业务。检察院阶段阅卷后,提出辩护意见,认为行XX是从犯,有坦白、愿意退赃退赔等情节,建议从轻、减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X、行XX等人构成集资诈骗罪,行XX作为公司CEO应承担全部数额刑事责任,且是主犯。虽行XX有坦白情节,但因其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危害严重,不予从轻处罚,判处无期徒刑。
陈晓伟律师接到张X家属委托后,迅速会见张X了解情况。2023年7月3日晚,张X酒后持钥匙划伤多辆车,损失价值九千余元。律师在公安机关提起批准逮捕前,让张X家属全部赔偿受害人损失。
审查起诉阶段,陈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指出张X是醉酒后无意识行为,主观恶性低;客观上未严重破坏公共秩序;财产损失已挽回,危害后果消失。
最终,检察院对张X做出不起诉决定。
法律干货
1.及时退赔很重要:在涉及经济犯罪案件中,像案例里的杨XX和张X,积极退赔违法所得或赔偿受害人损失,能在量刑时获得从轻考量。
2.如实供述坦白从宽:如实供述案件事实,构成坦白,法院在量刑时会酌情从轻处罚,比如杨XX和行XX的案例。
3.重视主观和客观情节:在辩护时,要综合考虑主观恶性和客观危害后果,像张X案,律师从这两方面入手,成功为其争取到不起诉。
结语
通过这三个案例可以看出,刑事法律复杂多样,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和结果。遇到法律问题不要慌张,积极配合律师,如实陈述事实,争取最好的结果。本案代理律师陈晓伟,执业多年,擅长刑事领域,就职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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