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本案由内蒙古策度律师事务所鲁春雷律师代理。鲁春雷律师毕业于内蒙古农业大学,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166件,尤其擅长经济纠纷领域,在建设工程、买卖、借贷等案件上经验丰富,同时在劳动争议、侵权、婚姻家庭等领域也有不少成功案例。他现任乌兰察布市劳动争议诉裁调工作室调解员,工作认真负责,办案逻辑清晰,致力于为委托人争取合法利益最大化。
原告A公司与被告马X、B公司因房屋租赁合同履行产生纠纷。A公司要求二被告连带支付2021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17日期间租金987259元、违约金197451.8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被告辩称因疫情无法经营,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原告未及时催缴租金,且已于2024年7月搬离租赁房屋。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与马X2019年4月签订商铺租赁合同,马X按约支付首年租金,尚欠合同期内租金409711元;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签,马X以B公司名义继续使用案涉房屋至2024年7月。鲁春雷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协助原告整理证据,清晰呈现案件事实。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马X、B公司连带给付原告A公司房屋租金789467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因为案涉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且出租人未提出异议,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承租人应按约定支付租金。马X作为B公司唯一股东,未举证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原告未举证证明曾向被告主张租金及续签合同,故对其违约金诉求不予支持。
案例二:婚内擅自赠与第三者大额财产纠纷
本案虽不是鲁春雷律师代理,但这类纠纷在生活中也很常见。原告申某某与于XX于2002年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于XX自2015年起与被告李XX建立婚外不正当关系,至2022年于XX突发疾病去世。申某某发现于XX在6年间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以多种方式赠与李XX,累计金额达163万元,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全部财产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被告提出诸多抗辩理由,如不知于XX已婚、部分转账金额计算错误、反向转账应抵销等。原告委托的律师团队围绕诉讼请求,全面搜集整理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在庭审中,律师团队针对被告抗辩意见,当庭对证据进行逐项质证,有力驳斥了被告的理由。
法院最终认定婚外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且属无权处分,应认定无效,被告取得财产构成不当得利,应予返还。同时,对赠与财产金额依法核定,支持了原告的核心诉讼请求。
法律干货
1.房屋租赁方面:租赁合同到期后,若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且出租人未提出异议,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所以,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都要及时关注合同到期情况,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2.婚内财产方面: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除特殊约定外均为共同财产,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该赠与行为无效。发现此类情况,要及时搜集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3.证据收集:在遇到法律纠纷时,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这样才能在诉讼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通过这两起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只要合理运用法律武器,积极收集证据,就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鲁春雷律师来自内蒙古策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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