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背景
叶伟佳律师就职于上海正策(南通)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2xxxxxxxx740126,服务地区为南通,联系地址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秦灶街道江海财富大厦A座14层。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婚家、刑事、企业合规领域,成功办理相关刑事案件100余件,尤其专精于诈骗、掩隐类案件,此类案件占比约35%,同时在婚家、公司运行风险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他秉持“以专业立身,以良心执业,对得起每一份信任”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处理逃税罪案件
2023年,南通市某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王X因与公司一名高管就销售提成问题发生劳动争议,高管向税务机关实名举报其偷逃税款。税务机关立案稽查后发现,该公司三年间通过私人账户收取货款、未如实申报销售收入,累计偷逃税款400余万元,占应纳税额比例超过30%。2024年初,税务机关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王X被刑事立案并采取强制措施。
王X被刑事拘留后,其家属委托叶伟佳律师介入。叶律师首先梳理案情,明确法律后果,确认王X的行为已构成逃税罪且属于“数额巨大”,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接着分析补救可能,依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四款规定,纳税人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这为本案提供了辩护空间。然后指导王X家属紧急筹措资金,在一周内将400余万元税款及相应滞纳金全部补缴至税务机关,并提交书面整改方案,承诺规范财务制度。最后与检察机关沟通,提交法律意见书,指出王X系初犯、因法律意识淡薄导致漏税、案发后主动补缴税款及滞纳金、认罪态度良好,符合不予起诉条件。
最终,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王X虽构成逃税罪,但案发后已全额补缴税款及滞纳金,接受行政处罚,且系初犯、认罪悔罪,社会危害性较小,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四款之规定,决定对王X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王X于2024年5月获释,公司经营未受实质性影响。在这起案件中,叶律师凭借对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和对案件的深入分析,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不起诉的结果,体现了他在刑事税务犯罪辩护领域的专业性。
办理恋爱诈骗案
2019年至2024年间,嫌疑人李X通过社交软件结识多名女性,对外谎称自己是公务员、工程老板或国企管理人员,父母系政府领导或企业主,驾驶的车辆系本人所有。在与被害人确立恋爱关系后,以各种理由多次向被害人借款。经查,李X同时与上海、南通、盐城三地至少五名女性保持恋爱关系,累计借款金额超过百万元。部分被害人曾单独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因李X在事发后主动出具借条、归还少量款项,公安机关认为属于经济纠纷,未予刑事立案。
2024年,多名被害人共同委托叶伟佳律师介入处理。叶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整合被害人信息,确认李X同时与多名女性交往、借款的事实,形成证据链,证明其具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诈骗故意。接着收集虚假身份证据,核实李X所称的工作单位、家庭背景、车辆信息,发现其所有身份信息均系伪造。然后查找非法占有意图的证据,在被害人聊天记录中,发现李X曾炫耀“从另一个女的那儿骗了几十万,不用还”等内容,直接证明其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最后梳理借款记录和谎言对应关系,将李X向不同被害人编造的借款理由进行对比,发现时间、金额、事由相互矛盾,进一步印证其虚构事实的行为。叶律师将上述证据整理成书面材料,形成报案文书,陪同被害人前往案发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诈骗罪立案条件,于2024年11月对李X刑事拘留。
在这起案件中,叶律师通过细致的调查和证据收集工作,帮助被害人将原本被认定为经济纠纷的案件转化为刑事案件,使犯罪嫌疑人得到应有的惩处。这体现了他在诈骗类刑事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对案件的敏锐洞察力。
业务综合能力
叶伟佳律师不仅在刑事领域有着出色的表现,在婚家、公司运行风险纠纷等领域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他累计承办的300余件案件,涵盖了多个领域,体现了他全面的业务能力。在企业合规方面,他可以帮助企业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避免类似逃税案件的发生;在婚家领域,他能够运用专业知识为当事人解决各类纠纷。他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
叶伟佳律师在刑事、婚家、企业合规等领域均有出色表现,通过具体案例展现了他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他在处理复杂案件时,能够准确把握法律条文,深入分析案件事实,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他的执业理念和专业能力,使他成为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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