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讲解
本案由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施亚军律师代理。施亚军律师是该所股权高级合伙人,毕业于四川大学,拥有硕士学位。他执业多年,累计承办案件逾800件,在刑事案件领域经验丰富。
2021年3月14日凌晨,在张家港市某酒吧,肖某因琐事与被害人产生纠纷。肖某向被害人扔凳子欲威吓,结果凳脚戳碰被害人腹部,致其脾脏破裂并经手术摘除,伤情鉴定为重伤二级。肖某于4月14日被刑事拘留,4月28日被取保候审。
施律师介入后,一方面积极促成肖某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另一方面,引导肖某在辩护律师在场的情况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最终,检察院认为肖某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无前科劣迹,决定对其不起诉。
案例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证据不足不起诉
还是施亚军律师代理的案件。王某某是江苏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于2022年6月22日被取保候审。案件移送检察院后,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院先后两次退回补充侦查。
施律师仔细审查证据,提出关键质证意见。经过补充侦查,检察院仍然认为认定王某某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最终决定对王某某不起诉。
法律干货
及时赔偿谅解:在刑事案件中,如果造成他人损害,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量刑,甚至可能获得不起诉决定。
认罪认罚:自愿认罪认罚,表明悔罪态度,也是从轻处理的重要情节。
证据审查:对于案件证据,要仔细审查,若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要求补充侦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结语
通过这两个案例,我们看到刑事案件并非没有转机。施亚军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在面对法律问题时,大家要保持冷静,积极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施亚军律师执业于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东路19号国泰新天地2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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