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熙律师(执业6年,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擅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等多个领域)分享了一个真实案例。
委托人想买商铺,和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XX公司签了《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交了30000元定金,还按要求付了207240元首付款。可之后,开发商却一直拒绝签正式合同,也不退款。原来,房子根本没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
李熙律师接手案件后,先梳理事实,固定了《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付款凭证等核心证据。在案件审理时,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称自己和另一家公司独立,没房源也没收款,不应担责;普洱XX公司虽认账,却只说协商还款时间。
针对这些抗辩,李熙律师发表代理意见:一是认购协议上二被告都盖章了,协议有效,A公司不能免责;二是被告没预售证还签协议收钱,又不签正式合同,构成根本违约,要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首付;三是委托人的资金占用利息和律师费是实际损失,应得到支持。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李熙律师的意见,判决解除认购协议,二被告连带返还双倍定金和首付共26724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由二被告承担。因委托人选了定金罚则,资金占用利息和律师费没获支持,但核心诉求实现,权益得到维护。
法律干货
1.查预售证:买房前一定要查看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没有许可证的房子,购买风险很大。
2.保存证据:签订协议和付款时,要保留好相关凭证,如合同、发票等,万一发生纠纷,这些都是重要证据。
3.了解违约责任:清楚合同中关于违约的规定,遇到开发商违约,要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比如要求双倍返还定金等。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买房时遇到开发商违约不要慌,只要证据充分、依法维权,就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李熙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为委托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李熙律师执业于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地址在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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