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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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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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6)城科字第276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局主编的《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CJJ1-90,自一九九一年八月一日起施行。原部标准《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暂行标准(道路工程)》CJJ1-81同时废止。
最新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

最新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本标准由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管理编写,由北京市市政工程局负责具体解释。制定这样的标准的目的就是提高市政道路建设施工质量,促进发展市政道路管理工作。下面让小编为您详细展示一下标准规定,请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适应市政工程设发展的需要,统一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办法和评定标准,以提高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道路工程。有特殊要求的市政道路工程,除特殊要求部分外,应按本标准执行。工业厂区内的市政道路工程,城市市区范围外的远郊区及县(旗)的市政道路工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1.0.3条 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标准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应按现行有关的标准执行。

第1.0.4条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中其它有关的技术要求,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 检验评定方法和等级标准

第2.0.1条 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

第2.0.2条 市政道路工程的工序、部位、单位工程应按以下要求划分:

一、工序:

工序划分为:路基、基层、面层、附属构筑物等。

二、部位:

市政道路工程不宜划分部位,但也可按长度划分为若干个部位。

三、单位工程:

市政道路工程中的独立核算项目,应是一个单位工程。采用分期单独核算的同一市政道路工程,应是若干个单位工程。

第2.0.3条 检验评定必须经外观项目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允许偏差项目的检验。

第2.0.4条 进行抽样检验时,应使抽样取点能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凡检验范围为长度者,应按规定间距抽样选取较大偏差点;其它则可在规定范围内选取较大偏差点)。

第2.0.5条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的检验及评定应按工序、部位及单位工程三级进行,当该工程不划分部位时,可按工序、单位工程两级进行。其评定标准的主要依据为合格率:

一、工序:

合格: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合格”。

1.主要检查项目(在项目栏列有△者)的合格率应达到100%;

2.非主要检查项目的合格率均应达到70%,且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点,具最大偏差应在允许偏差的1.5倍之内。在特殊情况下如最大偏差超过允许偏差1.5倍,但不影响下道工序施工、工程结构和使用功能,仍可评为合格。

优良: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优良”。

1.符合合格标准的条件。

2.全部检查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应达到85%。

二、部位:

合格:所有工序合格,则该部位应评为“合格”。

优良:在评定为合格的基础上,全部工序检查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达到85%,则该部位应评为“优良”(在评定部位时,模板工序不参加评定)。

三、单位工程:

合格:所有部位的工序均为合格,则该单位工程应评为“合格”。

优良:在评定合格的基础上,全部部位(工序)检验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达到85%,则该单位工程应评为“优良”。

第2.0.6条 工序的质量如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应及时进行处理。返工重做的工程,应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加固补强后改变结构外形成造成永久缺陷(但不影响使用效果)的工程,一律不得评为优良。

第2.0.7条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工序交接检验。在施工班组自检互检的基础上,由检验人员(专职或兼职)进行工序交接检验,评定工序质量等级,填写表2.0.7—1。

二、部位交接检验。检验人员在工序交接的基础上进行部位交接检验,评定部位质量等级,填写表2.0.7-2。

三、单位工程交接检验。检验人员在部位或工序交接检验的基础上进行单位工程交接检验,评定单位工程质量等级,填写表2.0.7—3。

第三章 路基

第一节 土方

第3.1.1条 填土经碾压夯实后不得有翻浆、“弹簧”现象。

第3.1.2条 填土中不得含有淤泥、腐植土及有机物质等。

第3.1.3条 路基土方压实度标准应符合表3.1.3-1、表3.1.3-2的规定。

第二节 石方

第3.2.1条 上边坡必须稳定,严禁有松石、险石。

第3.2.2条 路基石方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2.2的规定。

第三节 路床

第3.3.1条 路床不得有翻浆、弹簧、起皮、波浪、积水等现象。

第3.3.2条 用12~15t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

第3.3.3条 路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3.3的规定。

第四节 路肩

第3.4.1条 肩线必须直顺,表面必须平整,不得有阻水现象。

第3.4.2条 路肩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4.2的规定。

第五节 边沟、边坡

第3.5.1条 边坡必须平整、坚实、稳定、严禁贴坡。

第3.5.2条 边沟上口线应整齐、直顺,沟底应平整,边沟排水应畅通。

第3.5.3条 土质、石质边沟、边坡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5.3的规定。

第四章 基层

第一节 砂石基层

第4.1.1条 表面应坚实、平整,不得有浮石、粗细料集中等现象。

第4.1.2条 用12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

第4.1.3条 砂石基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3的规定。

第二节 碎石基层

第4.2.1条 表面应坚实、平整,嵌缝料不得浮于表面或聚集形成一层。

第4.2.2条 用12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

第4.2.3条 碎石基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2.3的规定。

第三节 沥青贯入式碎石基层

第4.3.1条 表面应坚实、平整,嵌缝料不得浮于表面或聚集形成一层。

第4.3.2条 表面无积油、漏浇现象,并不得污染其它构筑物。

第4.3.3条 用12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

第4.3.4条 沥青贯入式碎石基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3.4的规定。

第四节 石灰土类基层

第4.4.1条 灰土中粒径大于20mm的土块不得超过10%,但最大的土块粒径不得大于50mm。灰土应拌和均匀,色泽调和,石灰中严禁含有未消解颗粒。

第4.4.2条 有12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并不得有浮土、脱皮、松散现象。

第4.4.3条 石灰土类基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4.3的规定。

第五节 块石基层

第4.5.1条 块石必须直立紧靠、大面朝下、嵌楔密实、不得有叠铺现象。

第4.5.2条 块石基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5.2的规定。

第六节 石灰、粉煤灰类混合料基层

第4.6.1条 石灰、粉煤灰类混合料应拌合均匀,色泽调和一致。砂砾(碎石)最大粒径不大于50mm,大于20mm的灰块不得超过10%,石灰中严禁含有未消解颗粒。

第4.6.2条 摊铺层无明显的粗细颗粒离析现象。

第4.6.3条 用12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并不得有浮料、脱皮、松散现象。

第4.6.4条 石灰、粉煤灰类混合料基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6.4的规定。

第五章 面层

第一节 水泥混凝土(包括预制混凝土)面层

第5.1.1条 模板必须支立牢固,不得倾斜、漏浆。

第5.1.2条 板面边角应整齐,不得有大于0.3mm的裂缝,并不得有石子外露和浮浆、脱皮、印痕、积水等现象。

第5.1.3条 伸缩缝必须垂直,缝内不得有杂物。伸缝必须全部贯通,传力杆必须与缝面垂直。

第5.1.4条 切缝直线段应线直,曲线段应弯顺,不得有夹缝,灌缝不得漏缝。

第5.1.5条 水泥混凝土(包括预制混凝土)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1.5的规定。

第二节 沥青混凝土面层

第5.2.1条 表面应平整、坚实,不得有脱落、掉渣、裂缝、推挤、烂边、粗细料集中等现象。

第5.2.2条 用10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不得有明显轮迹。

第5.2.3条 接茬应紧密、平顺、烫缝不应枯焦。

第5.2.4条 面层与路缘石及其它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第5.2.5条 沥青混凝土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2.5的规定。

第三节 黑色碎(砾)石面层

第5.3.1条 表面应平整、坚实,不得有脱落、掉渣、裂缝、推挤、烂边、粗细料集中等现象。

第5.3.2条 用10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不得有明显轮迹。

第5.3.3条 接茬应紧密、平顺、烫缝不应枯焦。

第5.3.4条 面层与路缘石及其它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第5.3.5条 黑色碎(砾)石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5的规定。

第四节 沥青贯入式面层

第5.4.1条 表面应平整、密实,不得有松散、裂缝、油包、油丁、波浪、泛油等现象。

第5.4.2条 面层用12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不得有明显轮迹。

第5.4.3条 沥青贯入应深透,浇洒应均匀,不得污染其它构筑物。

第5.4.4条 嵌缝料必须扫墁均匀,不得有重叠现象。

第5.4.5条 面层与路缘石及其它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第5.4.6条 沥青用量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第5.4.7条 沥青贯入式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4.7的规定。

第五节 沥青表面处治面层

第5.5.1条 表面应平整、密实,不得有松散、裂缝、油包、油丁、波浪、泛油等现象。

第5.5.2条 沥青浇洒应均匀,不得污染其它构筑物。

第5.5.3条 嵌缝料必须扫墁均匀,不得有重叠现象。

第5.5.4条 沥青用量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第5.5.5条 沥青表面处治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5.5的规定。

第六节 泥结碎石面层

第5.6.1条 泥浆必须浇灌均匀,表面应平整、坚实,不得有松散、弹簧等现象。

第5.6.2条 用10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不得有明显轮迹。

第5.6.3条 面层与其它构筑物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第5.6.4条 泥结碎石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6.4的规定。

第七节 级配砾石面层

第5.7.1条 混合料配比必须符合级配曲线范围,拌和应均匀。

第5.7.2条 表面应平整、坚实,不得有松散、粗细料集中、波浪等现象。

第5.7.3条 面层用10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不得有明显轮迹。

第5.7.4条 面层与其它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第5.7.5条 级配砾石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7.5的规定。

第六章 附属构筑物

第一节 侧石、缘石

第6.1.1条 侧石、缘石必须稳固,并应线直、弯顺、无折角,顶面应平整无错牙,侧石勾缝应严密,缘石不得阻水。

第6.1.2条 侧石背后回填必须密实。

第6.1.3条 侧石、缘石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1.3的规定。

第二节 预制块人行道

第6.2.1条 铺砌必须平整稳定,灌缝应饱满,不得有翘动现象。

第6.2.2条 人行道面层与其它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第6.2.3条 预制块人行道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2.3的规定。

第三节 现场浇筑水泥混凝土人行道

第6.3.1条 板面边角应整齐,不得有大于0.3mm的裂缝,并不得有石子外露、浮浆、脱皮、印痕等现象。

第6.3.2条 表面线格必须整齐、清晰。

第6.3.3条 面层与其它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第6.3.4条 现场浇筑水泥混凝土人行道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3.5的规定。

第四节 沥青类人行道

第6.4.1条 沥青人行道表面应平整、坚实,不得有脱落掉渣、裂缝、推挤、烂边、粗细料集中等现象。

第6.4.2条 接茬应紧密、平顺,烫边不应枯焦。

第6.4.3条 面层与其它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第6.4.4条 沥青贯入应深透,浇洒应均匀,不得污染其它构筑物。

第6.4.5条 沥青类人行道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4.5的规定。

第五节 涵洞、倒虹管

第6.5.1条 砌体必须咬扣紧密,砂浆饱满密实,灰缝整齐,不得有空鼓,墙面应平齐。

第6.5.2条 盖板、基底混凝土应浇捣密实,坐浆安装稳固。

第6.5.3条 流水道必须畅通,不得阻水。

第6.5.4条 涵洞、倒虹管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5.4的规定。

第6.5.5条 倒虹管闭水试验允许渗水量应符合表6.5.5的规定。

第六节 收水井、支管

第6.6.1条 收水井内壁抹面必须平整,不得起壳裂缝。

第6.6.2条 井框、井篦必须完整无损,安装应平稳。

第6.6.3条 井内严禁有垃圾等杂物,井周及支管回填必须满足路基要求。

第6.6.4条 支管必须直顺,不得有错口,管头应与井壁齐平。

第6.6.5条 收水井、支管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6.5的规定。

第七节 护底、护坡、挡土墙(重力式)

第6.7.1条 砌体砂浆必须嵌填饱满、密实。

第6.7.2条 灰缝应整齐均匀,缝宽符合要求,勾缝不得有空鼓、脱落。

第6.7.3条 砌体分层砌筑必须错缝,其相交处的咬扣必须紧密。

第6.7.4条 沉降缝必须直顺贯通。

第6.7.5条 预埋件、泄水孔、反滤层、防水设施等必须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

第6.7.6条 干砌石不得有松动、叠砌和浮塞现象。

第6.7.7条 护底、护坡、挡土墙(重力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7.7的规定。

第七章 道路半成品

第一节 预制侧石、缘石

第7.1.1条 预制侧石、缘石表面不得有蜂窝、露石、脱皮、裂缝等现象。

第7.1.2条 预制侧石、缘石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1.2的规定。

第二节 预制道板(大方砖、小方砖)

第7.2.1条 预制道板表面不得有蜂窝、露石、脱皮、裂缝等现象。

第7.2.2条 彩色道板必须表面平整,色彩均匀,线路清晰和棱角整齐。

第7.2.3条 预制道板(大方砖、小方砖)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2.3的规定。

第八章 测量

第8.0.1条 水准点闭合差:,式中L为水准点之间的水平距离,单位为km。

第8.0.2条 导线方位角闭合差:秒,式中n为测站数。

第8.0.3条 直接丈量测距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0.3的规定。

标准共分八个章节,分别是总则、检验评定方法和等级标准、路基、基层、面层、附属构筑物、道路半成品、测量。请按照法律规定标准进行施工建设。对检验标准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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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版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版内容是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版内容:
一、路基土石方工程。
1、土方路基和石方路基的实测项目技术指标的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按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其他公路(指二级及以下公路)两档设定,其中土方路基压实度按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四级公路三档设定。
2、本章规定的实测项目的检查频率,如果检查路段以延米计时,则为双车道公路每一检查段内的最低检查频率:多车道公路必须按车道数与双车道之比,相应增加检查数量。
3、路基压实度须分层检测,路基其他检查项目均在路基项面进行检查测定。
4、路肩工程可作为路面工程的一个分项工程进行检查评定。
5、服务区停车场、收费广场的土方工程压实标准可按土方路基要求进行监控。
二、排水工程。
1、 排水工程应按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的要求施工,依照实际地形,选择合适的位置,将地面水和地下水排出路基以外。
2、包括边沟、截水沟、排水沟等。
3、跌水、急流槽、水簸箕等其他排水工程可按照标准进行评定。
4、路面拦水带纳入路缘石分项工程,排水基层可按照标准进行评定。
5、沟槽回填土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的规定。
6、排水泵站明开挖基础可按照标准进行评定。
7、钢筋混凝土构件包含钢筋加工及安装分项工程,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包括预应力钢筋的加工和张拉分项工程。
三、挡土墙、防护及其它砌筑工程。
1、对砌体挡土墙,当平均墙高小于6m或墙身面积小于1200平方米时,每处可作为分项工程进行评定:当平均墙高达到或超过6m且墙身面积不小于1200平方米时,为大型挡土墙,每处应作为分部工程进行评定。
2、悬臂式和扶臂式挡土墙,桩板式、锚杆、锚碇板和加筋土挡土墙应作为分部工程进行评定。
3、丁坝、护岸可参照挡土墙的标准进行评定。
4、钢筋混凝土结构或构件,均应包含钢筋加工及安装分项工程。
《公路法》第四十三条,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公路的保护。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做好公路保护工作,并努力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公路管理水平,逐步完善公路服务设施,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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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道路的建设会给人们带来便利,市政道路的质量也影响着生活的质量。所以国家对市政道路建设是有严格的规定标准,并制定了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律图为大家聊聊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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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检验合格是指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工程验收申请,工程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技术文件和记录: (1)原材料的质量合格证和质量鉴定文件; (2)半成品如预制桩、钢桩、钢筋笼等产品合格证书; (3)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4)检测试验及见证取样文件; (5)其他必须提供的文件或记录。 2、对隐蔽工程应进行中间验收。 3、单位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按设计要求和本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4、验收工作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分别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2)隐蔽工程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于隐蔽前通知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并形成中间验收文件; (3)单位工程的验收,应在单位工程通过验收的基础上,对必要的部位进行见证检验。 5、主控项目必须符合验收标准规定,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直至符合要求,一般项目应有80%合格。混凝土试件强度评定不合格或对试件的代表性有怀疑时,应采用钻芯取样,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可按合格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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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从中可以看出,立法的目的之一也是主要的目的是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般的产品质量,主要依靠市场竞争来解决。通过市场竞争中的优胜劣汰机制,促使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政府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宏观组织者和管理者,也必须对产品质量进行必要的监督和宏观管理,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检查不合格的产品的处罚,除了依据产品质量法外,还要综合考虑如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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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质量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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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否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如安全防护、安全喂入不合格等),应按照严重的质量进行处罚;对于警示标志不合格,如有警示标志,但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应按一般的质量进行处罚,或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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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二、明确产品质量责任;
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从中可以看出,立法的目的之一也是主要的目的是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般的产品质量,主要依靠市场竞争来解决。通过市场竞争中的优胜劣汰机制,促使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政府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宏观组织者和管理者,也必须对产品质量进行必要的监督和宏观管理,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检查不合格的产品的处罚,除了依据产品质量法外,还要综合考虑如下因素:
一、是一般的质量还是严重的质量。有严重质量是指:
(1)产品质量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标准的。
(2)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产品的。
(3)属于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的。
(4)失效、变质的。
(5)伪造产品产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除上述之外的,属于一般质量。对有严重质量的,应当按照《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至第五十三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二、是否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如安全防护、安全喂入不合格等),应按照严重的质量进行处罚;对于警示标志不合格,如有警示标志,但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应按一般的质量进行处罚,或限期改正。
三、在产品检查的后处理过程中还应体现执法的人性化,要充分考虑产品生产企业对国家标准的理解能力和企业的技术人员素质,应本着提高产品质量,让生产企业吸取教训,以教育为主。产品检查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产品质量,加强质量管理,不是为了处罚而进行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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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
检验评定方法和等级标准:第2.0.1条 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第2.0.2条 市政道路工程的工序、部位、单位工程应按以下要求划分:1、工序:工序划分为:路基、基层、面层、附属构筑物等。2、部位:市政道路工程不宜划分部位,但也可按长度划分为若干个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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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房屋质量检验不合格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针对不同的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应该采取正确的维权方式。可以将房屋的质量问题分为三种:1 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从技术角度看,所谓“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其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 2、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这是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如不能正常供水供电等。 3、其他质量问题。如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 对上述三种不同的质量问题,法律规定了不同的处理方式,分别赋予购房人和开发商不同的权利和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因此,如果是上述 第一、二种质量问题,买受人可以向房东主张违约责任。如果是第三种不太严重的问题,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要求维修,但是不能要求退房。 在与开发商协商违约或者赔偿问题时,买房者通常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建议在维权时,能够有专业律师的陪伴,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纷出现,使得维权之路能够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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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质量验评划分的具体规定
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分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其中交工验收工程质量得分权值为0.2,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鉴定得分权值为0.6,竣工验收委员会对工程质量评定得分权值为0.2。 工程质量评定得分大于等于90分为优良,小于90分且大于等于75分为合格,小于75分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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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模板工程质量检验要求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程质量永远都是一个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变的话题。任何工程都要确保质量,模板工程也不例外,并且要符合模板工程质量检验要求,符合要求的工程才能满足质量的要求,模板工程在建设的过程中也要积极的进行质量控制,这样才能够达到质量检验要求,接下来本文就给大家说说具体的质量检验要求是什么。
一、依据《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严密性,使混凝土达到清水效果。
2、允许偏差项目见表。模板质量允许偏差项目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查方法1轴线位移3尺量2底模上表面标高±3水准仪或拉线尺量3截面模内尺寸基础±5尺量柱、墙、梁±34层高垂直度层高不大于53经纬仪或吊线尺量大于555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2尺量6表面平整度2靠尺、塞尺7阴阳角方正2方尺、塞尺顺直2线尺8预埋铁件中心线位移2拉线、尺量9预埋管、螺栓中心线位移2拉线、尺量螺栓外露长度5–010预留孔洞中心线位移5拉线、尺量内孔洞尺寸5-011门窗洞口中心线位移3拉线、尺量宽、高±5对角线612插筋中心线位移3尺量外露长度10-0.
二、模板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1)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2)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剂;
(3)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4)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三、模板施工注意事项
1、模板支撑必须稳固,确保几何形状和强度、刚度及稳定性。拼缝须严密,保证砼浇筑振捣时不出现漏浆现象。
2、施工过程中,随时复核轴线位置、几何尺寸及标高等,施工完后必须再次全面复核。
3、模板施工时必须注意预埋件及预留洞不得遗漏且安装牢固,位置准确,有防止位移变形的可靠措施。
4、安装模板时应轻拿轻放,不得碰坏已安装的模板,以防模板变形。
5、拆模时不得硬撬,以免损伤砼表面,拆下的模板均应进行清理修整,并涂刷脱模剂。
6、任何一个部位的模板和支撑拆除必须经现场施工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拆除。严禁私自拆除模板及支撑。模板工程质量检验要求是所有模板工程都必须严格执行的,质量不容马虎,必须按照检验要求进行,确保质量过关。质量问题没有小问题,任何质量问题不注意,都有可能引发安全问题,因此,从这方面来说,也要确保质量符合检验要求。质量控制的方面很多,需要从过程入手,把握各方面的细节,确保最终通过质量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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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程质量永远都是一个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变的话题。任何工程都要确保质量,模板工程也不例外,并且要符合模板工程质量检验要求,符合要求的工程才能满足质量的要求,模板工程在建设的过程中也要积极的进行质量控制,这样才能够达到质量检验要求,接下来本文就给大家说说具体的质量检验要求是什么。
一、依据《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严密性,使混凝土达到清水效果。
2、允许偏差项目见表。模板质量允许偏差项目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查方法1轴线位移3尺量2底模上表面标高±3水准仪或拉线尺量3截面模内尺寸基础±5尺量柱、墙、梁±34层高垂直度层高不大于53经纬仪或吊线尺量大于555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2尺量6表面平整度2靠尺、塞尺7阴阳角方正2方尺、塞尺顺直2线尺8预埋铁件中心线位移2拉线、尺量9预埋管、螺栓中心线位移2拉线、尺量螺栓外露长度5–010预留孔洞中心线位移5拉线、尺量内孔洞尺寸5-011门窗洞口中心线位移3拉线、尺量宽、高±5对角线612插筋中心线位移3尺量外露长度10-0.
二、模板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1)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2)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剂;
(3)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4)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三、模板施工注意事项
1、模板支撑必须稳固,确保几何形状和强度、刚度及稳定性。拼缝须严密,保证砼浇筑振捣时不出现漏浆现象。
2、施工过程中,随时复核轴线位置、几何尺寸及标高等,施工完后必须再次全面复核。
3、模板施工时必须注意预埋件及预留洞不得遗漏且安装牢固,位置准确,有防止位移变形的可靠措施。
4、安装模板时应轻拿轻放,不得碰坏已安装的模板,以防模板变形。
5、拆模时不得硬撬,以免损伤砼表面,拆下的模板均应进行清理修整,并涂刷脱模剂。
6、任何一个部位的模板和支撑拆除必须经现场施工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拆除。严禁私自拆除模板及支撑。模板工程质量检验要求是所有模板工程都必须严格执行的,质量不容马虎,必须按照检验要求进行,确保质量过关。质量问题没有小问题,任何质量问题不注意,都有可能引发安全问题,因此,从这方面来说,也要确保质量符合检验要求。质量控制的方面很多,需要从过程入手,把握各方面的细节,确保最终通过质量验收。
模板工程质量检验有哪些要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程质量永远都是一个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变的话题。任何工程都要确保质量,模板工程也不例外,并且要符合模板工程质量检验要求,符合要求的工程才能满足质量的要求,模板工程在建设的过程中也要积极的进行质量控制,这样才能够达到质量检验要求,接下来本文就给大家说说具体的质量检验要求是什么。
一、依据《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严密性,使混凝土达到清水效果。
2、允许偏差项目见表。模板质量允许偏差项目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查方法1轴线位移3尺量2底模上表面标高±3水准仪或拉线尺量3截面模内尺寸基础±5尺量柱、墙、梁±34层高垂直度层高不大于5m3经纬仪或吊线尺量大于5m55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2尺量6表面平整度2靠尺、塞尺7阴阳角方正2方尺、塞尺顺直2线尺8预埋铁件中心线位移2拉线、尺量9预埋管、螺栓中心线位移2拉线、尺量螺栓外露长度5–010预留孔洞中心线位移5拉线、尺量内孔洞尺寸5-011门窗洞口中心线位移3拉线、尺量宽、高±5对角线612插筋中心线位移3尺量外露长度10-0.
二、模板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1)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2)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剂;
(3)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4)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三、模板施工注意事项
1、模板支撑必须稳固,确保几何形状和强度、刚度及稳定性。拼缝须严密,保证砼浇筑振捣时不出现漏浆现象。
2、施工过程中,随时复核轴线位置、几何尺寸及标高等,施工完后必须再次全面复核。
3、模板施工时必须注意预埋件及预留洞不得遗漏且安装牢固,位置准确,有防止位移变形的可靠措施。
4、安装模板时应轻拿轻放,不得碰坏已安装的模板,以防模板变形。
5、拆模时不得硬撬,以免损伤砼表面,拆下的模板均应进行清理修整,并涂刷脱模剂。
6、任何一个部位的模板和支撑拆除必须经现场施工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拆除。严禁私自拆除模板及支撑。模板工程质量检验要求是所有模板工程都必须严格执行的,质量不容马虎,必须按照检验要求进行,确保质量过关。质量问题没有小问题,任何质量问题不注意,都有可能引发安全问题,因此,从这方面来说,也要确保质量符合检验要求。质量控制的方面很多,需要从过程入手,把握各方面的细节,确保最终通过质量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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