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罪2024立法解释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2
浏览10w+
孙伟伟律师
孙伟伟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39人
专家导读 第二条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第三条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单位犯罪2024立法解释有哪些

行为犯罪的主体不同处罚方式也不尽相同,未成年人的处罚方式考虑到年龄和思想原因相对处罚会较轻。而犯罪主体的类型也可以是一个人,可以是一个集体。其中个人盗用集体名义的犯罪不处罚集体,但真正性质的单位犯罪处罚的则既有机体也有个人。那么,单位犯罪立法解释有哪些呢?

一、单位犯罪处罚原则

(一)单位犯罪的两罚制

1、刑法对单位犯罪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采取两罚制。在两罚制中,对单位是判处罚金,判处罚金采取无限额罚金制,即对罚金的数额未作规定。

2、在两罚制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是判处刑罚,这里的刑罚包括自由刑与罚金,主要是自由刑。对个人判处自由刑的,又有以下两种情况:(1)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判处与个人犯罪相同刑罚。例如刑法第220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侵犯知识产权罪——引者注)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这里所谓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就是指依照对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2)在少数情况下,判处低于个人犯罪的刑罚。例如个人犯受贿罪的,最重可以判处死刑,但根据刑法第387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由此可见,在单位犯受贿罪的情况下,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的刑罚远轻于个人犯受贿罪的情况。

(二)单位犯罪的单罚制

刑法在某些情况下规定了单位犯罪的单罚制,即只处罚自然人而不处罚单位。例如刑法第396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刑法规定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但只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而不处罚单位。

(三)单位犯罪的处罚适用

1、我国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在多数情况下,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都要追究刑事责任。在少数情况下,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那么,如何认定单位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呢?2001年1月21日,《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明确规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受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聘任、雇佣的人员。应当注意的是,在单位犯罪中,对于受单位领导指派或奉命而参与实施了一定犯罪行为的人员,一般不宜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这一规定,对于司法机关在审理单位犯罪案件中正确地认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2、在对单位犯罪的处罚中,还存在一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否区分主犯从犯的问题。在一个单位犯罪案件中,如果同时存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在一般情况下前者比后者的作用大,前者可以认定为主犯,后者可以认定为从犯。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不是当然的主犯与从犯关系。有时不同职责的人对单位犯罪负有不同的责任,如果一定要区分主犯与从犯,则显得十分勉强。对这种情况,2000年9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否区分主犯、从犯问题的批复》规定:“在审理单位故意犯罪案件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按照其在单位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判处刑罚。”根据这一规定,对于主从关系不明显的,可以不予区分。当然,如果主从关系明显的,仍应区分。

综上所述,如犯罪的结构形态构成单位犯罪则单位犯罪立法解释为处罚单位及具体犯罪个人,处罚方式为单位罚金、个人即主犯与从犯自由邢,如涉及刑事案件则可能处罚较为严重。小编提醒大家,最适应三思而后行,切勿冲动,如果真的发生了违法乱纪的行为一定要认罪态度良好争取减轻刑法。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2千字,阅读时间约11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0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单位犯罪2024立法解释有哪些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1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8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3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6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7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2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6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1****54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5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5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5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5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0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5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1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最新单位犯罪司法解释
关于单位犯罪的最新司法解释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于1999年6月18日正式公布,目前仍具有司法效力。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们单位为了少交税,负责人和会计联合制作假账,被举报了,那么单位犯罪中的单位认定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律师回复]
1、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一般来说,公司实施的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对犯罪起指挥、组织、决策作用的人员,主要是公司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等,也就是人们观念中的公司高管。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因此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范围主要有:
  
(1)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2)控股股东,是指有限公司中出资额占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股份公司持有的股份占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不足50%,但其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3)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员。
  
2、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公司实施的单位犯罪中,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直接实施犯罪的人员,主要是公司中的其他从业人员或工作人员,概括起来表现行为包括:
  
(1)直接实施犯罪行为、具体完成单位犯罪计划的人员;
  
(2)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组织、授意或者指挥下,积极参与和实施犯罪的人员;
  
(3)为实现单位犯罪的犯罪意图,积极参与、实施的人员。
怎样解释单位犯罪诉讼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什么是单位犯罪诉讼程序
单位犯罪的诉讼程序,就是指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的刑事责任的特殊诉讼程序。
我国刑法第30条、第31条就明确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由此可见,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采取“双罚制”,即在追究单位刑事责任的同时,也要追究其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由于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特点有许多地方相异,这就决定了在追究单位犯罪的案件中,对单位诉讼参与人要采取特殊的诉讼方式。
单位犯罪诉讼程序:
1、管辖
犯罪地为主,居住地为辅。
被告单位登记的住所地为其居住地。
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理机构所在地与登记的住所地不一致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理机构所在地为其居住地。
2、庭前审查
除了应审查一般事项外,还应审查被告单位的相关情况。需要检察院补充材料的,应当通知检察院在补送。
3、诉讼代表人确定
应当是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的,应当由被告单位委托其他负责人或者职工作为诉讼代表人。
但是,有关人员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或者知道案件情况、负有作证义务的除外。
4、诉讼代表人出庭
开庭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应当通知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
没有诉讼代表人参与诉讼的,应当要求检察院确定;
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不出庭的,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诉讼代表人系被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拘传其到庭;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或者下落不明的,应当要求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
诉讼代表人系被告单位的其他人员的,应当要求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出庭。
5、诉讼代表人权利
适用有关被告人的权利。
6、补充
对应当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案件,检察院只作为自然人犯罪的,应当建议检察院对犯罪单位补充。
检察院仍以自然人犯罪的,应当依法审理,按照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并援引刑罚分则关于追究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刑事责任的条款。
7、涉案财物的处理
被告单位的违法所得及其孳息,尚未被依法追缴或者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应当决定追缴或者查封、扣押、冻结。
为保证判决的执行,可以先行查封、扣押、冻结被告单位的财产,或者由被告单位提供担保。
8、审理障碍
审判期间,被告单位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继续审理。
审判期间,被告单位合并、分立的,应当将原单位列为被告单位,并注明合并、分立情况。
对被告单位所判处的罚金以其在新单位的财产及收益为限。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单位犯盗窃罪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单位盗窃按自然人盗窃处理。单位组织、指使盗窃,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及司法解释中有关规定的,以盗窃罪追究组织者、指使者、直接实施者的刑事责任。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单位犯罪自首的成立前提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成立单位犯罪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必须是刑法分则条文明文规定单位可以成为犯罪主体。现实生活中,很多危害社会的行为事实上可以由单位实施:如单位贷款诈骗,由于刑法分则条文没有规定主体可以是单位,因此,即便是由单位组织实施的,实践中也只能按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

二,必须是行为人以单位的名义实施。所为单位,即刑法第30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而组织其生产和经营的经济组织,其中单位犯罪主体之一的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前者是指全体股东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公司后者是指有一定数量的股东发起设立的,全部资本划分为股份,股东按拥有的股份承担财产责任的公司。应当特别指出的是:这里“单位”不应有所有制上的区别,即无论是全民所有性质还是集体所有性质或私人所有性质的单位均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七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0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单位犯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依照法律规定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且若个人盗窃单位名义实施犯罪的,违法所得的由实施罪犯个人分赃的,依照刑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单位犯罪的单位分立应当怎么确定?
单位犯罪的单位分立,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单位实施犯罪行为以后,发生分立,合并,或者重组的情况,应当追究原单位直接负责主管的人员的刑事责任,原单位名称发生更改的,应当以原单位名义起诉法院,只要单位权利与义务存在,就应当追究单位刑事责任。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坐支单位的单位怎么解释?
[律师回复] 所谓坐支是指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从本单位的现金收人中直接用于现金支出。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的现金库存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人中直接支出(即坐支)。这主要是因为坐支使银行无法准确掌握各单位的现金收入来源和支出用途;干扰开户银行对各单位现金收付的管理,扰乱国家金融秩序,因此坐支现金是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会受到财经纪律的处罚。 坐支也不是一律都禁止的。按照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因特殊需要确实需要坐支现金的,应事先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说明申请坐支的理由、用途和每月预计坐支的金额,然后由开户银行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核定开户单位的坐支范围和坐支限额。按规定,企业可以在申请库存现金限额申请批准书内同时申请坐支,说明坐支的理由、用途和金额,报开户银行审查批准,也可以专门申请批准。 按照有关规定,允许坐支的单位主要包括: (l)基层供销社、粮店、食品店、委托商店等销售兼营收购的单位,向个人收购支付的款项。 (2)邮局以汇兑收入款支付个人汇款。 (3)医院以收入款项退还病人的住院押金、伙食费及支付输血费等。 (4)饮食店等服务行业的营业找零款项等。 (5)其他有特殊情况而需要坐支的单位。 单位应严格按照开户银行核定的坐支范围和坐支限额坐支现金,不得超过该范围和限额,并在单位的现金帐上如实加以反映。为便于开户银行监督开户单位的坐支情况,坐支单位应定期向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我们单位好像涉及经济诈骗昨天有几个政府部门的人来调查,那单位犯罪司法解释(二)内容有哪些呢
[律师回复] 以下是单位犯罪司法解释(二)
[发布文号]法释[1999]14号
[发布日期]1999-06-25
[生效日期]1999-07-03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已于1999年6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6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7月3日起施行。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八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一○六九次会议通过 法释〔1999〕14号)
为依法惩治单位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刑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第二条 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第三条 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法司法解释关于单位犯罪案件审理
[律师回复] t  
第十一章 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t  
第二百七十八条 人民受理单位犯罪案件,除依照本解释
第一百八十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外,还应当审查书是否列明被告单位的名称、住所地、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以及代表被告单位出庭的诉讼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需要人民检察院补充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三日内补送。t  
第二百七十九条 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应当是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的,应当由被告单位委托其他负责人或者职工作为诉讼代表人。但是,有关人员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或者知道案件情况、负有作证义务的除外。t  第二百八十条 开庭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应当通知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没有诉讼代表人参与诉讼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确定。t  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不出庭的,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t  
(一)诉讼代表人系被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拘传其到庭;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或者下落不明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t  
(二)诉讼代表人系被告单位的其他人员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出庭。t  第二百八十一条 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享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有关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开庭时,诉讼代表人席位置于审判台前左侧,与辩护人席并列。t  第二百八十二条 被告单位委托辩护人,参照适用本解释的有关规定。t  第二百八十三条 对应当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只作为自然人犯罪的,人民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单位补充。人民检察院仍以自然人犯罪的,人民应当依法审理,按照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并援引刑法分则关于追究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刑事责任的条款。t  第二百八十四条 被告单位的违法所得及其孳息,尚未被依法追缴或者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应当决定追缴或者查封、扣押、冻结。t  第二百八十五条 为保证判决的执行,人民可以先行查封、扣押、冻结被告单位的财产,或者由被告单位提出担保。t  第二百八十六条 审判期间,被告单位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继续审理。t  第二百八十七条 审判期间,被告单位合并、分立的,应当将原单位列为被告单位,并注明合并、分立情况。对被告单位所判处的罚金以其在新单位的财产及收益为限。t  第二百八十八条 审理单位犯罪案件,本章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本解释的有关规定。ttttt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0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关于单位犯罪的单位的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单位犯罪2024立法解释有哪些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