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自查情况是怎么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6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7人
专家导读 工伤保险的待遇太多了。第一,治疗费,医药费。第二,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需要护理的,单位解决护理问题。第三,达到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费第三,达到一到四级伤残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达到护理等级的,按月发给护理费。

工伤保险待遇自查情况是怎么样的?

工伤,是一般危险工作从业者经常会出现的情况,一般比如一些挖矿之类的工作,还有在海洋上的一些工作,航海员,水手等等,因为,自然因素比较多,都是人为不能够控制的,所以及其容易造成一定的伤害。那么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自查情况是怎么样的?

一、工伤保险待遇自查情况

想要查询社保信息的话,您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查询:

1、 社保中心查询

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当地的社保中心工作大厅,请工作人员帮你查询。

2、上网查询

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

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45”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1、工伤鉴定申请书范本

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琢××市×××街,身份证号码:×××,是××公司职工。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公司职工,于××××年××月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在××岗位工作。在××年××月××日上班时间,在地点发生××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部位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市××医院治疗,诊断为××,现已住院治疗××个月,花费医药费××元。

据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认定办法》之规定,特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此致

××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附: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人(签字):××

××××年××月×× 日

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琢××市×××街,身份证号码:×××,是××公司职工。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公司职工,于××××年××月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在××岗位工作。在××年××月××日上班时间,在 地点发生××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部位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市××医院治疗,诊断为××,现已住院治疗××个月,花费医药费××元。

据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认定办法》之规定,特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此致

××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附: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人(签字):××

××××年××月×× 日

工伤保险待遇自查情况,对于员工发生工伤之后,对于其家人来说,都是非常的着急的,希望能够知道工伤的整个进程,进度是怎么样的,所以,就提供了自己查询的途径,一般可以自己到当地的社保局查询,还有就是去网上查询,最后可以打电话。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4千字,阅读时间约12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3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工伤保险待遇自查情况是怎么样的?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7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4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3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7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1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8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7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1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7****80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5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0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2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0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2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2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工伤保险待遇审查时间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工伤中体现的费用主要是由社保基金和单位共同支付。《社会保险法》中有具体规定。一般在递交审核申请后,60天内下发。
2、社保基金支付工伤待遇审核需要递交有:工伤及职业病认定书复印件一份;劳动能力鉴定书一份或医疗终结鉴定表一份;医疗发票、住院总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及出院小结复印件;转入账户;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单位支付的工资按月支付,如有伤残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协商支付。
4、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93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工伤保险待遇简明速查表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标准基数支付渠道医疗康复待遇医疗待遇挂号费工伤保险基金住院费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医疗费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按照标准报销药费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交通与食宿费须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按统筹地政府规定的标准报销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内及康复待遇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国家规定的目录标准按标准报销停工接受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不超过12个月,情况特殊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12个月。伤残等级评定后,停发,享受伤残待遇)与出事前工资福利待遇相同用人单位治疗期间不能自理的护理待遇按实际需要用人单位伤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27个月出事前12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工资工伤保险基金二级25个月23个月四级21个月五级18个月六级16个月七级13个月八级11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伤残津贴一级90%工伤职工享受的伤残津贴调整办法,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办法执行本人缴费工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二级85%80%四级75%五级(保留劳动关系)70%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六级(同上)60%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50%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保险基金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0%工亡待遇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保险基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又无劳动能力,按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共五代。男60岁,女55岁,未成年人不到18周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劳动能力由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配偶每月40%本人缴费工资(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亡职工生前的本人工资)其他每人每月30%孤老或孤儿再加1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0倍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后死亡待遇(停工留薪内因工伤死亡的,可以享受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本人缴费工资(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亡职工生前的本人工资)其他每人每月30%孤老或孤儿再加10%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就业、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26个月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出事前本人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六级20个月七级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13个月八级11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五级38个月用人单位支付六级32个月七级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13个月八级11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因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当月起照发三个月工资,第四个月起停发。按月向其供养亲属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工伤保险基金被人民宣告死亡的,享受工亡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简明速查表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标准基数支付渠道医疗康复待遇医疗待遇挂号费工伤保险基金住院费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医疗费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按照标准报销药费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交通与食宿费须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按统筹地政府规定的标准报销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内及康复待遇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国家规定的目录标准按标准报销停工接受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不超过12个月,情况特殊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12个月。伤残等级评定后,停发,享受伤残待遇)与出事前工资福利待遇相同用人单位治疗期间不能自理的护理待遇按实际需要用人单位伤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27个月出事前12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工资工伤保险基金二级25个月23个月四级21个月五级18个月六级16个月七级13个月八级11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伤残津贴一级90%工伤职工享受的伤残津贴调整办法,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办法执行本人缴费工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二级85%80%四级75%五级(保留劳动关系)70%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六级(同上)60%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50%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保险基金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0%工亡待遇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保险基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又无劳动能力,按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共五代。男60岁,女55岁,未成年人不到18周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劳动能力由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配偶每月40%本人缴费工资(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亡职工生前的本人工资)其他每人每月30%孤老或孤儿再加1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0倍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后死亡待遇(停工留薪内因工伤死亡的,可以享受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本人缴费工资(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亡职工生前的本人工资)其他每人每月30%孤老或孤儿再加10%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就业、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26个月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出事前本人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六级20个月七级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13个月八级11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五级38个月用人单位支付六级32个月七级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13个月八级11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因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当月起照发三个月工资,第四个月起停发。按月向其供养亲属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工伤保险基金被人民宣告死亡的,享受工亡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简明速查表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标准基数支付渠道医疗康复待遇医疗待遇挂号费工伤保险基金住院费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医疗费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按照标准报销药费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交通与食宿费须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按统筹地政府规定的标准报销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内及康复待遇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国家规定的目录标准按标准报销停工接受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不超过12个月,情况特殊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12个月。伤残等级评定后,停发,享受伤残待遇)与出事前工资福利待遇相同用人单位治疗期间不能自理的护理待遇按实际需要用人单位伤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27个月出事前12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工资工伤保险基金二级25个月23个月四级21个月五级18个月六级16个月七级13个月八级11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伤残津贴一级90%工伤职工享受的伤残津贴调整办法,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办法执行本人缴费工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二级85%80%四级75%五级(保留劳动关系)70%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六级(同上)60%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50%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保险基金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0%工亡待遇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保险基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又无劳动能力,按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共五代。男60岁,女55岁,未成年人不到18周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劳动能力由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配偶每月40%本人缴费工资(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亡职工生前的本人工资)其他每人每月30%孤老或孤儿再加1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0倍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后死亡待遇(停工留薪内因工伤死亡的,可以享受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本人缴费工资(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亡职工生前的本人工资)其他每人每月30%孤老或孤儿再加10%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就业、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26个月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出事前本人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六级20个月七级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13个月八级11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五级38个月用人单位支付六级32个月七级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13个月八级11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因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当月起照发三个月工资,第四个月起停发。按月向其供养亲属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工伤保险基金被人民宣告死亡的,享受工亡待遇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什么待遇
[律师回复]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我朋友在工作的时候受了工伤,已经申报了工伤保险待遇了,工伤保险待遇谁支付的呢??
[律师回复] 职工发生工伤后,所产生的各项工伤费用由谁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分几种情况进行了归纳总结,想要了解这方面政策的朋友,不妨一起来看看——
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应具备的条件?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那么,问题来了,职工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以后,应该找谁去支付待遇,应该支付哪些待遇?换句话说,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有什么样的规定?
第一种情形: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且按时足额缴费的,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
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9项)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劳动能力鉴定费是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进行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再次鉴定、复查鉴定活动中产生的费用。
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3项)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二种情形: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谁支付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统筹,职工发生工伤,由用人单位支付待遇。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死亡的,享受工亡待遇。
第三种情形:什么情况下可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四种情形:什么情况下工伤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四)收监执行的。
怎么查询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进度
[律师回复] 解析:
查询认定办理进度可直接咨询人社局承办科室。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本人及其近亲属应当在一年内申请。人社局对工伤申请作出认定之后,会把决定书送达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社保局。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3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工伤保险的待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
[律师回复] 一、工伤保险的待遇
1、工伤医疗待遇
国际劳工公约规定工伤医疗费用,包括矫形设备供应和维修费用。不应由工人分担,医疗期也不应限制。实行社会保险的国家工伤医疗都是免费的;实行雇主责任制的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难以达到这个标准,有的国家虽然有医疗保险,但是采取限制的办法较多。
2、暂丧失劳动能力津贴
所谓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是因为伤者正处在医疗期,尚未鉴定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序。一旦做了鉴定或治疗超过一定期限仍需要继续治疗,就视为永久完全丧失或永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了。支付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津贴,1952年102号国际劳工公约规定要有一个等待期,最低保障为工资的50%。1964年《工伤补偿公约》(第121号)规定不需要等待期,最低保障提高到60%工资。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津贴是一种短期待遇,多数国家支付60%(工资的
2、3或75%)也有些国家支付100%。支付期限一般为26周至52周。
3、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津贴
这项待遇是经鉴定为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之后支付的,为伤残抚恤金或伤残年金。属工伤长期待遇,实行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才予发给。多数国家支付的标准为工资的66%或75%,需要护理的一般都规定加发护理费。实行雇主责任制的国家,一般是给予一次性抚恤待遇,一般最高为4年工资。
4、永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津贴
这是对轻度伤残支付的待遇。一般以永久全残支付的待遇为100%,部分残的按比例减少。支付方式视伤残程序而定,对于伤残程序达到一定界限以上的一部分人定期支付,最轻度伤残的一次性支付。
5、死亡待遇
此项待遇一般除丧葬费外还有遗属抚恤金或遗属津贴。实行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遗属抚恤包括一次性抚恤金和定期抚恤金两部分。实行雇主责任制的国家均支付一次性待遇,一般不少于死者生前3年工资的收入。遗属定期抚恤金按照死者生前供养人口、年金等情况给付,标准为死者生前工资收入一定比例。《工伤补偿公约》规定一个标准家庭(夫妻加两个子女)最低标准为60%。
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
根据1952年国际劳工局《社会保险最低标准公约》第102号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是:
1、因工伤身体呈疾病状态者;
2、因工丧失劳动能力并因此中断工资收入者;
3、由于永久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工资收入者;
4、由于供养者死亡而失去生活费来源者。
朋友大四快毕业了,对工作有一种憧憬和惆怅,比较关注五险一金方面,所以想咨询一下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况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工伤保险待遇是对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但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与一定的条件和义务相对应。当丧失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或不履行义务时,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可能终止或者丧失。那么,在什么情形下,工伤职工会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在工伤保险待遇期间,如果工伤职工的情况发生了变化,例如工伤痊愈的或者工伤职工死亡、失踪、定残改为享受工伤死亡待遇或者按照残疾等级享受工伤致残待遇等情形,将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
此外,特别要注意的是,工亡职工的亲属在某些情形下也可能丧失享受有关待遇,如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的子女达到了一定的年龄或就业后,丧失享受抚恤待遇的条件等。
劳动能力的鉴定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是确定不同程度的补偿、合理调换工作岗位和恢复工作等的科学依据。不同的伤残等级所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是不同的。伤残等级以及生活自理能力的确定必须通过劳动能力鉴定活动来确定。如果工伤职工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则会使工伤保险待遇无法确定,同时反映了工伤职工并不愿意接受工伤保险制度提供的帮助。基于此,既然工伤职工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那么就无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遭受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后,有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权利,也有积极配合医疗救治的义务。如果无正当理由拒绝治疗,有悖于《工伤保险条例》第1条“促进职业康复”的宗旨。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3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赔偿标准 > 工伤保险待遇自查情况是怎么样的?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