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诉讼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河北石家庄的张志来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几百件,他不仅在刑事辩护领域有所建树,在行政诉讼领域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
精准定位,明晰思路
某女士受派遣单位指派前往新疆开展培训工作,途中不幸因交通事故身亡。某市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某市人民政府维持该决定。李XX委托张志来律师提起行政诉讼。张志来律师接受委托后,快速梳理案件全流程,精准锁定案件核心争议——某女士的事故是否属于“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他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明确诉讼请求和举证方向,为案件胜诉奠定了坚实基础。
全面举证,构建链条
张志来律师围绕代理意见,全面收集某女士的劳动合同、出差行程说明、交通事故认定书、死亡证明、同事故工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等关键证据。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充分证明某女士因工外出的事实及出行的工作目的性,有力反驳了二被告的抗辩理由,让法院充分采信原告方的主张。
专业辩论,直击要害
庭审中,被告辩称某女士提前四天出发、行驶路线偏离且提及“看沿途风景”,其受伤并非因工作原因。张志来律师针对这些抗辩点,逐一进行专业反驳。他明确因工外出期间职工对出行时间、路线具有合理选择权,“顺路看风景”并非独立的个人活动,不能排除工作原因,从法律和事实层面充分论证某女士的情形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精准直击案件要害。
维护权益,彰显原则
最终,法院采纳了张志来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一审判决,撤销了某市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和某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某市人社局重新作出决定。张志来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服务,成功为劳动者家属争取到重新认定工伤的法定权利,切实维护了工伤职工及家属的合法权益。同时,案件的胜诉也彰显了工伤认定中“有利于职工”的司法原则,对类似因工外出途中的工伤认定案件具有典型的参考意义。
张志来律师在行政诉讼领域的深耕,为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也为推动法治社会建设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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