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章世铿律师自2010年起从事法律工作,2016年正式执业,现是广东邦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在经济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
案件材料梳理
章世铿律师接受委托人及第三人的共同委托后,迅速投入到案件梳理工作中。他全面核查了案涉《合伙协议》条款,这是确定各方权利义务的基础文件。同时,对合伙经营的各类沟通记录、资金支出凭证、经营场地租赁及装修材料、超市运营相关证据等核心材料进行细致审查,为后续的庭审抗辩和反诉提供了坚实的证据支撑。
庭审抗辩
庭审中,章世铿律师针对本诉原告的诉讼主张逐一进行抗辩。对于案涉合伙项目未登记为合伙企业的问题,他指出是本诉原告自身涉诉原因要求不登记其股东身份,并非委托人隐瞒,且委托人及第三人均认可其实际合伙权益。对于案涉两家关联公司的运营情况,他说明因工商审批问题另行注册,且委托人已告知本诉原告,本诉原告全程参与经营管理,不存在被隐瞒的情形。针对本诉原告所述被殴打、委托人挪用出资款等情况,他通过证据证明合伙出资款已全部用于超市开业筹备及运营,超市持续亏损,委托人还垫资维持经营,而本诉原告不仅拒绝补缴出资,还提供劣质供货影响经营。此外,他还强调合伙企业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财产,本诉原告在未清算的情况下要求返还出资、双倍赔偿无法律依据。
反诉举证
章世铿律师就反诉部分向法院提交了合伙经营的亏损凭证、资金支出明细等证据,主张案涉合伙项目已实际运营且产生巨额亏损,根据《合伙协议》约定,被反诉人应按出资比例承担亏损责任,其拒不承担的行为已违反协议约定。
证据质证
诉讼过程中,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和质证。章世铿律师就双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发表专业质证意见,充分还原案件事实,反驳本诉原告的虚假陈述,同时强化反诉的事实与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判决,章世铿律师的应诉抗辩意见得到法院充分采纳,成功驳回本诉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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