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后买房有哪些规定?
1、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属于该方婚前个人财产;
3、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婚后增加另一方名字的,视为共同财产;
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全款并登记于该方名下的,属于其个人财产;
5、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全款并登记于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6、婚前一方出资按揭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共同还贷部分房产份额属于共同财产;
7、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并登记于另一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领取《结婚证》之前,男或者女购买的房屋,都属于婚前财产,谁购买的,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就是谁的姓名;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买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上目前有两种登记办法:一种是男女双方每人一本《房屋所有权证》,上面分别登记男女一方的姓名,并注明产权份额为50%;另一种是只有一本《房屋所有权证》,注明夫妻俩每人占50%的所有权。总而言之,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三》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领证后买房有哪些规定该问题主要从房屋的资产规划方面作出了解释。在新婚姻法中,对于买房的规定,主要从夫妻双方对于房屋的所有权出发。在婚前所购入的房产一般由哪方购买即登记哪一方姓名。父母出资的,即当事人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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