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一批人的眼里,认为嫁出去的女儿就是人家的人了,那么娘家父母的遗产也就不能继承,而在出现遗产分割纠纷的时候,往往也是因为这点导致的。那么,结合我国当代法律中的规定,究竟嫁出去的女儿有继承权吗?下文中,律图小编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嫁出去的女儿有继承权吗
按照“男女平等”的原则,无论儿子还是女儿,不论已婚、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女儿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在处理已经出嫁的女儿的继承权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确认已出嫁女儿对父母的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但在确定其应分得遗产的份额时,应考虑该女儿对父母所尽义务的多少。
(2)女儿出嫁时,父母送给女儿的陪嫁或嫁妆属于赠与行为,不能冲抵其对父母遗产的继承份额。
(3)父母已死亡多年,遗产已经被其他继承人分割完毕后,已经出嫁多年的女儿再回家要求继承父母遗产的,应适用《继承法》以及《民法通则》中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处理。如果根据法律规定,出嫁女儿的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其继承权则不受法律保护。
二、儿媳有继承公婆财产的权利吗
一般而言,媳妇不能作为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公公、婆婆的房产或财产,但是丧偶媳妇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除外。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其根本目的在于保护私有财产的稳定性。在继承中子女的继承权要优于配偶的继承权,这其中的原因是,子女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血缘关系,而配偶之间不存在血缘关系,其继承权是以婚姻为基础的,婚姻关系不像血缘关系那样永生存在。这一点可以从代位继承的规定中得验证。
一般而言,可以以以下原因请求继承:
1、以有困难需要得到女方家的帮助、照顾的身份参加;
2、以尽到了主要的赡养老人义务的身份参加;
3、以其他法律上认可的理由。
按照男女平等的原则要求,其实不管是女儿是否已经出嫁、出嫁的时间有多长,就其亲生父母的遗产来说,她们都是享有继承的权利,并且在实际分割遗产的时候,也应当与儿子分得的遗产份额一致才行。而要是女儿实际对父母履行了较多赡养义务的,分割遗产的时候还能多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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