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9年正式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截止目前,他独立办理刑事案件达453件。他拥有深厚的刑事案件理论功底,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还担任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等重要职务,同时也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
其核心执业范围包括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合规。在刑事犯罪辩护方面,尤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在企业服务领域,专注于企业刑事合规业务以及企业负责人、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
陈晓伟律师秉持“以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核心”的执业理念,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核心领域案例展示
2022年1月至9月,丁XX、王XX等多人以XX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XX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名义,以投资XX店铺项目可获高额收益为名,与客户签订《收益权转让合同》,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000余万元。郭X犯罪金额为600余万元,于2022年9月2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本案的核心争议点在于郭X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认定以及量刑问题。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去看守所会见郭X,了解案件情况,在检察院阶段阅卷,整体把握案情,又和郭X核实数额问题。在法院审判阶段,建议郭X退赔一定数额。辩护意见提出郭X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属于从犯,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且积极退赔。最终法院判处郭X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叁拾万元。
2013年2月至2019年8月,俞X伙同他人利用多家公司,以承诺一定比例收益为名,向社会公开宣传并募集资金。被告人郝XX先后担任公司多个职位,实施并参与吸收公众存款数额为人民币55亿余元。2023年6月28日,郝XX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本案的关键在于郝XX的量刑以及“挂单”金额是否应从犯罪金额中扣减。陈晓伟律师在郝XX投案前给予专业建议,让其及时投案争取自首。后续在看守所会见与郝XX交流辩护意见。辩护意见指出郝XX系初犯、偶犯,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退赔了部分违法所得,同时提出本案存在重复投资及挂单情形。最终法院认定郝XX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鉴于其从犯、自首、认罪认罚、退赔等情节,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
结尾:陈晓伟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背景、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独特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等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在未来,他将继续以专业的态度和高度的责任感,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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