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是公民生前对其死后遗产所作的处分和处理其他事务的嘱咐或嘱托。当事人在立遗嘱后如果出现新的情势,不排除当事人有新的考虑会想要变更或者撤销遗嘱的情形。那么从现行法律的规定来看,遗嘱可以变更或撤销吗?如果可以的话,遗嘱变更或撤销的方法有哪些?下文将为大家作出解答。
一、遗嘱可以变更或撤销吗
(一)遗嘱毕竟是法律赋予立遗嘱人的民事权利。那么,只要立遗嘱还人健在并没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就有自主权对遗嘱进行更改或撤销。
(二)依据法律规定,立遗嘱人可以采取下列3种形式变更或撤销遗嘱:
1、带上原来经公证的遗嘱原件,到公证部门申请撤销;
2、重新再立一份遗嘱,将财产重新进行分配处置,并进行公证;
3、依据高法《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直接处分属于你自己的财产,重新由他人保管等等。
二、遗嘱变更或撤销的方法有哪些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及司法实践,遗嘱变更与撤消的方法主要有:
遗嘱人另立新的遗嘱,并且在新的遗嘱中明确声明撤消或变更原来所立的遗嘱。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变更、撤消公证遗嘱。遗嘱人若要变更、撤消公证遗嘱的,必须再经过公证程序。
遗嘱人前后立了几个遗嘱,虽在后面的遗嘱中未明确宣布变更、撤消前面的遗嘱,但前后遗嘱内容相抵触时,则应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前面的遗嘱视为被撤消;前后内容部分相抵触的,则视为遗嘱的变更。但若有公证遗嘱的,以公证遗嘱为准。
遗嘱人可通过自己的与遗嘱内容相抵触的行为,变更、撤消原来所立的遗嘱;即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消或部分被撤消。
遗嘱变更或撤销的方法有哪些”的相关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遗嘱是当事人对自己财产或其他事务的自由处分,如果出现需要变更或者撤销的情形时,当事人只要健在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可以通过法律规定的各种方法变更或者撤销其遗嘱。但是要想自己的遗嘱合法有效,避免之后因为遗嘱有效力瑕疵而产生更多的麻烦,甚至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建议您将遗嘱拿给遗产继承方面的律师审查一下,或者请律师代书遗嘱并作个律师见证,确保遗嘱具备法律效力,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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