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买保险应该怎么办才好

最新修订 | 2024-07-06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18人
专家导读 不管是否有约定试用期,从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开始,单位就应该为劳动者购买社保,不过其中的部分费用是需要劳动者承担的,单位并不是说需要支付全部的社保费用。

{ArticleTitle}

对于大部分劳动者而言,其实在找工作的时候,除了会考虑到工资数额外,同时对五险一金的关注也是比较高的。同样的条件下,自然更愿意去购买五险一金的单位上班。但在入职之后才发现单位未买保险,那这样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呢?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单位未买保险该怎么办

你可以通过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的方式,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监察部门督促公司为你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但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费用。

根据《社会保险法》等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二、单位不缴社保费法院管吗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职工认为用人单位有未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侵害其社会保险权益行为的,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理”可见,责令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属于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的职责,不属于法院的职责,在用人单位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时,可以由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法通知银行扣缴或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也就是说,劳动者个人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用的诉求,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

因为五险一金是法律明确规定需要为员工购买的,这可以算是法定的福利待遇中的一种,而有的单位为了逃避自己的责任,就不太愿意按照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保。对于员工来说单位未买保险,肯定会对自身利益造成损害。而遇到这样的情况,其实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的方式,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监察部门督促公司为你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2k字,预估阅读时间8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1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单位未买保险应该怎么办才好
一键咨询
  • 153****56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1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1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2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5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7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2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3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2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8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5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7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6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3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0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劳动合同·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连云港152****531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77****139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78****299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怎么样才算诱拐未成年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客体要件。<br/>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公共秩序也包括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未成年人正处于生理的生长发育期和心理的逐步成熟时期,不象成年人那样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已确立,其意志薄弱,可塑性很大,容易被犯罪分子所利用、诱惑。如果他们参与有违社会道德准则的淫乱活动,不仅有害于其自身的身心健康,也不利于培养他们健康的性道德观,反而只会助长他们与社会德德的背离,最终导致其丧失人伦道德,腐化堕落,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甚至诱发其他犯罪,因而现代文明各国无不注重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并用刑法这道屏障来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各种犯罪。因而,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同时,无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无论其参与聚无淫乱活动是公开的还是暗地的,都严重伤害了周围群众的道德情感,败坏了社会风气,造成严重的精神污染,具有极大的腐蚀性,因此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罪又侵犯了社会公共秩序。<br/>本罪的犯罪对象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是指不满18周岁的人。对成年人通过各种手段引诱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不构成本罪,但可能构成聚众淫乱罪。<br/>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行为。<br/>引诱,是指使用手段引人随从自己的意愿。就本罪而言,共指勾引诱惑本无意参加聚众淫乱的不满18周岁的人参加聚众淫乱,具有教唆的性质。引诱的方式,在实践中常常表现为以淫秽下流的语言,观看下流的录像,宣讲性体验、性感受甚至直接进行性表演等方法、拉拢、腐蚀、勾引未成年人参与淫乱活动。<br/>应注意的是,引诱尽管含有骗的因素,但不能等同于诱骗。就引诱而言,被引诱者在引诱者的引诱下参与聚众淫乱活动是出于其本心自愿的,不同于行为。如果行为人在聚众淫乱活动中,的则构成奸淫罪。<br/>参加,是指未成年人到了聚众淫乱的现场。未成年人实际从事聚众淫乱活动的构成参加,未成年人实际并未进行聚众淫乱活而只是观看他人从事聚众淫乱活动的,也应认定构成本罪。<br/>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成年人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可以成为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主体。另外,引诱者即可以是聚众淫乱的首要分子或多次参加者,也可以是其他参与聚众淫乱者或其他人员,如宾馆、舞厅的管理人员等等。<br/>本罪在主观方面出自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犯罪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具体说来,由于本罪具有教唆的性质,所以在主观方面认识要素上具备以下特点:其<br/>一,行为人要认识到自己在实施引诱行为;其<br/>二,行为人要对犯罪对象未成年人这一事实有所认识。如果确实不知行为对象为未成年人的,不能构成本罪。但若符合聚众淫乱构成要件的,可以聚众淫乱罪论处。当然,这里要求对行为对象为未成年人的认识,只要是明知其可能为未成年人即可。其<br/>三,行为人还须认识到被引诱者在其引诱下是参加聚众淫乱的行为。
1.3k浏览
未成年人怎么才能杀人呢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br/>一、未成年人的怎么办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在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律对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有比较详细的规定:<br/>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br/>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br/>3、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br/>4、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br/>5、刑法修正案(八)六将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br/>6、刑法修正案(八)十<br/>一、将刑法第七十二条修改为:“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br/>(1)犯罪情节较轻;<br/>(2)有悔罪表现;<br/>(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br/>(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br/>二、如何处理未成年人的行为下列情形可以免除处罚或不认为是犯罪:<br/>首先,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被胁迫、诱骗参与犯罪,被,或者属于犯罪预备、中止、未遂,情节一般的,可以免除处罚或者不认为是犯罪。除了行为,未成年还可能触犯其他犯罪。<br/>其次,若有以下情形,可以不认为是犯罪:<br/>1、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使用语言威胁或者使用轻微暴力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的;<br/>2、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盗窃财物,数额刚达到或者略过“数额巨大”标准,而其他情节轻微,又系初犯或者偶犯的;盗窃近亲属的财物,其亲属不要求对被告人定罪处罚的;<br/>3、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偶尔与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未成年人的,需要先看未成年人犯罪时候的年龄,如果是已满14周岁的话则就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那么此时就不能认为构成故意罪,也就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355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单位未买保险应该怎么办才好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南通181****5596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宿迁181****2765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35****1362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