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的舅舅是一名承包各种装修的包工头,舅舅叫我了解一下关于地下室装修工程劳务分包和价格是怎么样的,谢谢。
[律师回复]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遵循自愿、 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现将 洞头区海霞中学迁 建一期工程 的地下室支护(高压旋喷桩)工程以劳务分包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 为了确保工程顺利完成,明确双方职责,以双方协商,制定如下协议,以资共同 遵守。
一、工程名称:洞头区海霞中学迁建一期工程
二、工程承包地点:洞头区新城
三、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1、本工程地下室支护设计图纸、变更联系单中包含的高压旋喷桩。
2、 负责施工范围内一切标化清理和日常卫生工作 (其他工种责任范围除外) 。
四、承包的方式
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清工、 包操作机械。 承包内容为以上工程内的全部工程 造价、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实行机具劳务形式承包。
1、包清工工资、工资及资金、各类津贴,包括夜餐、保健等补贴。
2、包劳保福利、劳保用品、防暑饮料、防冻取暖费用。
3、包非生产用工,开会、学习、质量、安全培训,探亲等用工,临时停电、 水、间隔用工,短时间停工待料误工费。
4、包人员组织调用工,工地之间转移用工,本工种范围内材料装卸用工。
5、包机械:引孔机械、打桩机械、砼喷射栅极主施工所需各种机械、翻斗 车、移动电缆线、质量检测工具等,满足施工需要。 (甲方只提供现场总配电箱, 叫配电箱以下电缆、电箱乙方自备)
6、包劳保用工、安全帽、安全带、手套、工作服、雨衣、雨鞋
五、合同工期
工期:2016年 月 日至 2016年 月 日,按照甲方制定的进度计划 每周乙方向甲方书面上报本周、 月的进度情况和下周、 月的进度计划及劳动力组 织情况(进度计划必须由现场总负责签认)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 书面报告甲方现场总负责, 甲方现场总负责认可后工期顺延。 施工期间如发现乙 方有可能达不到合同工期要求, 甲方有权插入其他施工队进行承包, 插入队伍的 承包单价由甲方根据市场价确定, 所插入队伍的结算款由甲方直接从乙方劳务款 中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
六、承包单价及付款方式
1、上述承包范围承包形式单价:引孔为 元 /(只计算碎石层部分) , 高压旋喷桩 元 /,工程量按实计量。
2、本价格为闭口包干的完全价格,此价格含完成工作所需的人工费(含工 人保险) ,质量费、工期费、垃圾清运费、清理费、施工管理费、套管、辅助材 料费(甲供以外) 、中小型机具费、现场材料二次搬运费、材料装卸费、加班费、 夜间施工费、冬雨季施工防护费、酷热天气施工费、成品保护费、测量试验配合 费、安全文明标化费(含仓库、设备维护的搭拆) ,扰民调停费、环境保护费、 甲供设备的维修保养费、 所有临设及剩余材料的归库费、 其他工种的配合费、 税 金、利润、质保期间的维修费及相关政府部门对民工办证费和各类规费。
2、
(1)乙方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完成(由项目部各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工 程量先自行结算, 并在下月 10日前后报工地预算员, 由工地预算员进行月结算, 经施工负责人签字后报项目经理确认审核。
(2)付款方式:工程量结算至每月 25日,到下月 20日按完成工程量的 80%付款。地下室主体结构施工完成土方回 填后付至完成工程量的 90%, 工程量全部完成同时乙方凭甲方出具的结算审批表 (各部门须签字齐全) 到预算部门办理结算, 余款在结算资料确认后一个月内 (以 甲方项目经理最终审批确认的时间起算)付至结算款的 95%,余款 5%在 6个月 后扣除甲方一次性付清。
(3)乙方承包人须将职工分配清单上交甲方账务, (甲 方账务造册发放到每位职工, 领取工资随带身份证和工作证, 否则甲方账务拒绝 支付工资) 。
(4)乙方应按月提供考勤情况登记表。
3、结算及付款均由乙方代表本人签字办理。
七、工程质量
乙方应按设计图纸和有关设计变更联系单要求精心组织施工, 工程质量按规 范验收。 精心组织好班组内作业人员, 配合甲方施工员做好本工种、 各工序之间 的质量、技术交底工作。不按操作规程、施工规范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如经检查发现由较严重的质量缺陷及安全隐患, 乙方除按有关规定进行无条件返 工外,尚应承担由引起的所有损失,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处以 100-200元 /处的罚款。乙方严守管理制度,严守操作规程,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 要求。 工程支护如出现漏水、 坍塌情况影响地下室施工, 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止 水,影响地下室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
八、人员
1、甲方主持召开的每周生产例会及各种管理会议,乙方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必须准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否则甲方有权给予 100无 /人次的处罚。项目部 例会纪要作为双方结算奖罚依据。
2、 乙方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的持证率必须达到 100%, 其它工种的持证率应 达到 95%以上。
3、乙方所配备的劳动人数,且综合素质必须符合本工程质量、进度、安全 的需要。在施工过程中,若甲方认为乙方素质、人数不能满足本工程需要时,双 方商定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更换或增减人员,若乙方接到此类通知 后, 仍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满足人员要求, 甲方将按所缺人数 50元 /人 /天进行罚款, 此类情况如延续四天, 甲方有权调配其它队伍另行分包, 所插入队伍的结算按本 合同第五条规定执行,如延续七天,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责令乙方退场,乙 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4、除乙方管理人员外,职工一律不得擅自进入项目部办公室,违者罚款 50元 /次。
5、若因特殊原因,甲方要求乙方人员临时进场和撤离,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命令,并不得对因该项命令导致的损失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
6、春节及其它节假日期间,乙方严格按甲方要求满足施工的需要,若甲方 同意休假,乙方休假的往返费用及休假期间所发生的费用也包含在本合同单价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