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是我国的五险一金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主要是针对那些失业的人员基本生活需求给予经济帮助,但是在领取任何的保险基金的时候绝对都是有着相对应的条件限制的,在失业金的领取的这一方面也是同样的道理。有些职工在离职以后考虑的一个问题是在我国末签劳动合同离职能领失业险吗?
一、在我国末签劳动合同离职能领失业险吗?
自己主动辞职,属于当事人意愿的,无条件申请失业金。失业金领取办法: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二、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是怎样的?
1、职工失业后,60日内到指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2、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明,
②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③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④省级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10日内告知审核结果。符合条件的,在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在经办机构取得单证,再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①重新就业;
②应征服兵役;
③移居境外;
④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⑥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介绍的工作;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首先在这里的离职如果本来就是自己主动提出来的,不管有没有书面合同都根本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的。其次,离职如果是被迫的,那也必须要提供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除了可以领取失业金还能要求公司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