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案由广东利合律师事务所卢扬超律师代理。卢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法律功底扎实,为人亲和有耐心,具备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擅长处理合同事务、婚姻家事、劳动争议、债权债务等领域的案件,曾成功办理过多起离婚、继承、房产及债务案件,获得当事人一致好评。
原告许XX在201x年10月通过转租方式承租了被告何XX位于佛山市XX区的厂房,用于经营塑料颗粒加工业务,还注册成立了公司。但这个厂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0年3月,因当地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厂房被纳入征收范围,政府委托评估机构对搬迁损失进行评估。许XX在2021年4月完成搬迁后,和房东何XX就拆迁补偿款分配一直谈不拢。何XX已经和政府签了《厂房搬迁补偿协议》,领了补偿款,却不肯把许XX应得的部分给他。
卢扬超律师接手案件后,做了一系列工作。他先梳理租赁关系与权利主体,明确许XX作为次承租人及实际使用人的法律地位,还拿到公司出具的《债权转让书》,让许XX能主张全部补偿权益。接着申请法院调取关键证据,从杏坛村改办公室拿到《厂房搬迁补偿协议》及《资产评估报告》,锁定补偿项目和金额依据。然后精准核算应得补偿,结合评估报告和租用面积,论证许XX对各项补偿的合法权利。最后有效反驳对方抗辩,针对何XX的主张,用评估明细和村改政策进行驳斥。
法院认定案涉租赁合同因厂房无规划许可而无效,但认可许XX作为实际使用人有权获得相应补偿。最终判决被告何XX向许XX支付可搬迁机器设备补偿费、其他生产生活资产搬迁补偿、临时安置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等合计173,960.26元,诉讼费用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法律干货
1.合同有效性很重要:在租赁房屋时,一定要确认房屋是否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否则合同可能无效。
2.保留证据:遇到拆迁等情况,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评估报告、合同等,必要时可申请法院调取。
3.明确权益:作为实际使用人,要清楚自己在拆迁补偿中的合法权益,遇到纠纷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遇到类似的房屋租赁和拆迁补偿纠纷时,不要慌张,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卢扬超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补偿。卢扬超律师执业于广东利合律师事务所,律所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观绿路4号顺德置业广场三座1801、1802、1810号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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