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放贷其实最常见的就是借钱给他人,当然大部分时候借钱的对象其实都是自己的亲朋好友,如果是陌生人,相信很多人都是不会愿意借钱给对方的。那结合我国现在的法律规定,这个私人放贷的行为是不是违法的呢?律图小编总结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私人放贷是不是违法行为
民间借贷包括私人放贷都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典》的约束和保护。但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因此,民间借贷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而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
有人认为,高利贷利息过高,不受法律保护,能不还就拖着不还,对方就算起诉到法院也没用。但是,这种想法是错误的,高利贷并不是完全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法律上明确的规定,我国的利息标准规定如下:
1、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息,属于合法利息,法律将会予以强制保护。
所以,即使是放高利贷,但在这个范围内的利息,如果债务人到期不支付的,放贷机构可以积极维权,并且去发法院起诉的话,将会得到法律上的支持。
2、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息,即属于违法利息,法律不予保护。
如果放贷机构追还这个范围内的利息,债务人可以积极去法院请求维权,法院将会判决放贷机构返还已支付的违法利息,并且放贷机构也不得再继续追偿未还的违法利息。
所以,如果借高利贷到期的,应该按照以下方法解决:
1、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息,是合法债务,借贷人需要尽力偿还。
2、可以起诉到法院主张利息过高部分无效,然后偿还本金和合理利息给对方。
3、高利贷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受案范围。但是如果放贷公司在索要高利贷的过程中有威胁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的,属于公安机关受案范围,应当及时报警处理。
目前在我国是很流行的,情况也比较多。但其中引发纠纷的可能性也较大,尤其是在双方约定的利息过高的时候,有些人无力偿还就认为对方是放高利贷的,进而对对方放贷的性质产生怀疑,但其实法律方面允许约定高利息,只要不超过规定的标准,那么就不能认定为高利贷,此时自然也是会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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