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该设身处地的去想象到别人把一些贵重物品不小心丢失的那种心情吧,虽然说现在的人出门身上现金可能携带的比较少,但是身份证,驾驶证,包括一些其他非常重要的证明材料一旦丢失的话是非常的麻烦的。其实也有很多三观都特别正的市民捡到这些遗失物也想要返还给当事人,但当下可能就没有想清楚在我国拾得遗失物应当怎么处理?
一、在我国拾得遗失物应当怎么处理?
1、拾得遗失物漂流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自拾得遗失物/漂流物之日起二十日内通知所有权人等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2、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漂流物,知道所有权人等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3、遗失物漂流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根据物在一定期限内是否有所有人,可以把物分为有主物与无主物。一般情况下,遗失物漂流物不属于无主物,而是有主物,只是由于所有人的不慎导致物与其暂时分离。遗失物漂流物在具备一定条件时可以转化为无主物,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是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之一。
二、什么是遗失物?
遗失物指非基于遗失人的意志而暂时丧失占有的物,遗失物只能是动产,遗失物的拾得属于事实行为,不以拾得人有行为能力为必要。遗失物只能是动产,不动产不存在遗失的问题。遗失物也不是无主财产,只不过是所有人丧失了对于物的占有,不为任何人占有的物。至于所有人丧失对于物的占有的情况,则有种种不同。一般是所有人自己因某种原因遗失;还有其他的情况,例如直接占有人将物遗丢失,对于间接占有人即所有人来讲,是为遗失物。再如,无行为能力的所有人将物抛弃,因他欠缺意思能力,就不成立所有权的抛弃。但是所有人为了安全的目的或者其他考虑,将物品埋藏于土地之中或放置于一定的隐秘的场所,这时所有人并没有丧失对于物的占有,因此并不是遗失物,如果因年长日久,所有人忘其所在,则为埋藏物或者隐藏物。
三、拾得人的义务有哪些?
1、报告义务: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后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2、保管义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返还义务:遗失物权利人享有遗失物返还请求权,拾得人应当返还遗失物给权利人。
四、拾得遗失物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我国《物权法》在《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的基础上,对拾得遗失物的规则稍作改进,于第109~113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之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我们捡到任何属于别人的东西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就是反还给前来寻找的当事人,如果自己并不方便的话可以把直接捡到的物品交给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到时候就会发布招领公告的,如果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没有人来认领的话,那该物品实际上就归国家所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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