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不意味着员工除了辞职以外就没有其他的选择了。实际上,如果真正了解我国对于市场劳动关系的整个监管体制的话,就会发现国家在很多情况下还是偏注重于维护职工的权益的,同样在辞职的这件事情上职工自己选择的余地是很大的。但实际上,可能有很多人都不清楚辞职和合同到期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一、辞职和合同到期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主要就是两者产生的法律后果不一样。
劳动合同到期,如果用人单位提出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补偿。如果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拒绝续签的属于违法终止,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劳动者辞职的,是属于自身原因辞职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提高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二、合同到期是否可以续签的法律规定
(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劳动者和公司双方都可以选择要和对方续签还是不续签。
(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我们通常所说的离职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是合同没有到期,履行到一半的时候。这时劳动者离开公司,应该提前通知公司。这是一个法定义务。
而合同到期终止,表示双方约定的权利和义务都履行完毕,劳动者或者公司都可以在合同到期的当天通知对方不续签新合同。
上面有位朋友提到的“合同到期指的是书面签订的履约文书,在劳动关系上面的合同,如果没有任何一方提出解约将会自动续约”这是不准确的。合同到期,双方权利义务都即行灭失,即使没人提出解约,也不代表自动续约,在劳动法上而言,续约必须要有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只是事实劳动关系。
因此,对于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情况,当天通知对方在法律上没有过错。公司也无权以此为理由扣一个月工资。
但是,从人情上来说,如果你能提前告知下公司不准备再续签新合同,给公司一个物色新人的时间准备,自然是更妥帖的处理办法了。
由此来看,辞职和合同到期的区别主要就是在于这两种不同的状况,辞职用人单位不需要承担赔付义务,而合同到期是员工被迫离职的话公司就要赔偿员工了。因为合同到期虽然说在法律上代表着劳动关系的终止,但是公司没有其他合法的理由的话,不能不和员工继续签订新的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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