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社会抚养费谁出谁拿?

最新修订 | 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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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前几年的时候是实行的计划生育,因为我们国家在前几年的时候人口太多了,对于超生的情况都是需要支付社会抚养费的。社会抚养费在现在的社会当中需要支付的情况也是有的。那么离婚后社会抚养费谁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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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前几年的时候是实行的计划生育,因为我们国家在前几年的时候人口太多了,对于超生的情况都是需要支付社会抚养费的。社会抚养费在现在的社会当中需要支付的情况也是有的。那么离婚后社会抚养费谁出呢?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婚姻法》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

但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时间应如何界定?最高人民法院二○○一年第三十号法释作出如下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中指及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学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和“丧失或者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征收规定

对象

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社会抚养费 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此,这里的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违反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规规定条件超生子女的人。需要指出的是,在该法出台之前,一些省、市在工作实践中除了对超计划生育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经批准生育二胎的公民也征收一定的费用,叫做“社会补偿费”,征收数额少于违法生育的公民,一般为300元至800元不等。该法出台以后,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公民,因此,对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二胎的公民不应再征收社会抚养费。

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征收公民的收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入差异,没有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数额,而是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2002年8月2日,国务院根据该法的授权出台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作出了进一步具体的规定,但是对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也只是作出了一个原则规定,仍然没有作出十分具体的规定。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性质

不是一种行政处罚,而是一项行政性收费。

对于离婚后社会抚养费谁出谁拿的问题我们国家的法律当中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对于这个问题一般情况下都是需要双方进行共同的承担的,及时在离婚了之后也是不能够进行消除的。所以说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还是需要支付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还是需要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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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社会抚养费抚养了谁
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十条,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 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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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
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此,这里的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违反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规规定条件超生子女的人。需要指出的是,在该法出台之前,一些省、市在工作实践中除了对超计划生育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经批准生育二胎的公民也征收一定的费用,叫做“社会补偿费”,征收数额少于违法生育的公民,一般为300元至800元不等。该法出台以后,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公民,因此,对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二胎的公民不应再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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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办法》是这样规定的: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作为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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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话,孩子的抚养权谁能拿到
[律师回复] 你好,法院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作出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决。具体而言,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随父亲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疾病或者其他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生活的。
(二)父方或者母方均要求子女随其共同生活的,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的,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好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可作为子女随父或者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四)如果未成年子女在10周岁以上的,应该考虑子女的意见,并尽可能照顾子女的要求。
(五)抚养费按对方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给付。必要时可以委托我们专业律师代理。可以加微信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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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后孩子抚养费谁拿?
再婚后孩子抚养费应当是有跟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拿。但是这个费用费用并不是支付给跟孩子生活的一方父亲或者是母亲的,而是支付给孩子的,毕竟对于孩子来说的话,生活费用还有抚养费用和教育费用都是需要用到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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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社会抚养费交给谁?
一般去当地计生办交纳。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各地区不一样。差异很大的。征收标准:提前生育,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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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与她的老公离婚了,他们都想抚养该子,她想知道孩子的抚养权的照片应该怎么拿到手
[律师回复] 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不用担心,一般女儿都判给妈妈的,而且你们已经分居一年,法律上已经可以是没有感情了,能判离婚 的,你起诉一样可以离婚的.抚养费用根据当地的标准执行.
想办法拿到证据,取到他不关心宝宝的证据,还有只要经济条件能够承担抚养,应该没问题,妈妈加油
你别怕,你找到他在外面偷人的证据,可以判他是过错方,会对你有赔偿,不过不多.你这位和我的那位很像,我的那位现在他还在外面欠债的,也说自己要孩子,其实他不要的,只是来孩子的抚养权的照片吓唬你.你有工作有能力养孩子没问题,法院会判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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