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背景
陈晓伟律师自2009年起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主要服务于全国刑事领域,尤其在北京地区有较多业务。其主要客户类型包括企业和个人,工作方式侧重诉讼。他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全是刑事类型案件,涵盖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等多个方面,同时也涉及企业刑事合规业务以及企业负责人、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
非法集资辩护
在非法集资百亿元案件中,被告杨XX先后担任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多个职位,负责招揽集资参与人及管理下属人员,其所负责的事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20亿余元。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去看守所会见杨XX,了解案件事实。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通过阅卷完整掌握案件情况。开庭审理前,陈晓伟律师提出杨XX应认定为自首、构成立功、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退赔违法所得,建议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虽然法院未采纳自首和立功的意见,但鉴于杨XX系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违法所得等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杨XX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寻衅滋事辩护
2023年7月3日晚,被告张X酒后持钥匙划伤多辆车,损失价值九千余元。陈晓伟律师接到委托后,及时会见张X,在公安机关提起批准逮捕之前,就积极协调赔偿受害人损失。在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与检察官充分沟通,使得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侦查结束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陈晓伟律师阅卷并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从主观方面指出张X系醉酒后无意识行为,主观恶性极低;客观方面说明其行为未严重破坏公共秩序;且财产损失已全部挽回,危害后果消失。最终,检察院对张X做出不起诉决定。
集资诈骗辩护
在以虚假外汇交易平台为名进行吸收公众存款案中,被告行XX等人以某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折合人民币257XXXX5476.53元,致使10200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共计人民币11.55亿余元。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去看守所会见行XX,重点了解其是否有实际经营业务。检察院阶段阅卷后,认为证据对行XX不利,提出行XX系从犯、具有坦白和愿意退赃退赔等从宽处罚情节,建议从轻、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但法院认为行XX构成集资诈骗罪且系主犯,虽有坦白情节,但因其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危害严重,依法应予严惩,最终行XX被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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