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土地使用税是怎么规定的?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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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石家庄所在的省份虽然经济并不比其他地区要发达,但是其土地的价值因为市场的流动而不断地增加,作为国家赋予其土地利益的代价就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税费,那么 石家庄市土地使用税是怎么规定的?其实这些规定主要是用来规范公民缴税的时间和方式以及收税机关缴纳税费的标准。下面一起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石家庄市土地使用税是怎么规定的?

石家庄所在的省份虽然经济并不比其他地区要发达,但是其土地的价值因为市场的流动而不断地增加,作为国家赋予其土地利益的代价就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税费,那么, 石家庄市土地使用税是怎么规定的?其实这些规定主要是用来规范公民缴税的时间和方式以及收税机关缴纳税费的标准。下面一起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一、石家庄市土地使用税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一)河北土地使用税标准每平方米年适用税额幅度如下:

1、石家庄、唐山、邯郸市市区,一元五角至三十元;

2、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市市区,一元二角至二十四元;

3、县级市市区,九角至十八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六角至十二元。

设区的市市区、县级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范围,依照行政区划确定。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本办法第六条确定的适用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其中,经济落后地区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最低适用税额的百分之三十。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制定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河北土地使用税标准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纳税人应当于每年3月、6月、9月、12月的1日至15日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本季度的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占用的土地跨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县(市、区)行政区的,应当按占用的土地面积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权属争议未解决的,土地使用税暂由土地的实际使用人或者占有人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条例》及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的优惠

1、国家预算收支单位的自用地免税

2、国有重点扶植项目免税

详细介绍如下: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但如果是对外出租、经营用则还是要交土地使用税。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经营用地则不免。

4、市政街闭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7、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土地自2000年起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3年。

8.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9、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等单位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共有使用权的土地上的多层建筑,对纳税单位可按其占用的建筑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例如一共是15层的大厦,一单位租用5层,一单位租用10层,则并不是只占有一层的单位交税。

10、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总而言之,只要石家庄的市民用到了土地就得向国家上缴一定的税费来保证国家提供土地公共资源的有效提供,但是机关在收税的时候必须严格遵循规定的标准和时间进行征收否则属于非法执法而会被公民质疑。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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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石家庄市的农业税收是多少
[律师回复] 征地包干费用

1)土地补偿费:按十个郊区划分为十个等级补偿标准;亩。

4)安置补助费:劳动力安置和养老人员安置。

5)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印花税。

6)耕地占用税: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按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税、征地过程中发生的税费等土地取得费用由申请使用土地者支付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征用菜地的:12000-14400元/亩。

2)青苗补偿费、规划、环保、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土地交易契税:土地出让金的3%,用地单位需要缴纳的相关税费具体如下。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经济适用房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地籍测绘费公房/、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3-7;亩,按占用耕地面积缴纳的,专项用于耕地开发,用地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7。标准为3-10元/平方米

7)征地管理费:按土地补偿、青苗补偿.5万元/,垦多少”的原则.5-7元/平方米。资料、安置补助费;其他耕地:1080-1300元/、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
1、复垦、土地开发整理等补充耕地的资源性收费。标准为:2.5万元/亩。
3、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参照财综[2006]48号。上海标准为:34-140元/平方米。
4、勘测定界费和地址灾害危险性评估费
5、立项。8:每证5元。
9、土地证书工本费:每本10元
10、土地使用税:每年收取。常年蔬菜地:农用地征用转为建设用地的流程及相关税费土地使用权税费项目详细解释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增值税土地收益金(土地增值费)土地使用税征地管理费耕地占用税场地使用费(针对外商投资利用国有划拨土地)土地证书工本费土地价格评估费土地权属调查费。

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亩、安置补助、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等总额的2%提取。
2、耕地开垦费:依法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占多少:21600-24000元/亩;其他耕地:需要按照市场价由专业的评估机构负责评估:按十个郊区划分为十个等级补偿标准。常年蔬菜地:1960-2160元/、用地手续办理等各项审批费用
6、土地出让金:协议商订。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标准为,因没有条例开垦耕地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具体条例由省国土资源厅另行制定),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土地使用的法律法规,通过申请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协议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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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条件:凡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1个月或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人员,应申领《暂住证》。
二、提交的材料:
1、办证人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办证人实际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的实际居住详细地址
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办证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的申领《暂住证》名册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店业单位,提交暂住旅店业单位出具的在住证明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三、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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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暂住在出租(出借)房屋内的,由办证人或房主,向暂住地派出所申办《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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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连续就读为由申请办理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学生证、录取通知书、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在本校连续就读的材料之一。
6、对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或连续就读条件的,也需同时提交实际住址的证明材料。
7、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和养老保险凭证均需满足在申请居住证前一年内连续满6个月时限。
8、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对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我想问一下,石家庄市农村种植地征收各种税费
[律师回复] 征地包干费用

1)土地补偿费:按十个郊区划分为十个等级补偿标准;亩。

4)安置补助费:劳动力安置和养老人员安置。

5)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印花税。

6)耕地占用税: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按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税、征地过程中发生的税费等土地取得费用由申请使用土地者支付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征用菜地的:12000-14400元/亩。

2)青苗补偿费、规划、环保、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土地交易契税:土地出让金的3%,用地单位需要缴纳的相关税费具体如下。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经济适用房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地籍测绘费公房/、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3-7;亩,按占用耕地面积缴纳的,专项用于耕地开发,用地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7。标准为3-10元/平方米

7)征地管理费:按土地补偿、青苗补偿.5万元/,垦多少”的原则.5-7元/平方米。资料、安置补助费;其他耕地:1080-1300元/、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
1、复垦、土地开发整理等补充耕地的资源性收费。标准为:2.5万元/亩。
3、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参照财综[2006]48号。上海标准为:34-140元/平方米。
4、勘测定界费和地址灾害危险性评估费
5、立项。8:每证5元。
9、土地证书工本费:每本10元
10、土地使用税:每年收取。常年蔬菜地:农用地征用转为建设用地的流程及相关税费土地使用权税费项目详细解释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增值税土地收益金(土地增值费)土地使用税征地管理费耕地占用税场地使用费(针对外商投资利用国有划拨土地)土地证书工本费土地价格评估费土地权属调查费。

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亩、安置补助、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等总额的2%提取。
2、耕地开垦费:依法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占多少:21600-24000元/亩;其他耕地:需要按照市场价由专业的评估机构负责评估:按十个郊区划分为十个等级补偿标准。常年蔬菜地:1960-2160元/、用地手续办理等各项审批费用
6、土地出让金:协议商订。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标准为,因没有条例开垦耕地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具体条例由省国土资源厅另行制定),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土地使用的法律法规,通过申请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协议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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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地区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是多少
石家庄地区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是每平方米30元到每平方米十元不等,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已经指出,目前在石家庄市范围内的城镇土地级别一共划分成为了三个级别。一级地段的税收标准最高,二级对应一段的税收标准是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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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朋友的爷爷去世了,给他的爸爸留了一套房子,现在要办理房产继承的流程,请问在石家庄市房产继承税怎么算?
[律师回复] 继承房产产权,是以死者没有遗嘱为前提的,必要条件是直系亲属才能有权利分享继承权。所以,在继承产权之前一定要先确定可同时享有该物业产权的人数,并提供有效的证明。先要去办理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和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比后者需要多提供一份已经被公证过的遗嘱。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过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来收取。有的被继承人会留下遗嘱,在继承权的公证上也分成了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两种,办理这种公证的时候,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和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比后者需要多提供一份已经被公证过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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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的房产税怎样计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从价计征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2、从租计征: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相关知识: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石家庄房产税的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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