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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起因
东莞市某餐饮管理连锁有限公司与广州XX公司签订《招商外包服务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由广州XX公司提供招商外包服务。某餐饮公司依约支付保证金,但直至起诉之日,广州XX公司未完成任何招商目标,已构成违约。某餐饮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委托杨静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退还保证金并支付违约金。杨静律师凭借其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知识,迅速梳理案件要点,确定诉讼策略。
案件审理
杨静律师在庭审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围绕合同约定和实际履行情况进行举证。她指出广州XX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某餐饮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保证金。对于违约金的问题,杨静律师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提出合理的诉求。面对被告未答辩、未提交证据的情况,杨静律师沉着应对,以扎实的证据和清晰的逻辑,为案件胜诉奠定基础。
案件结果
法院最终支持了原告的部分诉求,认定案涉服务合同解除,广州XX公司需退还保证金,并按调整后的利率支付违约金。尚X作为广州XX公司的唯一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杨静律师的努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体现了她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水平和办案能力。
案件之外
这起案件不仅展现了杨静律师的专业能力,也体现了她对客户负责的态度。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杨静律师与客户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反馈案件进展。她的专业和负责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好评。此外,杨静律师在处理这起案件中积累的经验,也将为她在合同纠纷领域的后续工作提供有力支持,更好地为企业和个人提供高效、务实的法律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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