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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起因扑朔迷离
原告王XX与被告XX、张X是青海XX公司实际合伙人,约定张X经营酒店业务。公司与案外人乔X签合作合同后,乔X起诉王XX与公司,经调解王XX返还合作金1X0000元。王XX认为债务本属公司,自己代付应获返还,且XX、张X应承担补充清偿责任,遂引发本案。
二、理清责任成功索款
李斌律师深入梳理案件,明确案涉债务本质是公司经营债务,王XX代付构成不当得利有权索回。同时确定三人合伙关系成立,虽无约定分担比例,但按平均比例,张X应承担责任。最终调解成功,张X返还代付款,王XX部分诉求得支持。
三、积累经验服务升级
通过此案,李斌律师对合同纠纷处理更有心得。此后他继续在合同纠纷领域钻研,为企业审核合同、起草协议,助力防范风险,还参与公益普法,提升群众法律意识,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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