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集资诈骗罪的标准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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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通常情况下,集资诈骗罪的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那么,在实际生活中,我们该如何认定集资诈骗罪呢?在实际案件中,集资诈骗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针对以上问题,下文将一一为您解答。

认定集资诈骗罪的标准是什么

在通常情况下,集资诈骗罪的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那么,在实际生活中,我们该如何认定集资诈骗罪呢?在实际案件中,集资诈骗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针对以上问题,下文将一一为您解答。

一、如何认定集资诈骗罪

认定集资诈骗罪,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行分析:

(一)客体要件

侵犯的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有的以引资合作经营为名,有的以共同投资为名;有的采取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将从社会上骗取的钱财据为己有。这种犯罪直接损害了投资者的切身利益,扰乱了国家的金融秩序,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因此,刑法增设了集资诈骗罪,并规定了严厉的刑罚

(二)客观要件

表现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使用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一种手段。

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集资诈骗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区分集资诈骗罪与非罪的界限

1、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无此目的,其行为属于一般的集资借贷。即使行为人为获得集资款而行意夸大了回报集资的条件,而且集资后因经营管理不善或市场因素变化等原因造成亏损而无力偿付集资本息并引起纠纷的,也只能按债务纠纷处理,而不能以犯罪论处。

2、集资诈骗的数额大小。如果数额不大的,不应认定构成犯罪。

(二)区分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集资诈骗罪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诈骗罪,因此它既有一般诈骗罪所具有的共性,也具有一般诈骗罪所不具有的特殊性。两者区别主要是:

1、犯罪的对象不同。

本罪的对象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用以集资获利的资金,包括金钱与财物;但后罪即诈骗罪的对象则是特定的,即行为人是针对某一特定的人或单位去实施诈骗行为并获取其钱财。

2、客观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同。

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直接使被骗人交付财物的行为,被骗人交付财物既可以是为了投资营利,亦可以是购买某物或借给欺骗人;但本罪不仅要使用诈骗方法即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而且还是以聚集资金的名义进行的,被骗人交付钱财是认为所交付的资金是集资而营利,而没有其他意图。

(三)本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界限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在一定意义上讲,也是一种非法集资的形式,二者的主要区别有:

1、侵犯的对象不同。

本罪的对象是他人用于集资获利所交付的集资款,既可以表现为资金,又可以表现为财物;后罪的对象则是公众的存款,它只能表现为金钱的形式,并且只能以存款人用于存款而获取一定利息的形式出现。

2、犯罪客观行为的表现方式不同。

本罪是以诈骗的方法去非法聚集资金,表现为诈骗方法与非法集资两种行为的统一。诈骗行为属于方法行为,其是为非法集资这一目的行为服务的;后罪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以存款的形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其虽可采用欺骗的方法进行,但不是必备的条件之一。

3、犯罪的目的不同。

本罪的目的是为了将所非法募集到的集资资金据为己有,即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目的是为了营利,其不具有占有的目的意图。如果出于占有的故意采取以存款的形式骗取他人存款的,则不构成其罪,而应构成本罪。为了营利,是指将所聚集的资金用于一些诸如生产投资、高利放贷等生产或服务的经营活动。

4、侵犯的客体不同。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其既侵犯了国家有关集资的金融管理制度、而且亦会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可后罪侵犯的客体却是单一的,即为国家有关集资主要是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信贷管理制度。

(四)本罪与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界限

本罪的诈骗方法亦可以通过欺诈或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等行为来实现,其关键区别在于目的不同。如果不是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出于作法牟取经济利润的目的,应以后者等定罪,如果出于非法占有之目的、则应以本罪定罪科刑。

在看完上文内容后,相信您对有关“如何认定集资诈骗罪”以及“集资诈骗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的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也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我们应该注意的是,在实际案件中,只有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达到数额较大的,才构成集资诈骗罪。否则,不构成犯罪。今天就为您介绍到这,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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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认定集资诈骗 集资诈骗罪如何认定
在通常情况下,集资诈骗罪的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而在司法实践中,也需要先对集资诈骗的行为做出了认定之后,才能实际判定是否可以认定为集资诈骗罪。那究竟集资诈骗罪该怎么认定呢?下文中,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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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集资诈骗的认定标准,集资诈骗罪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集资这个词在我们的生活工作中并不陌生,无论是国家,还是企业、组织,甚至是个人都有集资的行为的存在。集资本身不是个非法的行为,但是一些单位、组织或是个人采用的非法的手段的集资,并且是采用的诈骗的手段那就是犯罪了。那么在我国集资诈骗罪金额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一、集资诈骗罪的意义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应理解为“非法所有”。从这一概念可以看出本罪是目的犯、法定犯、数额犯、结果犯。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00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在通常情况下,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
二、集资诈骗罪的认定对非法集资罪的认定,依照以下几个方面:集资诈骗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聚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集资诈骗罪客观上必须有非法集资的行为。所谓集资,是指自然人或者法人为实现某种目的而募集资金或者集中资金的行为。
三、集资诈骗罪金额认定自然人犯本罪的,分四个幅度处罚:
1.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三个幅度处罚:
1、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综上所述,集资诈骗罪是采用非法的手段进行集资,并且是非法占有的行为,把他人的资金非法占有为自已的。我国对集资诈骗罪金额认定要详细的规定,并且对集资诈骗的主体不同对其金额的认定也是分了不同的标准的,例如对自然人和单位集资诈骗的金额的标准和处罚就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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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认定集资诈骗罪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应理解为“非法所有”。从这一概念可以看出本罪是目的犯、法定犯、数额犯、结果犯。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00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在通常情况下,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
(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对于实施上述非法集资的行为之
一,数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
(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对于实施上述非法集资的行为之
一,数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
怎样认定诈骗犯罪集团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犯罪集团与一般违法群体的关系
实践中,一般违法群体包括三种情况:
第一种是未依法登记成立但未从事违法活动的群体
第二种是未依法登记成立并从事违法活动的群体
第三种是出于哥们义气而结成的小帮派或群体。由于
第一种情况并不涉及违法活动。因此,这里所讨论的仅限于犯罪集团与后两种违法群体的关系。
犯罪集团与上述两种违法群体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是否以实施犯罪为目的而组织起的。以实施犯罪为目的组织起来的,是犯罪集团否则,不是以实施犯罪为目的组织起来的,即使其中有个别人进行犯罪活动,也不能认为构成犯罪集团。典型的如“中国青年文武会”集团案,该会共有八名成员,结拜为兄弟,并订约规定听从指挥,不得危害国家、危害人民。成立之后,其中两名成员寻衅滋事、殴打群众,另有一人妇女。案发后,在是否构成流氓犯罪集团的问题上,存在不同意见。人民在定性时采纳了否定意见,即认为该会尚不构成流氓犯罪集团,因为他们不是以犯罪为目的而组织起来的,其中有人犯了流氓罪或罪,只是个别人的行为,而井非集团的行为,因此应当实施流氓或罪行的人对其所实施的犯罪负责,其余未参与犯罪活动的人不应对之负刑事责任,这一处理是恰当的。
犯罪集团与普同犯罪的关系
犯罪集团是共同犯罪的一种特殊形式,具有共同犯罪的基本特征,但与普同犯罪相比较,二者之间仍有所不同,区别主要在于以下三个方面:其
一,组成人员在量的规定上不同。犯罪集团的组成人员必须在三人以上,而普同犯罪则限定在二人以上。与普同犯罪相比,犯罪集团一般规模更大、人数更多。其
二,在是否具有组织性和组织性程度上不同,犯罪集团是有较强的组织性,一般有明确的首要分子、骨干分子,人员组成比较固定且内部有明确的分工和等级划分。而普同犯罪中有些只是数人临时纠合在一起实施某种犯罪,成员间不具有组织性,有的虽有一定的组织性但其程度远比犯罪集团的组织性程度要低。其
三,在是否具有稳固性上不同,犯罪集团具有相当的稳固性。其组织机构和活动计划都是出于长远的考虑,准备长期存在,而不是为了实施一次犯罪而临时结伙。而普同犯罪不具有这种稳固性,行为往往是临时纠集在一起实施完某种共同犯罪后,其组织或联合体便很快,无长期存在的心理准备和物质准备。
犯罪集团与犯罪团伙的关系
近年来,公安、司法机关常常使用“犯罪团伙”或“团伙犯罪”的概念。如何理解犯罪团伙
有种观点认为,犯罪团伙就是犯罪集团。团伙犯罪从本质上说属于特殊共同犯罪形式,团伙等于集团。如有同志认为,团伙都是具有某种程度的组织性,是一种地道的犯罪集团。有同志明确指出,团伙在刑法上讲就是犯罪集团。
另一种则认为,犯罪团伙一方面具有犯罪集团的某些特征,另一方面又保留了犯罪结伙的某些痕迹,因而它既是一种由犯罪结伙发展起来并向犯罪集团过渡的形式,又是一种相对的的犯罪组织形式。
犯罪集团与有组织犯罪的关系
近年来,世界范围内的有组织犯罪愈演愈烈。尽管国际犯罪学界频繁使用“有组织犯罪”这一概念,但“有组织犯罪”却至今尚未产生一个得到普遍认同的定义。国外学者关于有组织犯罪的定义,存在行为概念说、功能概念说、结构概念说以及广狭义概念说等观点。国际刑警组织经过数次修正后所形成的如下定义:“任何具有组织的控制结构的、通过不法活动获取钱财为其主要目的的,通常以活动和活动的经济来源为生的群体”,是目前较有代表性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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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罪的认定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集资诈骗罪的认定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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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集资诈骗罪的认定标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集资这个词在我们的生活工作中并不陌生,无论是国家,还是企业、组织,甚至是个人都有集资的行为的存在。集资本身不是个非法的行为,但是一些单位、组织或是个人采用的非法的手段的集资,并且是采用的诈骗的手段那就是犯罪了。那么在我国集资诈骗罪金额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一、集资诈骗罪的意义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应理解为“非法所有”。从这一概念可以看出本罪是目的犯、法定犯、数额犯、结果犯。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00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在通常情况下,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
二、集资诈骗罪的认定对非法集资罪的认定,依照以下几个方面:集资诈骗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聚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集资诈骗罪客观上必须有非法集资的行为。所谓集资,是指自然人或者法人为实现某种目的而募集资金或者集中资金的行为。
三、集资诈骗罪金额认定自然人犯本罪的,分四个幅度处罚:
1.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三个幅度处罚:
1、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综上所述,集资诈骗罪是采用非法的手段进行集资,并且是非法占有的行为,把他人的资金非法占有为自已的。我国对集资诈骗罪金额认定要详细的规定,并且对集资诈骗的主体不同对其金额的认定也是分了不同的标准的,例如对自然人和单位集资诈骗的金额的标准和处罚就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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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集资诈骗罪,集资犯罪量刑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996年12月16日《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个人集资诈骗20万元以上,单位在50万元以上的,便可认定为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在100万元以上,单位在250万元以上的,则可认定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条第三款组织和利用会道门、组织或者利用奸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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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能追回吗?集资诈骗的立案标准?
如果案子成功告破,赃款追回,集资诈骗的钱还是可以追回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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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集团犯罪诈骗数额怎么样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集团犯罪诈骗数额怎么认定
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集团诈骗犯罪数额在三千以上的、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分别是诈骗罪是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的规定,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二年内多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未经处理,诈骗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从重处罚:
1.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2.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
3.组织、指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
4.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
5.曾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曾因电信网络诈骗受过行政处罚的;
6.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或者诈骗重病患者及其亲属财物的;
7.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
8.以赈灾、募捐等社会公益、慈善名义实施诈骗的;
9.利用电话追呼系统等技术手段严重干扰公安机关等部门工作的;
10.利用“钓鱼网站”链接、“木马”程序链接、网络渗透等隐蔽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的。
集资诈骗罪数额应该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集资诈骗罪数额应该怎么认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行骗数额,是指诈骗犯罪中行为人主观上预计诈骗的财物数额,即诈骗犯罪所指向的公私财物数额。行骗数额不一定就是最终认定诈骗的数额。
2、受骗损失数额,是指被害人因诈骗分子的诈骗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数额,一般宜为直接损失。间接损失是可能增长的潜在价值,尚需要通过其他活动才能进一步实现,不易计算,因而不宜认定,但可以作为量刑时的情节予以考虑。被害人的直接损失是比较容易确定计算的,应予以全部认定。
3、实骗数额,是指诈骗犯罪中行为人通过实施诈骗行为而实际骗取的财物数额。金融诈骗的数额不仅是定罪的重要标准,也是量刑的主要依据。在没有新的司法解释之前,可参照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执行。在具体认定金融诈骗犯罪的数额时,应当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对于行为人为实施金融诈骗活动而支付的中介费、手续费、回扣等,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均应计入金融诈骗的犯罪数额。但应当将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扣除。“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及“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标准,立法并无明确规定。2001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中,集资诈骗罪的追诉标准是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参照1996年《解释》的有关规定,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集资诈骗罪责任人的认定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集资诈骗罪责任人的认定标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集资诈骗罪责任人的认定标准
(一)本罪的犯罪主体为复杂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根据本法
第二百条的规定,也可以是公司、企业等单位。从实际发生的案例看,在自然人作为犯罪主体时,一般都是以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义进行这一犯罪。
(二)在犯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和普通诈骗罪一样,行为人在主观上都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也就是说犯罪行为人明知“以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是侵犯他人财产的行为,是违反国家法律的,但是仍然希望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无论采取什么方式、什么手段来隐瞒事实真相,编造虚假情况,其最终目的只有一个,即非法将他人的财物占为己有。
(三)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这类犯罪一方面将公众的资金作为犯罪的直接侵害的对象,严重地侵犯了公众财产的所有权;另一方面,还严重地扰乱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因此,刑法将这一犯罪规定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一节中。
(四)在本罪的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以诈骗的方法非法集资”的行为。根据本条的规定,行为人在客观方面,应当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行为人必须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欺骗他人的行为;二是这种欺骗行为具体体现在违反法律、法规在社会上进行非法集资的活动中,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条件都不符合该罪行为的特征。至于行为人是否已实际将他人的资金占为己有,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二、集资诈骗罪的法律规定
1、
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第一百九十九条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3、
第二百条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巨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4、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在我们进行认定集资诈骗罪责任人的时候,是有一定的集资诈骗罪责任人的认定标准的,对于本罪的犯罪主体,有可能是自然人,也有可能是公司、企业等单位,或者是自然人以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义进行犯罪,所以,我们在进行确定责任人的时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来确定好责任人到底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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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罪责任人的认定标准
本罪的犯罪主体为复杂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根据本法第二百条的规定,也可以是公司、企业等单位。从实际发生的案例看,在自然人作为犯罪主体时,一般都是以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义进行这一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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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集资这个词在我们的生活工作中并不陌生,无论是国家,还是企业、组织,甚至是个人都有集资的行为的存在。集资本身不是个非法的行为,但是一些单位、组织或是个人采用的非法的手段的集资,并且是采用的诈骗的手段那就是犯罪了。那么在我国集资诈骗罪金额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一、集资诈骗罪的意义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应理解为“非法所有”。从这一概念可以看出本罪是目的犯、法定犯、数额犯、结果犯。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00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在通常情况下,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
二、集资诈骗罪的认定对非法集资罪的认定,依照以下几个方面:集资诈骗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聚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集资诈骗罪客观上必须有非法集资的行为。所谓集资,是指自然人或者法人为实现某种目的而募集资金或者集中资金的行为。
三、集资诈骗罪金额认定自然人犯本罪的,分四个幅度处罚:
1.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三个幅度处罚:
1、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综上所述,集资诈骗罪是采用非法的手段进行集资,并且是非法占有的行为,把他人的资金非法占有为自已的。我国对集资诈骗罪金额认定要详细的规定,并且对集资诈骗的主体不同对其金额的认定也是分了不同的标准的,例如对自然人和单位集资诈骗的金额的标准和处罚就不一样。
集团犯罪诈骗数额应该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集团犯罪诈骗数额怎么认定
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集团诈骗犯罪数额在三千以上的、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分别是诈骗罪是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的规定,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二年内多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未经处理,诈骗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从重处罚:
1.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2.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
3.组织、指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
4.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
5.曾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曾因电信网络诈骗受过行政处罚的;
6.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或者诈骗重病患者及其亲属财物的;
7.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
8.以赈灾、募捐等社会公益、慈善名义实施诈骗的;
9.利用电话追呼系统等技术手段严重干扰公安机关等部门工作的;
10.利用“钓鱼网站”链接、“木马”程序链接、网络渗透等隐蔽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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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犯罪数额认定的标准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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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的金额认定标准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集资这个词在我们的生活工作中并不陌生,无论是国家,还是企业、组织,甚至是个人都有集资的行为的存在。集资本身不是个非法的行为,但是一些单位、组织或是个人采用的非法的手段的集资,并且是采用的诈骗的手段那就是犯罪了。那么在我国集资诈骗罪金额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一、集资诈骗罪的意义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应理解为“非法所有”。从这一概念可以看出本罪是目的犯、法定犯、数额犯、结果犯。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00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在通常情况下,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
二、集资诈骗罪的认定对非法集资罪的认定,依照以下几个方面:集资诈骗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聚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集资诈骗罪客观上必须有非法集资的行为。所谓集资,是指自然人或者法人为实现某种目的而募集资金或者集中资金的行为。
三、集资诈骗罪金额认定自然人犯本罪的,分四个幅度处罚:
1.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三个幅度处罚:
1、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综上所述,集资诈骗罪是采用非法的手段进行集资,并且是非法占有的行为,把他人的资金非法占有为自已的。我国对集资诈骗罪金额认定要详细的规定,并且对集资诈骗的主体不同对其金额的认定也是分了不同的标准的,例如对自然人和单位集资诈骗的金额的标准和处罚就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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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罪金额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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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集资诈骗罪的意义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应理解为“非法所有”。从这一概念可以看出本罪是目的犯、法定犯、数额犯、结果犯。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00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在通常情况下,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
二、集资诈骗罪的认定对非法集资罪的认定,依照以下几个方面:集资诈骗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聚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集资诈骗罪客观上必须有非法集资的行为。所谓集资,是指自然人或者法人为实现某种目的而募集资金或者集中资金的行为。
三、集资诈骗罪金额认定自然人犯本罪的,分四个幅度处罚:
1.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三个幅度处罚:
1、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综上所述,集资诈骗罪是采用非法的手段进行集资,并且是非法占有的行为,把他人的资金非法占有为自已的。我国对集资诈骗罪金额认定要详细的规定,并且对集资诈骗的主体不同对其金额的认定也是分了不同的标准的,例如对自然人和单位集资诈骗的金额的标准和处罚就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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