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是每一个拥有车辆的人都应该缴纳的一个保险,并不像划痕险或者是玻璃险等保险一样是资源缴纳的,这个涉及到国家强制规定,所以每个人都应该注意,那么关于交强险中伤残赔偿的标准是怎么样的呢?
一、交强险伤残赔偿标准:
1、医药费:如产生了医疗、抢救等费用,按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凭发票确定;必然将发生的医疗费用,凭医院证明或鉴定机构鉴定书。(其算在医药费赔偿限额内,医疗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2、处理事故费用: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亦可向责任人主张,但该种主张应按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3、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误工费的计算,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精神损害抚慰金: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注意事项:若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伤残是被保险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保险公司根据交强险的最大佩服额度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车主负责。交强险保额,即理赔款最高限额为122000元,这122000元中分为三部分,若造成三者人员伤残或死亡,在医疗保险范围内最高赔付110000元。若造成三者(即第三方)财产包括车辆,物品等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若造成人员受伤但不涉及残亡的,最高赔偿医疗费10000元,合计为122000元。
交强险中伤残赔偿的标准是怎么样的?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有人受伤,送往医院之后,保险公司应该先垫付受害者的医药费用,强制规定要缴纳的交强险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当事人就有申请赔偿的权利,保险公司也在保险的限额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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