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在任何场合,任何时候,父母对于子女的关心都是非常多的,即使是离婚的时候,也需要将孩子的未来安排妥当,才能够放心的离婚,这就是我们国家抚养权争夺的原因,很多人都想清楚的了解一下,离婚后没有抚养权强行带走孩子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一、离婚后没有抚养权强行带走孩子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带走孩子是不是违法的
1、离婚之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强行将孩子带走,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同时也是对孩子不利的。如果孩子的抚养权是通过法院判决来认定的,则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孩子的带回来。
2、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并达成的孩子抚养权协议,则需要再次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孩子抚养权的归属的,然后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n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n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
二、探望权是怎样规定的
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
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如果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离婚判决没有涉及子女探望权的,最高人民法院在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24条提供了法律救济的途径:“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间接扶养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如果没有抚养权,但是强行带走孩子的话,是违反我们国家法律规定的,因为毕竟法院已经作出了判决,这个判决是需要得到尊重的,当然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是可以行使探视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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