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没有土地使用权有什么影响?

最新修订 | 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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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土地使用权是指开发商对于土地的开发使用权利。开发商建设楼盘,需要有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那么买房没有土地使用权有什么影响?如果没有土地使用权证1、拆迁是会遭受损失。2、无法进行房屋交易。3、如果开发商做了土地使用权抵押,那房屋也会一并抵押。

买房没有土地使用权有什么影响?

土地使用权是指开发商对于土地的开发使用权利。开发商建设楼盘,需要有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那么买房没有土地使用权有什么影响?如果没有土地使用权证一是拆迁是会遭受损失,二是无法进行房屋交易,三是如果开发商做了土地使用权抵押,那房屋也会一并抵押。

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人们通常将购买商品房关注的焦点放在房屋质量及房产所有权证上,而忽略了另一项重要权利,即房产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购置房地产时只是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人们通常对土地使用权问题是漠视的,并想当然地认为土地是房屋的附属,取得了房产的所有权即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其实,房产所有权和房产土地使用权之间并无法律上当然的附属关系。如果忽视土地使用权,势必会给住宅地产购置及交易带来风险。  第一,不办理土地使用权证,难以知晓在土地使用权上设定抵押权的情况。

有些房地产开发商由于资金不足,便用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到银行做贷款抵押。而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购房人如果不要求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就不容易了解到在土地使用权上设定的抵押,也就无法及时规避风险。一旦房地产开发商无力偿还银行贷款,银行将依法拍卖该土地使用权,并从价款中优先受偿。而此时房地产购买者的合法权益将很难得到维护。  第二,不办理土地使用权证,难以发现开发商违规用地的事实。

有些开发商一味追求经济利益,在建设用地手续不全甚至没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就进行房地产开发。购房者不注意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就无法发现自己购买的是无土地使用权的违规建筑。此时开发商或是逃之夭夭或是无力赔偿,最后受损失的还是购房者。  第三,不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无法进行二手房交易。《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上市交易,必须出示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许多业主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方才想到去找开发商要求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但此时开发商多已人去楼空。这就给想要交易的房主带来了很大麻烦,也影响到了二手房市场的发展。

第四,不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在拆迁补偿时会遭受损失。

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三条规定,房屋拆迁评估价格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因此,拆迁补偿金不仅包含房屋所有权价值,还包含了土地使用权价值。消费者在购买房地产时,就已经支付了相应的土地使用费。但是购房者如果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在拆迁过程中就可能得不到关于土地使用权的相应补偿。因为没有土地使用权证,动迁单位就无法确认业主对土地的合法使用权利。

第五,忽视土地使用权内容,容易遭受意外损失。

土地使用权依据用途可以分成住宅用地、工业用地、福利性项目用地及综合类性质用地等类别。我们通常购买的商品房都是建造在住宅性用地上。但是近些年兴起了一些所谓“单身公寓”、“酒店式公寓”或是商住两用楼,开发商以商住两用或是酒店式管理来吸引购房者,有时却是给消费者设下的陷阱,因为此类楼盘有些是建设在公共性建设用地上。由于建设用地的用途不同,购买此类房地产会给消费者带来许多意想不到的损失。诸如,房屋分摊的公共面积较大;交易契税较普通的住宅楼要高;物业管理费用较高;按揭贷款的年限较短等。更为重要的是,此类楼盘通常并不认为是住宅,因此一般不允许落户。所以,购买商品房时,还应关注建设土地用途。

买房时我们不能只关注房子是否拥有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也是很重要的一个参考项。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代表开发商对于这块土地没有使用权,那在这块土地上建设的楼盘就属于违建,一旦被查出,消费者可能就不好维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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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未拿到土地使用证的影响有哪些
买二手房没有拿到土地使用证的影响主要有房屋所有权人没有办法办理房产抵押登记贷款,在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有可能业主自己就会惹上一些不明不白的债务风险,另外,开发商可以以当事人没有土地使用证大做文章。总之,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影响还是比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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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没有房产证有土地使用证有什么影响吗
[律师回复] 答:不能一、房产转让登记需提交的证件资料
(一)房地产开发单位新建商品房转让登记
1、申请书;
2、
3、当事人身份证件或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购房付款凭证;
5、契税完税证明。
(二)存量房屋转让登记
1、申请书;
2、当事人身份证件或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房屋买卖合同书;
4、《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5、全民单位转让房产,需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单位转让房产,需提交董事会决议;有共有人的需提交共有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
6、评估报告书;
7、契税完税证明。
(三)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过户登记(房改房)
1、《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2、上市交易登记书;
3、当事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4、同住成年人同意上市交易的书面意见;5.原产权单位同意上市交易的书面证明;
6、职工家庭住房情况申请表;
7、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申请确认表;
8、评估报告书;
9、契税完税证明。
(四)房产继承过户登记
1、申请书;
2、继承人身份证明;
3、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4、继承证明文件或公证书;
5、原《房屋所有权证》。二购房付款凭证;1..购房付款凭证;房地产抵押登记需提交的证件资料
1、抵押登记申请书;
2、《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私房不需土地证);
3、当事人身份证件或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人民币借款合同和抵押贷款合同;
5、以共有房屋设立抵押的,还应当提交《房产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6、房地产评估报告书;
7、委托办理的,还应淄出具书面委托证明;
8、借款担保抵押的,需出具担保抵押证明。三、新建商品房预售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明;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工程施工许可证;
4、工程施工合同;
5、投资已达工程建设投资25%以是的证明材料(登记单位证明即可)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6、商品房预售方案及分层平而图;
7、有关部门出个的编制门牌号、楼号批复。四、办理房地产交易登记所需交纳税费
1、交易手续费:(1)住房转让手续费:新建商品住房、房改房:3元/2存量住房:6元/2住房以处的其他房产:新建商品房、破产、企业改制发生的房产转移,按成交价或评估价的0。5%;存量房屋子按成交的1%.(3)抵押登记手续费:抵押金额(万元)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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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税费改革的意义和影响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土地税费改革是怎样的 一、出让方 1.营业税 根据2003年1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 第三条第二十款之规定,单位和个人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照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以上述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照5%(纳税人在县城、镇的)和3%的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土地增值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法定的扣除额后的余额为土地增值额,按照累进税率征收土地增值税。 法定的扣除额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可以有三种形式: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转让土地使用权时按规定补缴的出让金;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地价款。 (二)与转让土地使用权相关的税金 指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也可视同税金扣除。 土地增值税采取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具体标准如下: 级数土地增值额税率(%)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60 注:若税务机关发现以上数据不够真实,会要求对转让价格或扣除费用进行评估。 4.企业所得税 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和土地增值税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一般按照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以合用中的金额为计税依据,按5‰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二、受让方 1.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在城市、县城、建置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平方米)为计税依据,按一定的税率按年缴纳。 2.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以合用中的金额为计税依据,按5‰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3.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以3%税率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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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导致无法过户转让,无法办理产权证的房子别人就不愿意买了。1、牵扯土地是划拨土地,土地还是属于政府的,没有土地证或者只有大土地证,而没有按照多少户进行分割,导致每一户没有土地证。2、土地有历史遗留问题,以前开发商有税费没有缴齐导致没有办理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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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假离婚不仅是对法律的不尊重、对婚姻的亵渎,其隐含的法律风险亦不可小觑。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婚姻双方当事人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所以假离婚所形成的法律后果与真离婚完全一致。
2.假离婚是违反法律的欺诈行为,如确有证据证明是假离婚,因此而取得的按揭贷款购房资格不受法律保护。同时,婚姻关系必须基于双方自愿而进行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如已经办理离婚登记,没有法定证据支持撤销登记,或者又一方不愿意复婚的,则婚姻关系不能恢复。
3.法官不能主观臆断或猜测当事人是否为假离婚。只能在案件审理中多,认真审查,察言观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多做一些调解工作,并明确告知其离婚的风险以及复婚的难度。对于当事人来说,假离婚是一种很危险的选择。
4.假离婚中伤害最深的是无辜而弱小的孩子,父母唯利是图的决定会影响孩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并造成其缺乏安全感,导致身心发育上的不足。
5.假离婚对于夫妻双方的感情会产生很大影响,尤其是存在一方稍有迟疑或不满的情况。北京系统就曾审理过假离婚后,妻子担心丈夫假戏真做而导致刑事犯罪的案子。
6.人们对于现代婚姻关系的尊重和依赖与过去相比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当事人难免会假戏真做,导致另一方人财两失。
7.当事人往往在离婚后并未达到此举的目的。假离婚多是钻国家政策的空子,而国家的制度和政策都处在不断变动与完善中,对此,当事人无法预料。
8.假离婚会导致当事人社会道德评价的降低。“除了上述对当事人自身与其家庭的危害以外,假离婚还会对社会的稳定以及法律的权威造成损害。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稳定与和谐是社会稳定与和谐的基础。假离婚破坏了婚姻关系的神圣与尊严,从一个方面来说是对社会整体道德体系的破坏。人们认为假离婚是低成本的,用来换取物质的满足是值得的。这是道德观念的退化与扭曲。”
9.“假离婚”买房的法律风险远不止于此。在离婚和复婚之间折腾的时候,夫妻共同财产和婚前财产就已经开始发生变化了。如果哪一天夫妻双方真想离婚,分割财产的比例只能按照最后一次“婚姻状况”和最后一次“婚姻持续时间”计算,这其中的利害得失,可能到最后才会有人恍然大悟,继而后悔不迭。而且“假离婚”虽是“离婚不离家”,但在此期间发生的收入、赡养、继承、抚养、监护甚至夫妻忠诚义务等问题都是夫妻双方不能预计的,其中的法律风险、伦理风险和道德风险远不是一纸协议可以解决的。
10.房子又称不动产,可以代表财富,婚姻又称归宿,应该代表幸福。有了幸福的房子才叫家,冒着失去家的风险追求房子,到头来可能会发现,房子多了,幸福却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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