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在我国主要出现在我国的建筑市场中,对于相关的责任人的相关从业资质进行相应的挂靠。挂靠是指从事建筑建设施工的一方,借用他人的资质进行使用的行为。下面律图小编就挂靠是什么意思,这类法律问题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
挂靠是什么意思
“挂靠”,即所谓“企业挂靠经营”,就建筑业而言,是指一个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允许他人使用自己名义的企业为被挂靠企业,相应的使用被挂靠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或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有经营行为的自然人)为挂靠人。最高人民法院在制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时并没有直接将该行为定义为“挂靠”,而是表述为“借用”,即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从事施工,“挂靠”与“借用”实际上系同一概念。
1、《建筑法》已对挂靠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
《建筑法》明确禁止挂靠行为,该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之间的“挂靠”行为的效力。
各地法院在审理涉及挂靠纠纷时,对于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分包协议》或《内部承包协议》一般都认定为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也明确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3、关于被挂靠企业与业主方签订的总承包施工合同效力问题。
只要是确有证据证明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业主方签订总承包施工合同,则该施工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
我国的法律对这类行为进行详细的说明和解释,一旦相关的建设者或施工者在相关的活动中,触犯我国的法律,被挂靠单位同样富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对这类事件进行相应的处理,维持我国的法律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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