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了,一些车主可能会给自己的车上缴一定的保险,这也是为了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是如果只有交强险超出部分的赔偿应该由谁来付?根据相关的交通法律规定,车超出部分的1500元应当按照事故责任的比例,由事故双方分担。具体我们往下看。
车超出部分的1500元应当按照事故责任的比例,由事故双方分担,即双方各出750元,因为对方还有商业险,所以对方负担的部分由商业险的保险公司赔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其他的都是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来赔偿的,交强险的赔偿也有额度限制,除了交强险赔偿的部分外简单的说在交通事故中,超出额度的部分也是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来赔偿的。商业险赔偿的部分也是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来赔偿的。
例如:
交强险赔偿的医药费是1W元,超出1W的部分双方按照责任人划分的比例来承担。
财产损失交强险只赔偿2000元,超出部分还是双方按照责任人划分的比例来承担。
超出交强险的部分,由商业险予以赔偿。如果法院不判,你可以在赔偿之后另行起诉保险公司。
交强险现在赔偿是分项,分限额的,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万,医疗费最高赔偿1万,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千。实际赔偿中,往往会有一项或者几项不够(超出最高赔偿限额),所以叫超出部分。
通过阅读上面的全部文章之后,我们都能对交强险有了更多的认识,所以当只有我们上缴的交强险,那么关于只有交强险超出部分的赔偿应该由谁来付的问题,我们就能够知道答案了,如果还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请随时联系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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