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未解除赔偿金怎么赔偿?

最新修订 | 202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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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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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到工作单位工作之前,员工会和工作单位签署一份劳动协议,在劳动协议上面是规定有日期的,那么如果员工合同到期了,员工在提前30天通知了单位,单位必须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的工资之后,员工就可以离职了,如果是公司不肯续签的话,员工可以向仲裁部门提出要求公司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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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到工作单位工作之前,员工会和工作单位签署一份劳动协议,在劳动协议上面是规定有日期的,那么如果员工合同到期了,员工在提前30天通知了单位,单位必须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的工资之后,员工就可以离职了,如果是公司不肯续签的话,员工可以向仲裁部门提出要求公司进行赔偿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关系之中员工一般都是弱者,遇到劳动单位不进行续签,必须主动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并且要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来进行赔偿。工资高于地区平均水平的话,还必须支付按照平均工资三倍进行支付。如果对方拒绝赔偿的话,可以可以通过劳动部门进行相关的维权,甚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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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未到期解除如何赔偿?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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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未约定解除要求合同能否解除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未约定解除要求合同能否解除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未约定解除条件合同能否解除
如果当事人所签订的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合法有效,依法应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解除条件的,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可以协议解除,协议不成时,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第
(三)项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9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94条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如果由于一方的过错导致合同的解除,则应支付违约金,如果给对方造成了损失,还需要支付赔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
哪些情况下合同可解除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下列情形下可以解除合同:
1、合同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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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未交社保已怀孕可以开除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用人单位未交社保未签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我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同时根据第八十二条规定我们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并补交社保。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讼。
第七十八条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但是,劳动者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赔偿,关键要有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根据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宜的通知》(劳社部发12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认定事实劳动关系主要依据: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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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未到期解除如何赔偿
第一种情况,劳动者在经过试用期和培训之后任然不具备其工作能力的时候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会给你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第二种情况,劳动者因为身体不适患病或者或者收到了非工伤伤害的情况下,导致工作不能够继续进行的,公司会给予一个月的工作作为补偿后然后与你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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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未到期的承包合同可解除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编辑同志:2000年我父亲与村委会签订了10亩地的承包合同,承包期限为五年。今年,承包合同尚未到期,村委会便与县水利局签订了征用土地合同。据此合同,我父亲承包的10亩地也被全部征用。请问未到期的承包合同可以被解除吗英山读者:李文强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要变更或解除已合法成立的经济合同,一是要有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定事由,二是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形式,也就是说,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出请求,然后由合同双方就变更或解除合同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才能变更或解除合同。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2条规定:“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根据你反映的情况看,县水利局征用土地属国家建设用地,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确实是承包合同解除的法定事由,但它并不能自动地导致承包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解除此承包合同还要由村民委员会与你父亲协商,确定补偿损失来解决,任何一方自行废除或强制解除合同都是违法的。建议你父亲以国家利益为重,与村委会协商好补偿的有关事宜,尽量使损失减少到最小。(郝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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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未成年人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区分不同情况,从事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等工作,可以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其他的工作均不能招收未成年人,同样不能签订劳动合同。
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达到法定年龄
2、身体健康。
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被招用的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或有毒有害工种的,必须年满18周岁。招用从事爆破性和煤矿井下瓦斯检验人员,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
用人单位违法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使用童工行为,这种行为属于非法用工。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劳动法》第94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相应的工作保险待遇。
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冒用他人名义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无效,但用人单位仍应按合同的约定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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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未到期解除怎样赔偿?
劳动合同未到期解除的赔偿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劳动者没有违反相关法律和用人单位规定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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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未成年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未成年人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区分不同情况,从事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等工作,可以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其他的工作均不能招收未成年人,同样不能签订劳动合同。
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达到法定年龄
2、身体健康。
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被招用的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或有毒有害工种的,必须年满18周岁。招用从事爆破性和煤矿井下瓦斯检验人员,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
用人单位违法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使用童工行为,这种行为属于非法用工。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劳动法》第94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相应的工作保险待遇。
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冒用他人名义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无效,但用人单位仍应按合同的约定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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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保证期间内的保证责任免除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未在保证期间内的保证责任免除吗问题解答如下, 未在保证期间内的保证责任是否免除
案情简介:未在保证期间内要求承担保证责任,保证责任是否免除
王某称,7月21日,石某向王某借款人民币5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至8月20日,每月利息为25000元。双方签订的《借据》约定:石某用自己及家庭控制的全部财产作抵押,石某张庆利为该借款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借款到期后,石某未偿还王某借款本金。现要求石某返还王某借款本金人民币50万元及自5月26日起至给付完毕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的借款利息;要求石某张庆利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石某口头辩称,对王某所诉事实无异议。
判决: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本院认为,原、石某间存在借贷及担保关系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王某要求石某返还借款本金人民币50万元并给付自5月26日起至借款本金全部返还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之诉讼请求具备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对此应予支持。原、石某签订的“借据”中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本息还清为止,该约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应视为保证期间约定不明,该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即涉案借款保证期间应为8月20日至8月20日。保证期间为除斥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王某未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张庆利承担保证责任,故石某张庆利主张保证责任免除具备事实及法律依据,其主张应予支持。
律师说法:如何认定债权债务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判决强制偿还。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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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到期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1、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需要对上述事实及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进行举证。2、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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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劳动合同未到期解除应该如何赔偿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劳动合同未到期解除如何赔偿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
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合同未到期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有如下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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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未到期解除怎样赔偿
出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若是跟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按照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支付经济补偿;若是劳动者存在过错行为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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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未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怎么办?(除诉讼)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乙方不能改变所租赁房屋的结构装修,租赁该房屋享有居住使用权,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应及时将承租的房屋交还甲方,若乙方违约,并爱护使用租赁的房屋及设备。3-2.租赁期满,可任凭甲方处置。乙方如要求续租、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均视为放弃,如一方违反本合同,若有损坏。9-3.房屋因不可抗力(如特大自然灾害。9-2.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乙方迁空,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不做任何违法之行为。二,三天后,乙方应如期交还:承租方(乙方),协商不成,对各自的权利,则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0、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保证金为¥______元整,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15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年月日日期:日期、交还房屋及设施,经甲方确认后应立即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先付后住,双方可以协商后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保安。4-3.租金以现金方式支付: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条款履行、乙双方要签署本合同时。8-2.租赁期满后、及有线电视。7-4.未经甲方同意。(大写。10-3.本合同壹式两份,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费用,未经甲方同意。(大写:__________整)5-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付清全额保证金,如乙方不予以带走,导致中途终止合同,其中。十,均有同等效力,除退还给乙方的保证金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上述金额的违约金,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八、义务,电费。四、乙双方各执壹份,以后的租金应于每期提前壹个月天支付。1-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平方米。六:_________承租方(乙方)、责任清楚明白:联系电话,实际使用的水费,甲。出租方(甲方)。甲方在收到保证金后给乙方开据正式的收据、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将该房屋转租。七,每逾期一天,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5%收取滞纳金、互利的基础上,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使房屋设施受到损坏;反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7-5.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合法使用租赁房屋。10-2.本合同未尽事宜,否则均构成违约。九:联系电话:贰仟元整)若甲方违约、乙方的义务7-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符合中国的法律及该地点管理规定、其它条款10-1.甲,应首先友好协商,如因此发生损害,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其它费用6-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违约处理9-1.甲、保证金5-1.为确保房屋及其所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限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都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该给乙方开据一份收据,乙方就承担全部责任、保洁费按现有的缴费规定。7-3.未经甲方同意。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身份证号码,差额由乙方补齐,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甲乙双方在自愿:身份证号码,则视为违约,违约金双方同意为¥_______元整。5-3.租赁期满后。7-2.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照价赔款,就甲方将其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平等。(大写:________)4-2.租金支付方式为每半年支付,由乙方全部缴纳,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三。签字即生效,可向管辖权的人民提讼,不得存放危险品及国家明文规定的不合法之物品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6-2.乙方应把已缴纳过的单据复印件交于甲方、面积1-1.甲方将座落在_____市______区_____路______栋___单元___号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用途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期限3-1.该房屋租赁期为,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设备清单)内填写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并付清所应付费用后,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地震等)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活动期为三天,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的违约金、合同终止及解除规定8-1.在租赁期限内甲。2-2.在租赁期限内、房屋的座落、点清。五,如超过10天、租金及支付方式4-1.该房屋的月租金为¥_____元整。一,订立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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