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北政法才女投身青海法律事业,执业两年积累深厚实务经验
马明艳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期间不仅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还完成法学自考结业,并于2019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任职于青海延辉(湟源)律师事务所,现任该所负责人。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数百件案件,在民商事领域成功办理200余件案件,尤其在合同纠纷案件上占比约69%,同时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等细分领域也经验丰富。此外,她还担任西宁市律师协会生态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等多个职务。
多领域法律事务展现专业能力,担任多地多类法律顾问
马明艳主要从事民商事法律领域,负责劳动争议及纠纷、婚姻家事、企业破产及法律风险控制管理等多方面法律事务。她曾担任陕西西安某管委会、陕西白水某行政单位、青海省祁连县某XX、青海省某医药公司以及陕西某银行等的法律顾问。同时,作为破产管理人,她担任陕西某饭店管理公司破产管理人主负责人等多个重要角色,承办众多经典诉讼案件,涵盖股权纠纷、矿业权退出补偿行政案件、遗产继承纠纷等多种类型,甚至还涉及刑事案件辩护。
上亿股权纠纷案件成经典,原被告各执一词展开激烈交锋
这起标的上亿的股权纠纷案件由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原告青海XX公司请求确认《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无效,要求被告陕西XX公司返还目标公司60%股权,并承担相关费用。原告认为被告违规使用项目预售监管资金支付股权转让对价,违反相关规定,主张合同无效。被告则主张协议系真实意思表示,付款方式合法,已足额支付股权转让款,股权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原告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且项目资金使用双方共管,监管问题应由行政机关处理,不影响合同效力。
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据法律认定协议有效驳回原告诉求
法院查明,原被告于2019年1012月签订多份协议,约定原告转让60%股权给被告,对价1.0143亿元分三期支付,后两期用目标公司“富余资金”或利润支付,项目由被告操盘,财务双方共管。2019年11月原告移交相关资料,2020年9月2022年6月被告支付约1.59亿元(含转让款),2022年8月完成股权变更登记,2024年确认曾使用预售监管资金支付对价。因协议履行持续至民法典施行后,适用《民法典》。法院认为协议内容系真实意思表示,未约定使用监管资金支付对价,不违反法律规定,属有效合同,即便履行中存在违规,应由行政机关处理,不影响合同效力。且协议已履行完毕,原告要求返还股权无依据,遂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由原告承担。
案件彰显司法裁判思路,律师助力维护商事交易稳定
本案中,法院坚持合同效力与履行行为相区分的裁判思路,认定案涉股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履行中的资金使用问题不构成合同无效事由,充分维护了商事交易的稳定性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马明艳在案件中展现出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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