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3月,年轻的张某某在案涉项目售楼处购买了一间商铺。他满心欢喜地向XX公司支付了共计147万元的购房款,还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可没想到,之后被告却以张某某未付清全款为由,拒绝交付房屋。张某某一下子慌了神,自己明明已经付了钱,怎么就成了没付清款呢?他感觉自己掉进了一个陷阱里,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无奈之下,张某某找到了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俞雯律师和冒某某律师。俞雯律师了解情况后,决定帮张某某讨回公道。在法庭上,被告辩称张某某未支付全部购房款,还称XX公司涉嫌犯罪,并且主张疫情影响导致延期交付不应担责。双方就款项支付是否到位、XX公司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疫情影响是否构成免责事由等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俞雯律师在庭审中据理力争,她指出XX公司在售楼处以自己名义销售商铺,其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对被告具有约束力,这就意味着张某某已经支付了全部购房款,被告理应履行交付与协助办证的义务。经过一番激烈的庭审,法院最终采纳了俞雯律师的观点。
法院判决被告南京XX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张某某交付商铺,三十日内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虽然驳回了张某某逾期交房违约金及要求XX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但张某某最终还是成功拿到了自己心心念念的商铺。
从这个案例中,咱们可以看到俞雯律师专业的法律素养和出色的辩论能力。她精准地抓住了案件的关键,利用表见代理的法律规定,为张某某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记住这几点:第一,买房付款时一定要保留好相关凭证,避免出现纠纷时没有证据;第二,遇到房产纠纷不要慌张,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让他们帮你分析情况,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只要我们积极寻求专业帮助,依靠法律武器,就有可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文案例由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俞雯律师提供。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