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纠纷起波澜
在商业活动中,买卖合同纠纷时有发生。XX汽配集团有限公司与已注销的XX工具公司曾在2013-2014年签订钢材销售合同,原告按约供货后,工具公司未付清货款。于是,原告将工具公司股东朱XX福、徐XX兰诉至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要求偿付剩余货款325817.53元并承担诉讼费。二被告则坚称欠款金额不实且原告诉请已过诉讼时效,一场激烈的法律对决就此展开,张琪律师受二被告委托,正式介入此案。
庭审抗辩显功底
2022年3月法院立案受理此案,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原告举证销售合同、对账单等主张欠款事实,试图为自己的诉求提供有力支撑。而张琪律师沉着应对,指导二被告举证增值税发票、转账凭证等,针对欠款金额及诉讼时效问题进行了强有力的抗辩。他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法庭上据理力争,充分阐述被告的观点,展现出专业律师的风采。
胜诉判决终落地
经过法院对双方证据及陈述的综合审查,最终作出判决。法院认为,原告与工具公司的买卖合同虽合法有效,但原告未在三年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权利,也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诉讼时效存在中止、中断或延长事由,二被告的诉讼时效抗辩成立。因此,法院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093.5元由原告负担。张琪律师凭借精准的法律判断和出色的庭审表现,为二被告赢得了这场关键的胜利。
专业经验促信任
这起案件的胜诉,不仅体现了张琪律师在买卖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更让客户对他充满了信任。张琪律师从业十余年,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在刑事辩护、离婚财产分割、债务执行、保险拒赔等疑难复杂案件处理上都有着丰富的经验。他以“勤奋是立身之根,务实是成事之道”为执业理念,在法律道路上不断深耕,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众多客户的好评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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